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

房屋稅

2009年國家暫行房產證日期滿2年不滿5年可以減免營業稅的優惠政策,你的房產證現在過戶的話可以免交營業稅,90平米以下契稅由1.5%減為1%,現在國家已經發布從2010年開始營業稅由2年恢復到5年不再優惠的政策,所以你在09年12月30日之前辦理過戶是明智之舉。

基本內容

下面是詳細的2010房屋契稅新政策:

一、個人購買自住和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執行1%的適用稅率;

二、其餘房地產權屬轉移契稅,執行3%的適用稅率。通知中所指出"普通商品住房",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米以下(含);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內。

通知中所指出2010年1月1日後發生的房地產權屬轉移行為,時間以備案時間為準。通知中所指"其餘房地產權屬轉移"行為,主要包括房屋贈與、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

2010年10月1日後購買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經認定是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稅按1%徵收;

2010年10月1日後購買90-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經認定是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稅按1.5%徵收

2010年10月1日後購買90-140平方米以下的非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稅按3%徵收

2010年10月1日後購買14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契稅按4%徵收a

底商、車庫等其他房屋契稅按4%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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