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意見

(二)落實企業層級安全生產責任。 (十)明確企業法人代表的安全生產職責。 (十一)切實推進企業法人代表安全生產職責的落實。

鞍政發[2010]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近年來,全市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安全生產各項工作部署,使安全生產形勢持續保持總體平穩,實現了我市經濟健康快速發展。但是,我市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尚未得到完全落實。為切實推進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依法履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一)明確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相關規定,堅決落實法人代表安全生產職責,不斷改善企業安全生產條件,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
(二)落實企業層級安全生產責任。企業要用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形式逐一明確各部門、各崗位、各類人員對安全生產工作應負的責任。要認真落實企業法人代表、分管負責人、管理幹部、安全管理人員及車間班組長、每名員工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要進一步完善考核和獎懲機制,逐級檢查考核,定期檢查責任制的執行情況;要積極支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保證其開展工作必要的條件。
(三)完善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企業要根據自身生產經營特點、危險程度、工藝流程等,制定嚴密有效的工作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包括安全生產會議制度、安全生產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應當涵蓋生產經營的全過程和全體從業人員,在定期分析評價實施效果後及時修訂,並應在各類培訓教育中使本單位全體人員熟知且嚴格遵照執行。高危行業企業要在生產工藝、作業環境變化和設備設施更新時,及時制訂和完善確保全全的操作規程,確保全全生產的常態化。
(四)切實加大安全生產投入。企業應當確保全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包括安全措施費、安全設施裝備費、安全生產宣教和培訓費、勞動防護用品配備費以及其他保障安全生產事項的經費,並將其納入本單位全年的經費預算。高危行業和交通運輸企業要認真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安全生產費用提取與使用管理的規定,增加職工教育、勞動防護、安全科技等方面投入,提高企業安全生產的自我保障能力。對於年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的企業,每年年終要將安全生產經費投入及使用情況形成專項報告並存檔。企業要依法參加工傷保險,高危行業企業要為職工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五)大力提升企業本質安全度。企業要認真落實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要積極推進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使企業各崗位、各流程始終處於安全生產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的可控狀態。要建立自我評估評價機制,組織專家或聘請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定期開展安全評估評價,對重大危險源至少3年評估1次,高危企業至少兩年評價1次,不斷提升企業自我完善機制。非煤礦山企業要採用機械通風等設施,提高事故防範能力。
(六)不斷提高安全科技保障能力。企業要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並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要積極推進安全生產技術進步,積極採用安全性能高的新技術工藝和裝備,及時淘汰陳舊落後和安全保障能力下降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與技術,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不斷改善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提升安全科技保障能力。要不斷培養和擴大本單位的科技專家和人才隊伍,或聘請註冊安全工程師等有資質的人員參與企業的安全科技研發和諮詢服務,為企業實施動態有效的安全管理提供有力支撐。
(七)實施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企業要針對本單位不同崗位特點開展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尤其要加強對新員工、轉崗員工和臨時工等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並注意提高培訓質量。要認真組織實施企業“三級”安全教育,並登記建冊,不斷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素質,規範安全生產行為。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接受規範的安全生產培訓;高危行業的法人代表、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監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八)切實保障職工職業健康。企業要加強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法律法規等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提供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並為全部從業人員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切實保障職工的職業健康。對存在職業危害的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規程,並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技術服務機構,每年進行至少一次職業危害因素檢測,每3年進行至少一次職業危害現狀評價。對接觸職業危害的從業人員,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對未按規定通過職業衛生管理認證或許可的企業予以停產整頓直至關閉。
(九)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企業要編制科學、可操作性強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全員學習,並隨著安全生產條件的變化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進行調整充實。要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並及時更新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定期組織全員參與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提高應對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高危企業每年要組織一次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練。
 二、依法落實企業法人代表安全生產職責
(十)明確企業法人代表的安全生產職責。企業法定代表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承擔以下主要責任。
1.要將安全生產納入本單位的發展規劃,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掌握本企業安全生產動態,並在財務預算中列支安全生產專項費用。
2.要建立層級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有效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要組織開展經常性的全員參與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指定專人立即整改,對有關部門確定的較大以上事故隱患要立即組織整改或停產整改,並在人、財、物上予以保證。
4.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事故並趕赴現場組織施救,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5.要組織制定和落實應急預案,不斷完善應急手段,提高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能力。
6.其他法定的安全生產職責。
(十一)切實推進企業法人代表安全生產職責的落實。企業法人代表每年要主持召開不少於4次的專題會議研究安全生產工作,每年參加安全監管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高危行業的企業法人代表每年不得少於48學時。企業法人代表本人不按時參加安全培訓教育,導致事故發生的要從重處罰。發生較大以上事故或年度內連續發生多起一般事故的企業,其法人代表和分管負責人要重新接受不少於32學時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並取消各類評先資格。
三、切實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
(十二)切實強化安全管理基礎工作。企業每月要召開1次安全專題例會,研究部署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要做好各種安全生產統計、報表、台賬、記錄等基礎性工作,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職工安全培訓檔案、職業危害檔案等,並逐步實行電子化。要按規定建立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機制,確保規範管理。要加強本單位作業(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指派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監管,對危險程度大的作業以及交叉密集作業的,要確定專人進行現場施工的統一協調指揮,並將現場相關情況記錄在案。要加強協作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對於不同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施工作業的,要共同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定,明確各自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並確定專人進行現場施工統一安全檢查與協調,並將現場相關情況記錄在案。要加強對外來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本單位外租廠房(倉庫)、車間等場所或發包工程項目的,必須對承租方或承包方的安全生產條件和資質進行核實後方可允許其從事生產經營,並對其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統一協調、管理,不能以任何形式推卸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發生事故的須承擔管理責任。
(十三)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制度。企業要經常性地開展事故隱患排查,規範單位、車間、班組等層級事故隱患排查的次數、規模、內容等。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落實專項經費和專門人員,按時完成整改。對經安全監管等部門確認為市級較大以上事故隱患的要按規定停產整改。
(十四)大力推進企業安全文化建設。企業要根據自身實際開展安全文化建設,通過組建文藝團隊和宣傳小組、創辦刊物和板報、舉辦安全技術競賽和評比、懸掛標語和警示用語、安全活動月和消防宣傳日等多種形式,深入宣傳企業安全文化理念。要把提高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發展意識和培育高素質的從業人員作為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的重要任務,把推行科學規範的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作為安全文化建設的重要目標,把分廠、車間作為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的重要陣地。對被評為市級以上安全文化建設示範企業的,將在企業安全等級評定、風險抵押金等方面予以傾斜。
四、推進企業安全生產責任誠信體系建設
(十五)切實做好對企業的指導服務和安全管理工作。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切實把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作為一項極其重要的任務抓緊抓好,要強化服務意識,寓指導服務於監管之中,指導和幫助企業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危險程度、崗位要求、工藝流程、作業環境等不同情況,制定和有效落實工作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要大力支持安全生產專家隊伍建設、技術支撐平台建設,扶持社會中介服務機構,為企業尋求安全諮詢服務拓展渠道。要加大對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和安全科技、裝備新成果的宣傳力度,組織有關專家到企業集中進行“安全會診”和開展諮詢服務,組織文藝工作者到企業巡迴演出,組織專業教師到企業登門培訓服務,做到送法到企業、送政策到企業、送科技到企業、送文化到企業。要積極幫助企業解決安全生產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全面提升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為企業由安全生產走向文明生產創造有利條件。
(十六)切實做好安全發展規劃。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規劃局、市環保局、市消防局等部門要切實做好安全發展規劃,控制高危行業數量、規模,除工業園區外城區不再批准新建含有重大危險源、危險程度大的建設項目。要建立嚴格的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對於高危行業實行嚴格的準入制,對於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實行嚴格的退出制。
(十七)建立企業安全生產責任誠信體系。建立企業安全生產責任誠信體系,對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各類事故率、安全投入情況、職業衛生狀況等方面進行評價,劃分等級。對評級等級為優的企業,在科技資金、隱患整改資金、項目設立、貼息貸款、評優評先等方面予以有力扶持。對發生較大以上事故或年度內連續發生多起一般事故的企業實施約談、警示、掛牌等制度,各有關部門、單位在新建項目審批、名優產品推介、財政專項資金等方面延緩、停止辦理或不予辦理,建議銀行在貸款方面從嚴控制,同時取消評先資格。
(十八)健全安全生產社會監督體系。要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監督作用;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對事故多發、事故規模較大或影響惡劣的事故單位以及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予以曝光,對依法關閉的企業予以公告;要通過聘請民眾監督員、設立公開舉報電話等形式,鼓勵社會各界舉報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十九)加大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力度。認真查處各類事故,嚴格依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黨員幹部問責的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因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定及人員配備不符合規定、事故隱患治理不力、安全投入不足、安全培訓教育不到位等導致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從嚴追究責任。地方企業發生較大以上事故,要立即停產整頓,企業要到安全監管部門說明情況,提出書面整改意見。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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