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腐

雅腐

雅腐是指一些官員打著文人墨客的幌子行貪腐之事,這些官員憑藉自己顯赫的身份和權勢,涉足文化圈、伸手藝術品,撈取不義之財,使藝術品收藏變了味,使為民眾謀利益的理念變了質,使自己丟失了本應堅守的信仰,走向犯罪的深淵。“雅腐”之所以頻頻出現,說明制度還有漏洞,監管還有缺失。只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強化相關職能部門監管力度,加強社會輿論監督力度,將權力放置到陽光之下,才能使這些“雅官”們將精力用在為民眾服務上,用在推進經濟社會發展上。

概述

自古以來,一些官員都愛打著文人墨客的幌子行貪腐之事,還冠以“雅士”之稱。近年來,在落馬官員腐敗案中,就常出現“雅好”的蹤影,出現官員“書法家”、“攝影家”、“文學家”等各類大家。官員的“作品”會因著他的權力“暢銷”,也會隨著他的“落馬”而“銷聲匿跡”。

“雅好”最忌諱和權力掛鈎,雅腐和雅賄更是“禍害”黨員幹部的“兇手”。官員“文藝范”靠的是自身修養而非“雅腐”。

現象

雅腐雅腐

“雅腐”的路徑大同小異,一來二去,出書的官員賺得盆滿缽滿,而手段比直接收受財物更為高明。據報導,國家藥監局原副局長張敬禮在落馬前一直“筆耕不輟”,其中一本竟高達每本566元;原湖南省郴州市委書記李大倫在位時通過出書“掙”了3000多萬元。
除了腐敗收益,熱衷“雅腐”的另一個動機是謀求學識淵博的好名聲。他們意欲以出書立傳來告訴世人,自己還是個滿腹經綸的文人雅士,甚至不乏一些官員想借出書撈取政治資本。

例如,原山西臨汾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王月喜,在頻繁“出書”賣書中獲利高達43.32萬元;原成都市委常委、宣傳部長高勇,以“支持出書”或者“買書”的名義,向近百家單位和個人索要贊助費數百萬元;原湖南郴州市委書記李大倫在位時出過兩本書,通過宣傳部門向黨政機關強行攤派“掙”了3000多萬元;原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王益,雖然不識五線譜,卻是當年演出頻率最高、最能掙錢的“交響樂作曲家”。

現實生活中,儘管太多的私人不會自掏腰包去為“官書”捧場,但公款卻樂此不疲為這些“官書”買單。較之直接送錢送物等“公賄”,打著學習充電的旗號,用公款購買上級領導的“著作”,班子成員或全體幹部人手一冊,不僅理由冠冕堂皇,富有人情味兒,也更能贏得出書領導的賞識和“關照”。

原因

“雅官”成“雅腐”,權力緣何如此任性?

一是官員掩耳盜鈴,自以為收藏僅是個人愛好,收的不是金錢,僅僅是古董和藝術品,因此以“雅”掩蓋“貪”,以個人愛好掩蓋權力尋租,以收藏古玩、藝術品掩蓋收受賄賂。

二是抱著僥倖心理,認為收受古玩、藝術品風險相應較小,即使是東窗事發,執法部門在家裡搜不到鈔票,在銀行也查不出有多少錢。

三是在收受實物中,房子、車子目標太大,又有掉價的風險,收受古玩、藝術品最合適,且升值空間巨大,萬一查到了,還可以以個人愛好為由,為自己開脫,一推了之。

本質

官員出書式雅腐官員出書式雅腐

有人認為,“雅賄”可追溯到漢代。其實這是為行賄去污名化的一種努力。而且,不管它是出於何朝何代,至少在當下,行賄其實都是違法行為。對受賄者而言,不管你是收受字畫古玩,還是金玉美元,這些都是一個性質的。世上所有的貪腐賄賂,本質上都是一樣的——即以權錢(色)交易為核心。
手握公權的官員,在收受這些一般等價物之後,以權謀私、假公濟私、徇私枉法,硬生生將原本嚴絲合縫的法律和制度,撕開一條大縫,供行賄者投機鑽營,犧牲的卻是公共利益。此等做法齷齪不堪,應受道德和法律雙重責罰,又何雅之有?
當然,假借出書、賣書、大肆兜售墨寶,當然也是如此,只不過是一個是人送上門,一個是自己半推半就,誘人上門,其質一也。一本官員出的什麼《治病指南》賣五六百元,這若還不算“貪腐”,那就不知該找什麼形容詞了。

防範措施

一是要普查一下官員們的出書情況,多揪出並解剖幾隻“優雅式腐敗”麻雀;二是要將官員出書列入“重大事項報告”,就寫作時間、版稅、發行量等問題作出公報式說明;三是要設立“防火牆”,將少之又少的地方“紅線”上升到國家層面,依法規範官員出書行為;四是要嚴格審查企業或下屬單位購買官員“著作“情況,通過“倒查”發現出書官員的“腐跡”。

避免“雅好”變味成為“雅腐”,一方面官員要“保護”好自己的個人愛好,提高思想素質,踐行“三嚴三實”教育實踐活動,嚴守底線,廉潔從政,將自己的愛好與權力相分離,避免權力任性成為滋生“雅腐”的溫床。另一方面還應從源頭上打壓權力的尋租空間,規範權力運行,從而剷除滋生“雅腐”的土壤。同時還應該加強制度上對“雅腐”的防治,完善監管制度,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對“雅腐”的相關法規進行細化,嚴懲“雅賄”和“雅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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