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市場運行機制

電力市場運行機制

電力市場運行機制 是指電力市場的運行的模式和規則。在電力工業中引進競爭、建立電力市場,成為現實的需要。在一些國家,為了驅動電力工業進入市場,促進競爭,在電力系統中引進了開放式的運行機制。實施電力工業的市場化改革,是我國電力體制的一項重大的制度革新。應培育多元化的市場主體,增強市場競爭;提高電價成本透明度,理順價格形成機制;逐步建立容量市場,促進資源配置最佳化;調整最佳化能源結構,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

簡介

在電力工業發展的進程中,大多數國家對電力工業的管理採用了調控模式,其運行機制可以總結為:(1)發、輸、供高度統一,垂直型管理。在一定區域內,由單一的運行者負責系統運行,配電部門有專營區域。(2)公用事業權力機構有權干涉,包括營業區域、電價等。

調控模式的形成,主要由於電力工業發展中,大系統的規模效益鼓勵了在一定區域內的電力公司的合併,形成發、輸、配電一體化,從而提高生產效率。

政府調控模式的最大特點是壟斷性。不管是私營還是國營的電力公司,均對某一特定區域的發、輸、配電系統單獨運行。在自己的專營區域內售電,其它公司不能在本地區售電。調控模式的產生,與電力工業資金密集、建設周期長有關。經營者在投資、管理電力工業時,要求風險較低。供電方面的壟斷,降低了投資的風險。所以,在調控模式中,大部分用戶沒有選擇供電方的權力,不用與電力公司簽訂長期契約。另外,調控模式中的發、輸、配電的整體規劃和運行,可獲得較大的規模效益和供電可靠性。

隨著電力工業的發展,已較難獲得更多的規模效益。因此,在電力工業中引進競爭、建立電力市場,成為現實的需要。在一些國家,為了驅動電力工業進入市場,促進競爭,在電力系統中引進了開放式的運行機制。此外,在環境保護、投資、資源最最佳化綜合利用、負荷管理等方面,也要求在電力系統中展開競爭。電力市場的競爭,最初是從發電市場的開放開始的 。

獨立發電廠的產生,要求在發電單位之間開展公平競爭。獨立發電廠一般不擁有供電專營區域和輸電系統,只負責電力生產。同時,原有的電力公司之間也要求展開競爭。此時,用戶市場尚未開放,各電力公司仍擁有供電專營區域。如果某電力公司供電不足,需要增加容量或購買電能等,可以在電力公司之間進行功率交換,從而在電力生產者之間形成競爭。但這時發電單位還不能直接與用戶簽訂契約。這種市場,稱為批發電力市場。批發電力市場,比較初級的做法是由各電力公司為其所需容量進行招標。當某電力生產者中標後,由電力公司與其簽訂契約,商定貿易形式、價格、容量等。這種做法,沒有專門的中介機構進行管理與組織,因而其競爭規模、效益均受到影響。

一般說來,開放發電市場,既有利於在發電市場中引進競爭,時也較易管理,對電力公司的現有體制,不需要作大的變動,是一種比較平穩的做法。

同時開放發電市場和用戶市場,實現了供、求的雙向選擇,特別是擴大了用戶的選擇權。

同時開放發電市場和用戶市場,在電力市場中可能的交易方式有:

(1)發電廠直接與本地用戶(零售商)簽訂契約;

(2)發電廠向上級電力市場賣電;

(3)發電廠向本地電力市場賣電;

(4)發電廠向外地電力市場賣電;

(5)發電廠向外地用戶賣電;

(6)用戶(零售商)從本地電力市場買電;

(7)用戶從零售商處買電;

(g)用戶(零售商)從其它地區的電廠購電;

(9)用戶〔零售商)從本地區的電廠購電;

(10)用戶(零售商)從上級電力市場購電;

(11)用戶(零售商)從其它地區的電力市場購電。

在這類模式中,出現了一種新的市場成員—電力零售商。在用戶市場未開放時,向用戶供電是配電公司(供電局)的任務。各配電公司有自己壟斷的專營區域,任何人或單位是不能在這區域內賣電的。而在用戶市場開放後,除配電公司外,電力市場還允許經過批准的(持許可證的)電力零售商向用戶售電。這種同時開放發電市場和用戶市場的模式,給電力生產者最多的競爭機會,給用戶最大的選擇權利,真正體現了市場原則,其意義尤其重大。美國電力市場運行機制的啟示行業研究人士。

美國電力市場是世界上規模最大的電力市場之一,年發電量4萬億千瓦時,約占世界總發電量的24 %。美國也是世界上最早進行電力市場改革的國家之一,電力市場運行機制、監管體系比較成熟,市場競爭程度較高。為實現我國《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目標,構建安全、穩定、經濟、清潔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可借鑑美國電力行業運行模式。

美國電力市場主要特點

一是發電、輸電主體分散化。美國電力市場的一個顯著特點是發電商的市場份額比較分散。在許多國家,發電業務通常被為數不多的兒家大公司控制,而美國則有數白家發電商,最大的發電商擁有的裝機容量不到全國總裝機容量的4%,全美前20家最大的發電公司共擁有約45%的市場份額。發電所有權的分散意味著發電商的市場控制力較小,有助於增加競爭,這是美國電力市場的一大優勢。另一個顯著特點是輸電網所有權的分散化。與很多國家由兒大公司控制輸電網不同,美國電網公司的數量超過500家,但這在促進競爭的同時也增加了電網規劃、運營、投資、成本分配的難度。

二是發電能源結構、電力市場交易模式多樣化。美國發電能源形式多樣,主要有煤電、天然氣發電、核電、水電、風電、太陽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發電。歷史上,煤炭由於儲量豐富、成本較低,一直是美國電力供應的第一來源,煤電裝機容量占比在40%-50%左右,但近年受益於美國頁岩氣的大規模開採,天然氣價格大幅走低,天然氣發電的裝機容量已領先於煤電。如 2011年天然氣發電的裝機容量占比達到39.5 %,而煤電占比已降至30.3% 。

美國競爭性電力市場交易模式靈活多樣。美國沒有全國性的電力市場,只有大約8-10個區域電力市場,可大致分為兩類:一類是有組織的集中競價交易市場,通常由區域輸電組織(RTO)或獨立系統運營商(ISO)負責運營,集中競價,其優勢是便於統一協調,但機制本身也為個別市場成員提供了操縱市場價格的機會;另一類是以雙邊交易為基礎、不集中競價交易的市場,這種模式給市場成員提供了很大的靈活性和白主權,但也給系統的協調調度帶來困難。無論是集中競價的電力市場,還是建立在雙邊交易基礎上的電力市場,都可以有效地引入競爭機制。作為電力監管機構的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FERC)不支持或鼓勵某個特定的區域電力市場模式。

三是在國家電力政策上,引入競爭與加強監管並行。美國的電力工業政策重點是引入競爭而不單純放鬆管制,競爭與有效監管並行,依靠競爭和監管確保電力批發市場的公平和合理的價格。歷史上,由於2000-2001年的加州電力危機,是否引入競爭在政策層面曾一度存在爭議,但隨著2005年《能源政策法》的頒布實施,引入競爭作為國家電力政策得以確立。FERC的監管責任在於推動競爭政策得以實施,使電力市場朝著競爭與監管協調的方向發展。

美國電力市場運行機制

美國電力行業實行聯邦和州兩級監管體系,市場準入和電價監管是主要的監管手段。聯邦層面的電力監管機構主要是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主要負責電網可靠性、輸電業務、電力批發和電力企業併購等,其他監管機構還包括美國核監管委員會(NRC)和聯邦環境保護署(EPA),分別負責監管核電站、核燃料設施的安全以及電廠的污染排放。州一級的電力監管機構一般為各州的公用事業委員會或公共服務委員會,職責大致相似,主要負責配電業務、電力零售、電力應急管理和發放電網建設許可等。

從監管手段來看,市場準入方面,所有發電站和電網的新建和擴建項目均在監管範圍之內,其中,FERC負責發放水電、核電、電力批發和跨州輸電業務的許可,各州委員會負責批准火電、電力零售、配電網建設和配電業務的許可。電價監管方面,FERC負責跨州輸電業務和電力批發業務電價的監管,各州委員會負責配電及州內電力零售業務電價的監管。

美國電價管理主要體現為電價核定、電價調整和電價監控。電價核定方面,受監管的公共電力公司必須向監管機構提交電力資費明細表,由監管機構審核。其中,跨州的輸電和電力批發業務,其資費表由FERC核定;提供配電及州內電力零售業務,資費表由各州委員會核定。經批准的資費表,既是電力業務的價格公告,可用於電力公司與用戶問的電力買賣契約,同時也是對電力公司進行價格監管的主要依據。

電價調整方面,電力企業應向監管機構提出調價申請,必要時通過聽證會裁定。其中輸電價格調整報FERC配電價格調整報各州委員會。監管機構將成立審查小組對電力公司的基礎費率、投資回報、公司收入、運營成本、折舊等逐項審查,並向用戶和利益相關方徵求意見,如遇重大分歧則舉行聽證,由行政法官裁決。一般電價調整的監管審核需要一年甚至更長時間 。

電價監控由FERC負責。FERC每天匯集雙邊交易市場、集中競價市場、電力現貨批發市場、電力公司報價信息等多種渠道的價格,通過特定的電腦程式進行處理,並結合天氣狀況和能源市場價格資料,對電價的波動進行分析。如發現價格異常或有人為操縱的情況,將移送調查部門處理。

設立容量市場,確保長期電力供應安全。容量市場有助於實現一定的容量儲備,確保長期供電安全目標,同時可以引導新的電力投資,促進資源配置最佳化。由於用電需求在短期內缺乏價格彈性,發電容量的緊張會導致價格尖峰。電力市場如僅依靠電能市場調節發電容量餘缺,在容量富裕期會導致發電設備利用率低下,而在容量短缺期會導致大規模停電。在電能價格之外建立由容量價格引導電源投資的容量市場,可以有效避免單純依靠電能價格導致的容量周期性繁榮與衰退,在確保長期電力安全供給的同時,更好地引導投資。在容量市場中,供電企業除履行向用戶供電的電能義務外,還須履行一定的容量義務,通過簽署“可靠性協定”滿足一定的電力供應責任。容量提供者可以獲得一定的容量補貼,若白身無法履行容量義務,可在容量市場中購買容量以避免相應的處罰。

大力發展清潔能源。美國通過制定環境標準、政策扶持、嚴格立法等手段,積極提高清潔能源在電源結構中的比重,降低電力行業對化石燃料的依賴。清潔能源有多種定義,最常用的是把它等同於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美國目前清潔能源約占美國電力供應的9.5 %,根據2009年《美國清潔能源與安全法案》,到2020年美國至少應有20%的發電量來白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美國有29個州制定了清潔能源發展規劃或目標,一方面政府在扶持清潔能源發展方面提供了大量政策支持,如對可再生能源發電商進行補貼、實行減免稅收等優惠措施,另一方面通過制定嚴格的環境標準限制有毒氣體排放,逐步降低對煤、天然氣、石油等傳統化石燃料的依賴。

美國電力市場的運行機制對我國電力行業的發展啟示有:應培育多元化的市場主體,增強市場競爭;提高電價成本透明度,理順價格形成機制;逐步建立容量市場,促進資源配置最佳化;調整最佳化能源結構,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

電力市場中發電廠的運行機制

上面提出了在我省實施電力市場的構想方案,隨著方案的實施,將對現有的電力系統帶來那些變化?在競爭的發電市場中各發電企業將如何展開競爭,電網管理部門將如何調控發電企業行為?實行電力市場後,各發電廠的上網電價如何合理確定等等,這些都是電力市場中發電廠運行機制範疇的問題。下面將對這些問題逐次進行分析、研究。

發電廠是電力市場的生產者,在完全競爭的電力市場中,發電廠的收益來源只有一個,即上網電量。出於對自身經濟利益的考慮,它們最關心的問題有三個,即上網電價和上網電量以及電廠如何參與系統調頻調峰和參與調頻調峰後對企業利益如何合理補償。所謂上網電價和電量是指電網向電廠購入電力時,在電網相應計量點的數量和價格,而電廠參與系統調頻調峰則是由於電能的不可儲存性以及電力系統存在的峰谷差所決定的。電廠參與系統調頻調峰,對電力系統的穩定和保證電能質量做出了貢獻,但造成發電成本升高,自身利益受到了損失,則電力系統應給予合理補償。這三個問題,直接決定了發電廠的市場經營行為,換句話說,發電廠的運行機制均應圍繞這三個問題而變化。而這三個問題中,核心的問題便是上網電價,下面本文將站在電力市場的角度上,研究如何合理確定發電廠的上網電價(基本價)以及發電廠應對電力市場競爭的企業經營決策。

電力市場中用戶的運行機制

電力產品的消費者是千千萬萬、大大小小的用戶,它們是電力產品的上帝。隨著電力市場的實施,如何優質高效的進行電力市場行銷?如何極大的滿足廣大用戶對電力產品的需求?這是關係電力企業在電力市場上生死存亡的關鍵問題之一;電力企業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知己知彼,站穩腳跟,取得發展,就必須認真對待用戶問題,認真研究用戶市場,優質高效的為用戶服務,從而逐漸樹立自己企業在電力市場的良好聲譽,增加用戶對企業的認同感、信任度和親和力,這才是企業真正的立身之本、興業之道。而要做到這些,則必須建立在充分的用戶市場分析和良好的行銷服務管理基礎之上。

用戶購買電力的行為分析要點

行銷的目標是使目標顧客的需要和欲望得到滿足,企業只有在滿足消費者需求的一系列活動中才能發展自己。但認識顧客,了解顧客的需求卻不是輕而易舉的,單單憑表面的觀察和與購買者直接接觸很難認識顧客,顧客可能言行不一致,而且它們的偏好總在不斷變化之中,因此對於行銷來說,研究所面對的顧客的需要和購買過程是必須認真對待的事情,只有清楚特定的購買者行為及其與本企業市場行銷活動的關係,才能進行後繼環節的工作 。

分析電力用戶市場的購買行為歸納起來要掌握六個方面的資料,即六個“W;,誰WHO,什麼WHAT,為何WHY,如何HOW,何時WHEN何地WHERE。

“誰”即指了解購買者是何消費者?要了解消費者是哪些人,又要弄清購買行動中的購買角色。購買角色指的是不同人的位置何作用,嚴格說,購買者有別於消費者,在很多實際情況中,購買者和消費者是分離的,例如電力批發和電力夏售即屬這種情況。因此企業需要了解目標顧客是誰,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什麼”即指目標顧客購買的是什麼?從中可以抽象出企業目標顧客的偏好,了解用戶對電力需求的共性是什麼,特殊性是什麼。例如有的用戶要求供電的保證率很高,像煤礦、煉鋼廠等,這類用戶它不僅需要電量,同時也要求保證電力,在各時段的用電量基本是一條平行線;而對有的用戶,如賓館、學校、住宅小區等則對各時段的用電量需求和保證率是不一樣的,例如在深夜和白天就相差比較大。這樣,電力企業就可以根據不同顧客的不同需求,制定回響的發電計畫,達到即可滿足顧客的需要,又可以做到經濟調度和經濟運行,實現效益的最大化。

“為何”即指用戶的購買動機或目的,用戶為何喜歡這種用電方式或服務方式,在了解了“為何”之後,電力企業行銷部門應該對用戶的動機或目的作出分析判斷,從而採取有針對性的行銷服務活動,真正體現以用戶為中心的電力企業服務宗旨。

“如何”包括了購買組織和購買行為,了解消費者怎樣使用電力,喜歡什麼樣的行銷組合,還包括弄清楚購電的整個過程,如購電前的決策,購電的行為類型,購買電力的行動等,這些可以提供給企業行銷部門豐富而有用的信息,幫助企業確定更為恰當的行銷策略。

至於“何時”與“何地”主要是指消費者購買的地點和時間,了解顧客對供電渠道和地點的要求,了解消費者在什麼時候需要什麼樣的服務,這些都是對購買行為分析有用的輔助信息。

電力用戶購買行為模式

對於消費者行為的分析雖然僅有幾十年的時間,但是已引起了多方的注,不同的學科從不同的領域研究、探索,提出了各具特色的購買行為模式,這些模式對於企業市場行銷活動中弄清特定的購買者行為及其與企業各項行銷方針、方法和策略的關係,掌握規律性以誘發有利的購買行為有著重要的參考價值。

心理學家為購買行為模式分析提供了有益的思路,需求的驅策力模式是傳統的心理學模式,即需求促使人們產生購買行為,而需求是由驅策力引起的。使人產生需求的驅策力可以分為兩種:原始驅策力與學習驅策力。原始驅策力使指人的生理方面的需求,是非理性因素的行為;學習驅策力是心理的需求,是理性因素的行為。學習是通過人們的生理基礎如各種感覺來感受外界,從經驗中學得理性知識。因此對於行銷者來說,這種心理模式可以用來描述消費者的購買行為。購買者的個性和決策過程導致一定的購買決定。

在電力產品的消費過程中,一部分需求是由原始驅策力決定,既由電力是滿足人民生活和生產基本需要的產品屬性所決定的,如居民在寒冷時由生理條件作用就想到了使用電暖氣取暖,合上電暖氣開關就產生了電力需求。另一部分則是由學習驅策力所決定的。例如,人們通過大量的生產實踐,找出了某種合理的工序安排,則可以使某些工作放到後半夜社會用

電的低谷段進行,這樣就可以減少使用高峰時的高價電,以達到節約費用的目的,從而也就為電力市場提供了一種新的需求(高峰負荷減少,低谷負荷增加)。

下面我們針對不同的用戶對其購買行為模式作以分析。

a.供需雙方角色有時互換

在電力市場中,供電方和用戶的角色有時是改變的,這一般有以下兩種情況:

其一、某電力企業向一部分用戶供電,此時它是作為供電方,但是當它電力不足時,需要向其他公司求購電力,此時它又成為用戶,這種角色的轉換,是電力企業之間協作的體現。其除了調節餘缺外,有時在電力企業之間還存在著經濟功率交換,這是由於各電力企業的供電成本不一樣,負荷曲線也不一樣,則在不同時刻,各電力企業的供電成本是變化的,所

以在某個時段導致有的電力企業寧願購電而不願發電,這就是所謂的經濟功率交換。

其二、用戶自備發電廠的情況也會導致角色的改變。某用戶擁有自備發電廠,則在大部分時候,它可能有富裕的電力供應,此時可向電力公司或其他用戶供電,但在自己發電不經濟或事故情況下,又需要向電力公司或其他用戶購電,則又變成用戶。

所以在電力市場上,除通常所說的工業、商業、居民、農村等用戶外,還應考慮上述情況下的用戶。

用戶和供應方之間具有協作關係,目前世界各國已經開始研究負荷側 (用戶側)的管理,即利用用戶的協作,調整負荷曲線,緩解高峰負荷壓力,以達到提高經濟效益、減少或延緩電力建設投資、節約能源的目的。

總之,在開放的電力市場中,將用戶看作平等的參與者,使用戶通過市場機制下的電力貿易,產生對電力市場的回響能力,這將給電力部門和用戶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 。

b.選擇貿易方式

用戶在具有用電需求而參加電力市場之前,首先要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合適的貿易方式。

①大用戶

大用戶(大型冶金、化工、機械工廠等)貿易形式多樣,一般這類用戶設施比較先進,自動化程度比較高。由於大用戶的用電量較大,電價的變化對收入的影響比較大,所以適合參加短期唯價格型貿易。如按小時價格更新的實時市場,可以隨時跟隨電價的變化調整用電量,獲得少付電費的好處。特別是對鑄造、冶煉等工廠,其用電時間比較靈活,當電價較時,使熔爐進入保溫狀態,在電價較低時使熔爐升溫。

但是,參加短期唯價格型貿易,需要有較高的自動化程度以外,還與工廠的性質有關。如果修改工序會影響很多人的工作時間,比如晚上工作白天休息,則往往不容易實現。 對於大用戶,較多採用的是多種貿易方式的組合,對不易更改用電時間的負荷,其電量需要有保證,可簽訂較為固定的按月或按年修改的用電契約;而對一部分較為靈活的負荷,空調、加熱器等,使用短期唯價格型貿易,如實時市場或峰谷分時電價,對一部分不重要負荷,可簽訂“可斷電契約”,在降低用電保障率的條件下來獲取較低電價的優惠。

②中型用戶

此類用戶(中、小型工廠,商店、賓館)一般不能隨時跟蹤市場的變化,但可以參加24小時提前市場。即在當天決定第二天的用電計畫,供電方通知第二天24小時的用電價格後,適當調整第二天的用電計畫,儘量在電價較低時用電。這類用戶一般具有計算機系統,某些設備(如鍋爐)具有雙能源功能,在需要時,可採用天然氣等其他能源。

③小型用戶

小型用戶(居民、農村用戶),一般不具備計算機系統,採用手動控制。它們一般不能跟蹤市場而隨時調整用電量,較多採用的方式為:當一年中某段時間電力特別緊張,電價特別高時,即電價超過某一值時,則用戶切除自己部分非必須的負荷,以節約電費。另外,用戶還可對峰谷分時電價和季節性電價作出反應。

對於可中斷負荷,用戶可以採用對負荷分路的方法,對必須保證供電的負荷,接在一條迴路上;對可中斷的負荷,接在另一條迴路上:需要的時候,可以切斷供電。比如在家裡,將電燈、電視機、冰櫃接在一條迴路上,將空調、電水壺、電飯鍋等接在另一條線上。

以上對用戶的討論不是絕對的,對貿易方式的選擇有一個逐漸認識循序漸進的過程。剛開始時,總是從簡單易行的形式開始,取得經驗後,再選擇靈活的方法。

c.選擇供電方

在電力市場中,用戶具有多種選擇權,他能與電力公司發生貿易關係,也可與發電廠發生貿易關係。隨著電力體制改革到“輸配分開”階段時,那時的用戶還可以選擇更多的供電方,有如下三種貿易方式:

直接與發電廠簽訂契約(類似於到工廠按出廠價購物),發電廠可以是本地的,也可以是其他地區的,選擇其他地區的發電廠時,則要向電網付一定的轉運費。

向當地電力公司購電或持許可證的外省零售商簽訂購電契約(類似於上百貨公司購物)。例如國際上一些國家的電力公司已跨地區在全國開展業務,當然這種跨地區的購電貿易其轉運費應合算才行。

參加電力市場中介機構的貿易,這類似於到批發市場購物,這種中介

機構在英國稱為電力聯合交易中心,在挪威稱為電力市場公司,在美國稱為經紀人系統,美國的經紀人不向用戶開放,只負責電力公司間的貿易。

選擇貿易方式時,轉運費是比較關鍵的因素。

電力市場中電力公司的運行機制

在計畫經濟體制下的傳統電力系統中,電力公司是集產、供、銷於一體的行業高度壟斷者。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漸深入,這種電業體制的弊端己嚴重阻礙電力事業的正常健康發展,改革的出路就是推行電力的市場化運作,實施政企分開,廠網分開,使得電力公司從政企合一、網廠合一的壟斷組織中脫離,引入競爭機制,真正運用市場規律來管理電力運營 。

在電力市場中,電力公司由電力交易中心和供電局兩部分組成,電力公司從發電廠手裡以上網電價購入電力,然後以下網電價將電能配發到各個用戶,下網電價既為用戶所享受的電價,它由上網電價加電力公司的輸配電費構成,這個輸配電費由物價部分按地區核定,如西安地區平均為0.15元/度。下網電價應在全地區實行統一標準,但電力公司如為拓展市場,薄利多銷,也可以降低輸配電費,向用戶提供更優惠的下網電價,當然這必須是在成本允許的空間內才有可能。在這個環節中,電力公司既是一個批發商,它要千方百計多售電,創造收益,但同時它又負有資源最佳化配置、保障電力系統(電網)安全運行、保障電力市場的各項交易活動在法制化的軌道上運作的職責,所以電力公司實際上具有批發商和協調管理者的雙重職能。

隨著電力體制改革的深入,在電力公司內部還要將其下屬的各供電局改組為獨立運作的配電公司,並從電力公司中分離出去,電力公司只負責電能的輸送和電力市場的管理,而其原來的配電營業區則由相應的配電公司負責。在每一個用電營業區內,將有幾個配電公司在競爭,用戶則可擇優選取供電方,這就是所謂放開用戶市場。但目前實施電力市場第一步,我們只考慮先放開發電市場,電力公司則仍維持原職能和營業區域不變。

由於電力的不可儲存性,發電、輸配電以及用電必須時刻保持平衡,而電力產業又是一個關係到國計民生的基礎產業,因此電力市場既有競爭的一面又有協調和統一管理的一面。所以電力交易中心除了進行日常的電力交易業務外,另一個主要職責就是負責協調整個電力系統的安全運行。而電力公司下屬的各供電局,其主要職能就是搞好批發商的業務。電力市場中,電力公司的運行機制應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規範組織結構,確保電力交易公平公正:二是盡力拓展電力市場,搞好電力市場行銷,優質高效的為用戶服務。

負荷側管理

負荷側管理是電力市場運行機制的重要組成部門,負荷側管理是運用經濟手段和市場方法對用戶進行調控職能的總和,其目的就是鼓勵用戶改變用電方式,合理用電,從而達到緩建發電廠,提高能源使用的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

用戶觀念的轉變

在壟斷的電力系統中,只有負荷的概念而沒有真正意義上用戶的概念,電力部門把用戶看作固定的、被動的、沒有協作和受控制的負荷終端。而在電力市場中,負荷作為用戶參與到電力市場中來,是電力市場中一個成員,即參與競爭又參與協作,具有能動性,從負荷到用戶,這是一個重要的觀念轉變,發揮用戶的能動性,積極開展電力公司與用戶間的協作,將給電力市場中各方成員帶來利益。

在傳統的電力系統中,強調“計畫用電,節約用電”,其中計畫用電主要是採用行政手段對負荷進行限制,雖然也採用部分經濟手段,如峰谷電價、超指標加價等,但這些經濟手段的作用是很微弱的,只是作為行政手段的補充。就其本質來講,是把用戶看作是單向可控的負荷,而沒有調動用戶主動參與計畫用電、合理用電的能動性和積極性。

在開放的電力市場中,用戶與電力市場中的其他成員,是平等的夥伴關係,這與傳統的電力系統中,將用戶看作單向受控的一方有著本質的不同。

負荷側管理的方法和途徑

a.管理方法

負荷側管理的核心任務就是最大程度的滿足用戶用電需求的基礎上,對電力負荷進行經濟調度和管理,其目標就是合理調整負荷曲線的形狀,以便降低對高峰負荷的需求,降低峰谷負荷差值,從而達到降低系統調頻調峰成本,延緩電源建設投資的目的,其方法共有以下六種:

①削峰

當系統峰荷很高時,影響系統的安全性,此時降低峰荷意義很大。削峰的手段分直接負荷控制和用戶減負荷兩種;直接負荷控制是由供電方直接控制負荷,用戶減負荷是指在預先達成協定的基礎上由用戶在接到供電方通知後,自行切去規定負荷。此時的經濟手段就是提高峰值電價,激發用戶主動減少峰荷時段的用電量。

削峰可減少峰荷時調用昂貴機組,減少備用容量,特別是旋轉備用容量,從而降低全網運行費用。

②填谷

填谷指提高低谷負荷。一般採用月峰谷電價和季節性峰谷電價,刺激低谷時的用電需求,充分利用空閒機組,降低峰谷差,增加電力的銷售收入。

③負荷轉移

負荷轉移將高峰負荷推移到非高峰負荷時段。實施手段有:分時電價對儲熱、儲冷設備提供優惠電價,鼓勵電氣設備交替運行等。

④節能

鼓勵用戶採用各種新技術以減少對電量的總需求。

⑤靈活負荷

為用戶提供靈活的供電方式選擇,用戶可用較低的價格,購買可靠性較低的電量,也可以用較高的價格,購買可靠性較高的電量,按質論價。

⑥增長戰略負荷

供電方利用空閒容量,鼓勵實施新的電氣技術,提高電力設備的利用率,用蓄電池代替燃燒汽油的汽車等。

b.負荷側管理實施的途徑

負荷側管理的實施,分行政途徑和經濟途徑,行政手段有宣傳推廣、技術交流、法規制度等:經濟手段有電價結構、折價、獎勵、補貼等。宣傳推廣是指利用各種媒體,如宣傳手冊、電視廣告及舉辦各種研討培訓班,將負荷管理的計畫宣傳給用戶。技術交流包括給參加負荷側管理的用戶安裝節能產品、負荷管理裝置等,還可以給節能產品的生產商以經濟上的鼓勵。法規制度包括各種標準,比如規定用電產品的效率等。

另外,電價結構有各種形式,如分時電價、季節性電價、儲熱儲冷優惠電價等,都是用於實現負荷側管理的措施。

c.影響負荷側管理實施的因素

實施的建議與措施

實施電力工業的市場化改革,是我國電力體制的一項重大的制度革新。見於我國電力工業己在計畫經濟的體制下實施壟斷經營達四十多年,計畫經濟的色彩己滲透到發、輸、配的各個環節,根深蒂固,而且電力又是關係到國計民生的基礎性產業,所以進行電力體制改革。實施電力市場將是一極其複雜的系統工程,其中包括觀念的轉變,體制和電業產權結構的調整和置換,政府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能到位以及國家有關法規、政策的完善等等,為保證這項重大改革順利進行,取得成果,造福於民,結合本省的實際情況和多年的工作體會,自己提出以下三點建議和五項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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