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達分辨能力

雷達分辨能力 radar resolution 雷達區分鄰近目標的能力。脈衝雷達的分辨能力分為距離分辨力、角度分辨力和速度分辨力以及聯合分辨力等。

基本分類

距離分辨力

雷達分辨能力 雷達分辨能力

雷達在距離上區分鄰近目標的能力,通常以最小可分辨的距離間隔來度量。雷達距離分辨力約為c/(2B)。c為光速;B為雷達信號頻寬。雷達脈衝寬度若為1微秒,在無脈內調製時信號頻寬為1兆赫,則距離分辨力約150米;有100兆赫的脈內調頻時,信號頻寬相應增大為100兆赫,則距離分辨力約為1.5米。

角度分辨力

雷達在角度上區分鄰近目標的能力,通常以最小可分辨的角度來度量。雷達的角度分辨力取決於雷達的工作波長λ和天線口徑尺寸L,約為λ/(2L)。例如,一部工作在5厘米波長、天線口徑為1.5米的雷達,其角度分辨力約為1°。對於口徑相位呈線性分布的天線(通常如此),雷達的角度分辨力取決於天線的波束寬度。普通雷達的角度分辨力為度的量級,毫米波雷達或雷射雷達可達到毫弧度量級或更高。

速度分辨力

雷達在徑向速度上區分目標的能力。雷達的速度分辨力取決於雷達工作波長λ 和相干信號處理器的積累時間T,約為λ/(2T)。例如, 一部工作在5厘米波長的雷達,相干積累時間為 250毫秒,則速度分辨力約為0.1米/秒。

綜述

以上是脈衝雷達單一參數的極限分辨能力。多參數分辨(即聯合分辨)比較複雜,較簡單的一種情況是距離-速度聯合分辨(見雷達模糊)。雷達的實際分辨能力還受到種種限制,如對於反射能力懸殊的相鄰目標,強反射目標的旁瓣會掩蓋弱反射目標,使分辨能力受到影響。顯示器光點過大也會影響雷達的實際分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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