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雨蒼

1934年,出任國民政府司法院法規委員會委員。 1938年,在上海靜安寺路再次掛牌行醫,以此作掩護從事地下工作。 1946年春,經中共黨組織批准回上海治病。


陳雨蒼(1889~1947),字少峰,又名少雲、曉峰、曉雲。湖北荊門團林鋪陳家新集(今團林鋪鎮陳集村)人。宣統三年(1911年)畢業於湖北陸軍軍醫學堂,辛亥革命武昌首義後參加陽夏戰役,後任湖北新軍工兵營軍醫和救護隊長。辛亥革命時,任季雨霖部軍事參議、民事參謀、衛生科長兼野戰醫院院長。後以公費留學日本東京帝國大學醫科,畢業回國後又申請勤工儉學赴柏林醫科大學深造。1916年獲醫學博士學位。
1920年偕德籍妻子陳一荻回國,任北京內務部衛生司行走。次年回到湖北,經北京政府教育部批准,以庚子賠款為基金,在武昌創辦湖北省立醫學專門學校(後改為省立醫科大學),任校長,在此期間與董必武結為摯友。校內附設中醫傳習所、女生護士班及助產士班。1926年在漢口華商街泰安里掛牌行醫,並從事革命活動。次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後將同濟醫院的房屋和財產與自辦的診所合併,建立漢口醫院;同時兼任湖北省立醫院院長,並倡議成立武漢市醫師公會。1931年2月27日7時,被國民黨武漢行營偵緝處逮捕入獄,雙腿受折磨致殘;8月底,經張難先、魯滌平保釋出獄;同年秋任上海國立同濟大學秘書長兼醫學院院長,繼續為中共中央做地下工作。1933年受黨指示任上海九江路瑞士汽巴洋行藥廠藥師,以推銷藥品為名往來北平、天津、青島、濟南、香港等地。1934年,出任國民政府司法院法規委員會委員。1938年,在上海靜安寺路再次掛牌行醫,以此作掩護從事地下工作。1940年,中共黨組織派張樹馨協助工作(對外以夫妻相稱),在法租界拉都路(現襄陽路)2號設定中共中央直屬地下電台,在延安和上海之間為黨傳遞情報。1942年,電台被迫撤除。當年夏奉命離滬赴渝,12月下旬到達重慶。1943年春,受周恩來指示受聘國民政府司法院法規委員會名譽秘書進行統戰工作;當年冬,高血壓病復發致半身不遂。1946年春,經中共黨組織批准回上海治病。1947年1月1日晚8點逝世,忠骨安葬於上海虹橋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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