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子縣民政局

(五)貫徹執行自治區、地區城鄉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指導社會救濟工作;落實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肋、五保供養、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 (八)貫徹執行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承擔組織社會慈善公益捐助工作,促進慈善事業的發展;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十)貫徹執行自治區、地區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提出全縣社會工作發展的意見和建議,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機構簡介】
隆子縣民政局主要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地區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的責任。
(三)主管全縣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監督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標準;貫徹執行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政策;負責國家民政部門規定人員的評殘換證工作;協助部隊做好徵兵工作;組織和指導縣擁軍優屬工作,承擔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負責組織、協調全縣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負責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指導災民恢復重建;承擔縣減災委員會具體工作。
(五)貫徹執行自治區、地區城鄉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指導社會救濟工作;落實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肋、五保供養、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
(六)負責全縣行政區劃、地名管理的調整事宜;承辦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查報批工作,承辦村(居)委會行政區劃名稱和重要自然地理實體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查報批工作;組織、指導全縣、鄉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地名標誌的設定與管理以及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編纂、審核、報批工作。
(七)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進城鄉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八)貫徹執行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承擔組織社會慈善公益捐助工作,促進慈善事業的發展;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九)貫徹執行婚姻管理、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政策,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貫徹執行自治區、地區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提出全縣社會工作發展的意見和建議,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一)協調監督有關部門實施老齡事業和關心下一代工作發展規劃及政策。
(十二)承辦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