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文[岳陽市公安局原經濟犯罪偵查支隊警察]

顧文[岳陽市公安局原經濟犯罪偵查支隊警察]

顧文,男,湖南省岳陽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警察。

顧文與舉報人趙某於2015年3月通過“世紀佳緣”婚戀網站相識,後確定戀愛關係並同居生活,後趙某拒絕與顧文交往。

2015年9月26日,顧文非法動用技偵手段對趙某進行定位。並在岳陽市巴陵壹號汽配城門口,對剛從武漢出差回岳陽的趙某進行毆打。

2015年10月14日,公安機關決定對顧文的違法行為分別裁決、合併執行行政拘留二十日並處罰款壹仟圓整。

2016年8月5日,被害人趙某則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同時追究被告人顧文非法拘禁罪,濫用職權罪及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並索賠33萬餘元。此案未當庭宣判。

人物事件

今日,新湖南記者從岳陽市公安局獲悉,岳陽警方正在依法查處涉嫌“毆打強姦女性”涉警案。

近日,岳陽市岳陽樓區的24歲女孩趙某和家人,向華聲線上投訴直通車發帖舉報稱岳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民警顧文,涉嫌“毆打強姦女性”。

舉報貼稱,顧文系趙某的追求者,在趙某明確拒絕與顧文的追求後。顧文於9月26日,非法動用技偵手段對趙某進行定位。並在岳陽市巴陵壹號汽配城門口,對剛從武漢出差回岳陽的趙某進行毆打。

隨後,顧文又挾持趙某逃離毆打現場,繼續毆打並拘禁趙長達6個多小時。期間顧文企圖強將趙某,未遂。

當晚8時許,趙某趁機逃脫,並報警。

據舉報貼,趙某逃的報案,由岳陽樓區公安分局洛王派出所出警。但在28日趙家人卻被派出所告知“(顧文是)公職人員有編制有警號,不能隨便處理,必須先弄清楚才能立案”。

岳陽市公安局已成立特偵組開展調查,並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行風監督員參與監督,確保案件查處公正透明。

現初步查明,顧文與趙某於2015年3月通過婚戀網站相識,後確定戀愛關係並同居生活。

9月24日警方接到報案後,立即按程式受理並開展調查,相關案情正在進一步查證之中。

事發後,顧文已被執行禁閉,目前已停止執行職務,接受調查。

調查處理結果將通過新聞媒體及時向社會公布。

事件內幕

是因愛生恨?還是肆意妄為?岳陽警方表示將依法偵辦,絕不包庇袒護

9月24日,一輛牌照為湘FE0508的小轎車,拐出岳陽汽配城後,以20至40碼之間的速度駛進車流。

穿著白色西裝的廖桐(應採訪者要求用化名)單手抱頭,蜷縮在副駕駛座位上。開車的男子左手抓著方向盤,右手不停地擊打廖桐的頭部。每一次擊打,都伴著一聲“救命”。廖桐喊得撕心裂肺,對方打得咬牙切齒。

開車的男子叫顧文,是湖南省岳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稅偵大隊警察。廖桐則是顧文的前女友,他們在今年5月底分手。

分手後,廖桐的噩夢開始。此次事發後,廖桐的母親在網上發帖稱,顧文多次挾持毆打,並試圖強姦廖桐。而顧文之所以能準確掌握廖桐的行蹤信息,是因為他“長期非法使用技偵手段定位她”。

顧文每擊打一下,嘴裡就念叨一次,“你很屌是不,以為我找不到你是不?”廖桐終究抗不過,暈過去。

大橋下的蘆葦

廖桐醒過來時,耳鳴得厲害,鼻子、嘴巴依然在流血,滴到白色西裝上,染紅了一大片。她努力想知道自己身處何地,天色已近黃昏,她迷迷糊糊中看見一條條“繩索”從車邊伸向天空。事後,她通過模糊的記憶尋找,才知道那裡是洞庭湖大橋——岳陽市唯一一座拉索大橋。

顧文把車停在橋上抽菸。見廖桐醒來,他把抽到還剩三分之二的燃煙拿給廖桐,讓她用手心握著。此前,在經過金鄂山隧道時,他強行從左邊車窗扔掉了 廖桐的手機, 廖桐看見經過的車子迅速輾過手機。顧文又強行讓廖桐摘掉隱形眼鏡,她的眼睛有400度的近視,眼前是一個迷濛的世界。

媒體報導

10月16日,舉報人趙某告訴澎湃新聞,湖南省公安機關對岳陽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警察顧文 作出了治安處罰。當天下午,岳陽政務微博發通報證實,顧文 被處以行政拘留二十日並處罰款一千元。此前,顧文 被指利用職務便利,跟蹤、毆打並欲性侵趙某。

此外,岳陽政務微博10月14日發通告稱,經省、市公安機關調查核實,截至目前,沒有發現公安機關使用技術手段對趙某進行定位的行為。趙某所稱“民警用技術手段進行定位”的言論失實。

9月29日,澎湃新聞獨家報導《網曝湖南警察毆打並欲性侵女子,警方:女方曾報案但尚未立案》:多家網站出現同一投訴帖稱,岳陽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警察顧文 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拘禁並試圖性侵女子趙某;趙某逃脫後報警,岳陽市洛王派出所以“公職人員不能隨便處理”為由拒絕立案。

10月10日,澎湃新聞跟蹤報導《報案14天后警方立案調查!湖南一警察被指毆打並欲性侵女子》:岳陽市警務督察支隊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確認,經偵支隊警員顧文 事後被關禁閉7天(10月1日至7日),岳陽市洛王派出所已對其立案調查。

10月13日,澎湃新聞再次報導《湖南警察被指毆打並欲性侵女子遭停職,“仍在單位是來反省”》:警方在事發14天后(10月11日),對顧文 停職調查、關禁閉7天;10月12日,舉報人趙某向澎湃新聞表示,經其暗訪得知顧文仍在單位,工作人員給出的解釋是“來單位反省”。

10月16日,澎湃新聞在趙某出示該案件進度查詢的簡訊中看到,案件查詢編碼為295522的查詢結果顯示,公安機關已對違法人員作出治安(行政)處罰,落款為“湖南公安”。

官方處理

當天下午,岳陽政務微博通報:根據公安機關認定,9月24日兩人爭執過程中,顧文沒有強姦行為。但顧文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侮辱、毆打他人、故意損毀財物行為成立,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機關決定對顧文的違法行為分別裁決、合併執行行政拘留二十日並處罰款壹仟圓整。顧文已於2015年10月14日被執行拘留。

岳陽政務微博此前曾通報,經初步查明,顧文與舉報人趙某於2015年3月通過“世紀佳緣”婚戀網站相識,後確定戀愛關係並同居生活。

開庭審理

2016年8月5日,顧文涉非法拘禁案在岳陽市岳陽樓區人民法院開庭。岳陽樓區檢察院指控,顧文曾採取強制性手段,對其前女友非法拘禁近6小時,“在此過程中對被害人實施了毆打和侮辱的行為”。

法庭上,顧文辯稱其不構成非法拘禁罪。而被害人趙某則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同時追究被告人顧文非法拘禁罪,濫用職權罪及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並索賠33萬餘元。

此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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