馬謖該當何罪

蜀漢建興六年(228),蜀相諸葛亮興兵北伐,試圖統一全國。蜀軍兵強將勇,號令明肅,所到之處勢如破竹,關中為之大震。魏明帝親自坐鎮長安,派大將曹真、張郃率軍抵禦蜀兵。諸葛亮以馬謖為前鋒,率二萬五千精兵守街亭(今甘肅莊浪東南),並再三叮嚀,守住街亭,即為攻取長安第一功,務必在衝要之地安營,使敵軍不能偷過。馬謖“違亮節度,舉動失宜”,不在當道設寨,卻在山上安營。副將王平苦諫:這裡遠離水源,若魏兵驟至,四面圍定,將何策保之?馬謖不聽,認為“依阻南山,不據下城”是兵法所示,敵軍若來,正好憑高視下,殺他個片甲難回。王平無奈,要求分兵五千,在山下設一小寨。不久,張郃率軍至,圍山斷水,又沿山放火。蜀軍大亂,馬謖禁止不住,棄營逃奔。王平力窮勢孤,難以救援,街亭失守。魏軍趁勢長驅直人,大敗蜀軍。街亭之敗,使諸葛亮失去進取中原的據點和有利形勢,遂引兵退回關中。第一次出兵祁山,就這樣失敗了。事後,諸葛亮自貶三等,又下令處死馬謖。《三國志·馬謖傳》裴注引《襄陽記》記載說,當時蔣碗勸阻日:“天下未定而戮智計之士,豈不惜乎!”諸葛亮流著眼淚回答:“孫武所以能制勝於天下者,用法明也。……(今)四海分裂,兵交方始,若復廢法,何用討賊邪!”堅持以軍法從事。這便是家喻戶曉的“失街亭”、“揮淚斬馬謖”的故事。
近年來,不斷有人提出:失街亭的責任究竟該由誰負?是馬謖的過失導致北伐關鍵戰役的失敗嗎?由此爭論遂起。
有的學者指出,馬謖在當時是一個不可多得的將才,他自幼喜歡學習兵法,談起軍事理論頭頭是道。雖然他沒有統兵獨當一面的經驗,但遇到強敵,採用居高臨下的軍事布局,從街亭的地形與兵法原則兩方面看,都是正確的。街亭失守有多方面原因,不能簡單歸結為馬謖的指揮失誤。再說,馬謖兵敗後並沒有畏罪投敵,還上書諸葛亮日:“明公視謖猶子,謖視明公猶父,願深惟殛鯀興禹之意(意為善待其子),使平生之交不虧於此,謖雖死無恨於黃壤也。”他甘願領罪的誠意,使“十萬之眾為之垂泣”,對於一個經驗不足、犯了錯誤又承認錯誤的人,諸葛亮沒有給他改過機會,便“戮謖以謝眾”,實在沒有必要。
更多的學者堅持傳統的說法,認為馬謖死罪難逃。馬謖自以為熟讀兵書,高人一籌,臨陣獨斷獨行,既不遵循諸葛亮的正確部署,又不採納王平的苦苦勸諫,棄城不守,舍水上山,自以為是實踐“置之死地而後生”的兵法。他的行為證明,他是一個“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趙括式人物,他的輕敵自大導致喪師誤國,罪應伏誅。據說馬謖領命為前鋒時,立過軍令狀,表示若有失誤便“乞斬全家”。軍中無戲言,諸葛亮以軍法從事,名正言順。還有人指出,馬謖罪在必誅,但不是因為一戰之敗,而在於他在戰爭關鍵時刻違抗上級的正確指揮,又在危急時棄陣逃跑,按當時的軍令,違抗節度與臨陣退卻都是死罪。馬謖被斬,實為罪有應得。
也有人認為,在這一歷史事件中,諸葛亮本人難辭其咎。首先,劉備早已看出馬謖志大才疏,臨終前告誡諸葛亮曰:“馬謖言過其實,不可大用,君其察之!”但諸葛亮沒有在意,仍付以前鋒重任,致使街亭大敗。晉史家習鑿齒評說:“先主誡謖之不可大用,……亮受誡而不獲奉承。……為天下宰匠,欲大收物之力,而不量才節任,隨器付業。知之大過,則違明主之誡,裁之失中,即殺有益之人,難乎其可與言智者也。”諸葛亮自己也在《街亭自貶疏》中自責:“不能訓章明法,臨事而懼,至有街亭違命之闕,箕谷不戒之失,咎皆在臣授任無方。”他雖然也指責馬謖“違命”,但他作為主帥,選將不當,授任無方,應負更大的責任。其次,馬謖搶占制高點,在兵法並無錯失。他同意王平分兵紮寨,形成犄角之勢,也不失為應變之計。如果當時諸葛亮派後續部隊及時參戰,形成一種山上弩機齊發,箭下如雨,王平在強弩掩護下反擊,後續部隊對張郃實施反包圍的局面,那么街亭之戰會是另一種後果。諸葛亮讓馬謖成為遠懸於外的孤軍,自己屯兵祁山,滯留不前,加速了馬謖的覆敗。因此《三國志》的作者陳壽說諸葛亮“可謂識治之良材,管、蕭之亞匹”,但又指出:“應變將略,非其所長歟!”顯然對諸葛亮的軍事指揮才能持否定態度。即便如一些人所說陳壽對諸葛亮有成見,這一評價恐怕也不是毫無根據的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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