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的禽腺病毒Ⅰ群感染

概述

雞的禽腺病毒Ⅰ群感染與禽腺病毒Ⅱ群、Ⅲ群不同,禽腺病毒I群作為病原體的作用尚未完全明確,作為自然感染的原發性病原體尚有爭議。一般認為它可引起包涵體肝炎,又稱為雞包涵體肝炎 (avian Inclusion Body Hepatitis,IBH)。越來越多的事實證明它在傳染性法氏囊病和傳染性貧血中可起繼發性病原的作用。

病原

禽腺病毒I群以其代表種雞胚致死孤兒病毒(CELO)為例,與哺乳動物腺病毒的特徵相似,均為無囊膜的裸體病毒,近球形,直徑約70~90nm。電鏡觀察,其形態為正20面體,衣殼由252箇中空殼粒構成,其中有12個五鄰粒分別位於該病毒12個頂上,240個六鄰粒分別位於20個三角面和30條棱上。
腺病毒對宿主具有高度種特異性,只有少數毒株能使自然宿主以外的動物致病。此種宿主範圍也同樣反映在體外細胞培養上,大多數未適應的野毒只能在自然宿主或與其近緣的細胞培養上生長繼代。腺病毒在宿主細胞的核內增殖,在培養的雞腎(CK)細胞、雞胚腎(CEK)細胞和雞胚肝(CEL)細胞中繁殖,可引起細胞病變並可形成核內包涵體。 CEL細胞常用於診斷時分離培養禽腺病毒,因這種細胞對此病毒比其他病毒更為敏感。套用雞的細胞培養物已從火雞、鴨、珍珠雞、鴿和野鴨等分離到禽腺病毒,雖然可能所有的禽腺病毒都能在雞胚中繁殖,但並非所有的雞或火雞分離物都能引起可見的病變。卵黃囊接種或絨毛尿囊膜接種可使11個血清型的禽腺病毒在雞胚生長,常在2~7天后引起胚胎死亡。雞胚的病變包括胚體充血或出血,發育不良,胚胎蜷曲,不同程度肝炎和脾腫大,在肝細胞中可見嗜鹼性或嗜酸性核內包涵體。
禽腺病毒對外界環境抵抗力較強,在室溫下可保持其毒價達6個月之久,對酸和熱的抵抗力較強,能耐pH3~5和56℃高溫,故能通過胃腸道而繼續保持其活性。由於沒有脂質囊膜,對乙醚、氯仿有抵抗力。禽腺病毒在環境中可長期存在,很易水平傳播,且可經胚胎垂直傳遞,使此病毒無處不在,雞群中廣泛存在隱性感染。
禽腺病毒根據其血清學關係,在細胞培養物上生長情況以及其核酸特性進行比較和分類,已經確定雞有12個血清型,鴨有1個血清型,鵝有3個血清型,火雞有2個血清型。但無疑尚有一些分離物還未能進行分類。往往兩個不相關的血清型毒株可能有部分共同的抗原成分。因此如要鑑定野外毒株,應選用儘可能有明確區別的標準抗血清,單克隆抗體和核酸分析可能解決這個問題。
因為禽腺病毒I群作為原發性病原的作用尚未完全確定,其致病性尚不很清楚。不同血清型,甚至同一血清型的不同毒株間其引起疾病或在雞胚生長的情況常有差異。研究發現致病性與接種途徑有關,很多分離物當以自然感染或直接接觸方式傳播時常不引起疾病,而當以注射方式接種時則可表現高度致病性。這表明很多腺病毒是潛在性病原體,其致病常需有其他因素的存在。雞的年齡是個重要因素。1日齡雛雞注射常可引起死亡,而對10日齡小雞注射則不致死亡。雞傳染性法氏囊病病毒可增強禽腺病毒的致病性,支原體、傳染性支氣管炎病毒的並發感染和雞貧血因子(CAA)的存在可使禽腺病毒引起的肝炎病情加重。相反,禽腺聯細小病毒的存在則可抑制腺病毒在細胞培養的生長以及其致病性和致瘤性。

流行病學

血清學試驗證明,雞腺病毒在禽類中無處不在,可從正常雞和病雞,以及火雞、野雞、鴿、鵪鶉和鵝等禽類中分離到,並廣泛存在抗體。雞腺病毒主要通過雞胚垂直傳播,從感染雞群的雞胚或雛雞所製備的細胞培養物常可使病毒暴露出來。已經證明腺病毒的隱性感染在SPF雞群至少一代用雙向瓊擴試驗尚無法查出。
腺病毒雖可在1日齡時分離到,但病毒通常在3周齡以上時排出。在肉雞,排出病毒的高峰是4~6周齡。在產蛋雞病毒排出的高峰期在5~9周齡,到14周齡後仍有70%可排毒。在一個農場裡可存在幾個血清型的腺病毒,甚至同一隻雞體內也可分離出兩三個血清型的腺病毒,說明血清型之間的交叉保護作用很差。有些雞具有某一血清型高水平的中和抗體,仍可排出另一血清型的腺病毒。產蛋的應激或高水平性激素的存在可引起病毒的激活,因此病毒可通過蛋傳向下一代。
水平傳播也很重要,病毒可存在於糞便、氣管和鼻腔黏膜以及腎臟,因此病毒可經所有排出物傳播,病毒在糞便的滴度最高。水平傳播主要由於直接接觸糞便,也可由於同一場舍短距離內的空氣傳播,農場之間可由於人員、用具等污染物的往來而傳播。

臨床症狀

潛伏期較短,一般為1~2天。臨診表現主要為包涵體肝炎和呼吸道疾病。很多血清型的腺病毒與包涵體肝炎的爆發有關。雛雞當接種病毒後可產生帶有嗜鹼性核內包涵體的肝、胰病變。有人曾從18日齡以前的病雞群分離病毒複製成本病,但從27~30日齡的病雞分離的病毒即不能複製本病,顯示在幼齡雛雞體內還存在著另一種尚未測知的病原因子。傳染性法氏囊病所致的免疫抑制可促使腺病毒引起包涵體肝炎,當雞群同時感染雞貧血因子和腺病毒時,可使肝炎的發病率和死亡率增加。
雞群中死亡率突然顯著增高常為包涵體肝炎的最初表現,3~5天內可有成批死亡, 持續3~5天(偶至2~3周)後逐漸恢復正常。發病率不高,死亡率可達10%。因病雞表現症狀後常僅幾小時即死亡,常無明顯症狀,僅見病雞萎頓,蹲伏,羽毛蓬鬆,冠髯和面部皮膚蒼白,生長不良。

病理變化

剖檢可見主要病變為肝炎,肝色淺質脆,腫大,肝和骨骼肌有出血斑點。在肝細胞中有大而圓或不規則形的嗜酸性或嗜鹼性核內包涵體。也有報導原發病變在造血系統,但所謂的再生障礙性貧血可能是由於雞貧血因子所致。
腺病毒常可從有呼吸道症狀的病雞呼吸道分離到,經多年調查研究證實,禽腺病毒在家禽呼吸道疾病中不是原發性病原體,但在有傳染性支氣管炎和支原體病存在的情況下,禽腺病毒可使呼吸道病的病情更為嚴重。亦有人認為腺病毒是呼吸道疾病有意義的病原體,在13次爆發流行卡他性氣管炎和多灶性肺炎的病變與腺病毒人工感染所見病變相似。在自然爆發中可見的肉眼病變為輕度至中等程度的卡他性氣管炎,有大量粘性分泌物,肺充血,氣囊雲霧狀混濁,咽喉有出血斑點。

診斷鑑別

1.病毒的分離和鑑定可選用的病料是糞便、咽喉、腎和受害器官(如包涵體肝炎的肝),做成10%懸液。如為雞的病料可接種雞胚肝細胞或雞腎細胞,雞胚成纖維細胞和氣管組織培養不敏感,通常要盲傳2~3代,每代7天。如要從其他禽類分離腺病毒,最好用同一禽種的細胞。10個血清型的腺病毒以卵黃囊途徑接種較為敏感。
一旦從細胞培養物中分離到病原體,要確定為腺病毒最簡便的方法是以螢光抗體對細胞染色檢查。細胞溶解產物直接在電鏡下檢查亦可快速獲得結果,還有一個好處即如有細小病毒存在時亦能同時發現。如不能進行螢光抗體或電鏡檢查,亦可將單層細胞培養物用蘇木素伊紅染色,可顯示核內嗜鹼性包涵體。要確定血清型則必須用所有血清型的標準血
2.血清學檢查以三個血清型腺病毒製備三價抗原作雙向瓊脂擴散(DID)試驗可測出群特異抗體。間接免疫螢光試驗更為敏感、快速和簡便,但其結果需有經驗的人進行分析。ELISA用於檢測群特異抗體既敏感又簡便。在一般情況下型特異抗體要用血清中和試驗檢測,但亦可用ELISA檢測。
對腺病毒的任何血清學試驗的主要問題是如何闡釋其結果,因這種抗體廣泛分布於健禽和病禽,很多禽類受過各種血清型腺病毒的感染。再者,抗體的存在並不表明黏膜表面的局部免疫狀態。

防制措施

由於雞傳染性法氏囊病病毒(IBDV)和雞傳染性貧血的貧血因子(CAA)可能增強腺病毒的致病性,首先應控制或清除這兩種病毒。
腺病毒的抵抗力較強,雖有可能從環境中清除腺病毒,但在商品雞群中消滅腺病毒究竟有何價值令人懷疑。因為此種病毒極易經雞胚傳至另一雞群,因此防制工作必須從原種禽場做起。再者,SPF雞群的經驗證明水平傳播也是一個重要問題,要保持商品雞群沒有腺病毒感染是特別困難的。
根據目前的知識,尚不可能確定腺病毒在疾病中的原發作用,因此目前沒有用疫苗進行免疫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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