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指南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防科工委關於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的指導意見》,更好地鼓勵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2007年7月30日,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辦公廳以委辦法〔2007〕150號印發《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指南》。該《指南》分登記、信息獲取、資質條件與審批、參與範圍與審批、相關政策5部分。

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辦公廳通知

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辦公廳關於印發《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指南》的通知
委辦法〔2007〕15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防科工委(辦):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防科工委關於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的指導意見》,更好地鼓勵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我們編制了《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指南》,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辦公廳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

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指南

為積極穩妥地引導非公有制經濟規範有序地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現將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相關事項指南公布如下:

一、登記

非公有制企業申請或已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的,應在所在地省級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地方國防科工委(辦))登記。

二、信息獲取

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所需的相關信息可到地方國防科工委(辦)查詢,還可通過國防科工委政府網站查詢。

三、資質條件與審批

(一)從事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目錄範圍內科研生產活動的非公有制企業,要按照《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實施辦法》的規定取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
獲得保密資格認證(只限承擔涉密任務的單位)、質量體系認證,並具有相應的安全生產條件等是申請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的必要條件。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管理辦公室(設在國防科工委經濟協調司)負責受理一類許可申請,各地方國防科工委(辦)負責受理本地區二類許可的申請。
(二)從事許可目錄範圍外國防科技工業建設的非公有制企業,根據所參與範圍的不同,需具備相應的資質和條件。
1.若需取得相應等級的保密資格認證的,申請一級保密資格審查認證,可向國防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審查認證委員會申報,其辦公室設在國防科工委安全保密局;申請二級和三級保密資格審查認證,可向省級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審查認證委員會申報,其辦公室設在地方國防科工委(辦),個別設在省級保密工作部門。
2.若需取得軍品質量體系認證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質量保證體系,並向國防系統具有質量體系認證資質的認證機構申請。
3.若需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條件。

四、參與範圍與審批

(一)非公有制資本投資軍品科研生產項目和基礎設施,經軍工集團公司或地方國防科工委(辦)初審後,由國防科工委綜合計畫司辦理審批、核准或備案手續。
(二)非公有制企業可參與國防基礎科研計畫項目,可根據項目指南編制項目建議書,經地方國防科工委(辦)論證評審後,由國防科工委科技與質量司辦理審批手續。
非公有制企業可參與軍品配套科研項目,並根據項目指南、任務總要求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經地方國防科工委(辦)審查、匯總申報,由國防科工委經濟協調司辦理審批手續。
(三)非公有制企業可通過與軍工企事業單位或軍隊使用單位相互合作或參加軍品任務招投標等方式,參與軍品科研生產活動。
(四)非公有制企業可與軍工企業達成協定,參與軍工企業的改組改制,經軍工集團公司或地方國防科工委(辦)申報後,由國防科工委體制改革司辦理審批手續。
(五)非公有制企業可以採取多種方式與軍工企業合作,參與軍民兩用高技術開發及其產業化發展。

五、相關政策

(一)承擔軍品科研生產任務的非公有制企業,符合條件的,由地方國防科工委(辦)初審後向國防科工委申請國家投資,由國防科工委綜合計畫司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二)承擔軍品科研生產任務的非公有制企業,可按照相關規定向地方國防科工委(辦)提出稅收優惠政策申請,經國防科工委經濟協調司鑒章後,由財務司按照有關規定會同有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三)非公有制企業在軍品科研生產中形成的技術成果,涉及國防利益以及對國防建設具有潛在作用需要保密的,可以按照《國防專利條例》的規定向國防專利機構申請。
附屬檔案: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有關事項辦理程式和說明

附屬檔案

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有關事項辦理程式和說明
為給非公有制企業提供方便,現將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相關事項的辦理指南進一步分解和細化如下:
一、登記的程式和說明
 (一)申請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的非公有制企業,應到地方國防科工委(辦)登記。登記內容主要包括: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企業性質、技術優勢、資產規模、人員構成、主要經營範圍和各類資質認證等情況。
(二)已進入國防科技工業建設領域,相應承擔軍品科研生產任務等項活動的非公有制企業,應及時向登記部門報告承擔任務的進展情況及因此所產生的技術成果(含智慧財產權)情況。
(三)已登記的非公有制企業,可向登記部門查詢有關信息,地方國防科工委(辦)應為其提供相關信息服務。
二、資質條件的申請程式和說明
 (一)需取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的
1.申請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的條件、需要提交的檔案和材料,按照《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辦理程式》的規定執行(詳見國防科工委政府網站的辦事指南)。
2.第一類許可直接由國防科工委受理、審查和作出是否予以許可的決定;第二類許可由地方國防科工委(辦)受理、審查後,由國防科工委作出是否予以許可的決定。
(二)需取得相應資質和條件的
1.保密資格的申請程式和說明
(1)準備有關證明材料
一是已承擔軍品科研生產任務的,須出具契約甲方提供的研製項目或產品的密級證明;擬承擔軍品科研生產任務的,須出具契約意向單位提供的契約意向證明及密級證明(非公有制企業承擔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項目或產品涉及國家秘密證明表可在地方國防科工委(辦)領取)。
二是企業營業執照;
三是現行的企業驗資報告和公司章程;
四是科研生產場所產權證書或租賃契約;
五是審查認證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申請單位提出申請時,需附以上證明材料。申請一級保密資格的,由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審查認證委員會受理、審查和批准;申請二級、三級保密資格的,由所在地省級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審查認證委員會受理,經審查通過的,報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審查認證委員會覆核備案。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審查認證委員會定期發布《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名錄》和證書、證牌。
2.軍品質量體系認證的申請程式和說明
非公有制企業在認證審核前,需按照國家軍用標準《質量管理體系要求》建立質量保證體系,並運行3個月以上時間。
非公有制企業需提交認證申請書、駐地軍代表的推薦函或意見書和委託認證契約書(認證申請書及契約書可到各認證機構網站下載),向國防系統具有質量體系認證資質的認證機構申請質量體系認證。
3.安全生產條件的審查程式和說明
從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規定的五種行業的一類非公有制企業,應當出具省級以上相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一類非公有制企業中從事軍用危險化學製品、軍用火炸藥及其製品、火箭推進劑等高安全風險軍品科研生產的,除提供以上達標證件外,還應提供具備“武器彈藥”類安全評價資質的安全中介機構出具的安全評價報告。
二類非公有制企業,應當提供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機構出具的勞動與安全評價報告或安全生產符合標準要求等相關檔案。
三、參與範圍的申請程式和說明
 (一)參與投資項目的申請程式和說明
非公有制資本對軍品科研生產項目和基礎設施進行投資,按照國防科技工業社會投資目錄和有關規定的要求和程式進行。
(二)參與國防基礎科研計畫的申請程式和說明
1.擬參與國防基礎科研活動的非公有制企業,按相應資質要求,可通過地方國防科工委(辦)獲得相應基礎科研項目指南和總體要求。
2.非公有制企業根據項目指南和總體要求,編報項目建議書;由地方國防科工委(辦)組織評審、編制項目立項論證報告,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國防科工委提出項目立項申請。
3.國防科工委科技與質量司收到項目立項申請後組織評審;審查通過的項目列入儲備項目庫,擇優批覆立項後,根據預算安排列入年度計畫,並下達項目任務書。
(三)參與軍品配套科研項目的申請程式和要求
1.擬參與軍品配套科研項目的非公有制企業,按相應資質要求,可通過地方國防科工委(辦)獲得項目指南和任務總要求。
2.非公有制企業根據項目指南、任務總要求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經地方國防科工委(辦)審查匯總後報送國防科工委。
3.國防科工委經濟協調司組織評審或評估,並對評估結果予以公示。國防科工委經濟協調司辦理批覆手續後,各有關單位可據此簽訂研製契約。
(四)參與軍工企業改組改制的申請程式和說明
1.非公有制企業參與軍工企業的改組改制實行分類管理,依照國防科工委發布的有關實施辦法和指導目錄進行。
2.非公有制企業參與軍工企業改組改制需與軍工企業達成相關意向。其中,參與軍工集團公司所屬企業改組改制,由軍工集團公司初審、評估後報國防科工委審批;參與地方軍工企業改組改制,由軍工企業所在地地方國防科工委(辦)初審、評估後報國防科工委審批。
3.非公有制企業需向審查單位提供下列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
(2)公司章程;
(3)企業基本情況及參與改組改制構想報告;
(4)近三年財務決算報表;
(5)與改組改制企業簽訂的保密協定;
(6)國防科工委認為應該提交的其他資料。
申請人應當對所提交檔案、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四、相關政策的申請程式和說明
 (一)條件保障的申請程式和說明
1.承擔軍品科研生產任務的非公有制企業,符合國家規定的,可向地方國防科工委(辦)申報,經初審同意後,由國防科工委綜合計畫司會同委內有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2.非公有制企業申請國家投資的條件、方式及所形成的資產和收益,可按照《國防科工委關於非國有企業軍工項目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科工財〔2006〕569號)執行。
(二)優惠政策的申請程式和說明
1.非公有制企業承擔軍品科研生產任務,符合條件的,可將簽訂的軍品科研生產契約及有關材料報送地方國防科工委(辦),經審核並簽署意見後,報國防科工委經濟協調司審核鑒章,由國防科工委財務司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相關優惠政策。
2.非公有制企業申請軍品科研生產契約審核鑒章,應提供下列材料:
(1)直接提供裝備產品的,應提交訂貨契約和《軍品產品訂貨契約審核鑒章申請表》(該表可在地方國防科工委(辦)領取)。
(2)提供軍品專用配套產品的,應提交《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配套產品訂貨契約》、《軍品產品訂貨契約審核鑒章申請表》(契約文本和鑒章申請表可在國防科工委政府網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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