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寔退盜

及後逮捕黨人,事亦連寔。 等到後來逮捕黨人,事情也牽連到陳寔。 陳寔在鄉間,以平和的心對待事物。

導讀

陳寔不失時機地給小偷和自己家人上了一堂生動的德育課,教育他們要“自勉”,不可“習惡”。這堂課帶給我們的啟發還有:做思想工作時,方法不要簡單粗暴,要分析事物的本質,對犯了錯誤的人立足於挽救,往往能夠收到積極的效果。

典故

永城的太丘,在東漢時稱太丘縣。據《後漢書·陳寔傳》記 載,漢桓帝時,陳寔任太丘長。他理政有方,秉公辦事,心地厚,善於以德感人,深受人們的尊敬與愛戴。一天晚上,陳寔發 現自己的住室里有個小偷躲在屋樑上,他並沒有聲張,而是把子孫們叫到跟前,嚴肅地講了一番做人的道理。他說每個人都應該自尊自愛嚴格要求自己,防止走上邪路。幹壞事的人並不是生來就壞,只是平常不學好,慢慢養成了習慣,本來也可以是正人君子的卻變成了小人,梁上君子就是這樣的人。躲在樑上的小偷句句聽得仔細,羞得無地自容,跳下來連連向陳寔磕頭、認罪求饒,陳寔仔細盤問,方知連年欠收,生活貧困,他才當了小偷。陳寔看他不象個壞人而且確有悔改的決心,就送給他兩匹絹,叫他作本錢做小生意養家餬口,那人拜謝而去。
此事傳開,成為民間美談,太丘縣很長時間沒有發生盜竊案件。從此梁上君子成了一個典故,成了竊賊的代稱,人們把陳寔送給小偷兩匹絹的事,稱作“陳寔遺盜”。</CA>

原文

陳寔字仲弓,潁川許人也。出於單微,少作縣吏,常給事廝役,後為都亭佐。而有志好學,坐立誦讀。縣令鄧邵試與語,奇之,聽受業太學。後令復召為吏,乃避隱陽城山中。時有殺人者,同縣楊吏以疑寔,縣遂逮系,考掠無實,而後得出。及為督郵,乃密托許令,禮召楊吏。遠近聞者,鹹嘆服之。復再遷除太丘長。修德清靜,百姓以安。鄰縣人戶歸附者,寔輒訓導譬解,發遣各令還本司官行部。吏慮有訟者,白欲禁之。寔曰:“訟以求直,禁之理將何申?其勿有所拘。”司官聞而嘆息曰:“陳君所言若是,豈有怨於人乎?”亦竟無訟者。
及後逮捕黨人,事亦連寔。餘人多逃避求免,寔曰:“吾不就獄,眾無所恃。”乃請囚焉。遇赦得出。靈帝初,大將軍竇武辟以為掾屬。時中常侍張讓權傾天下。讓父死,歸葬潁川,雖一郡畢至,而名土無往者,讓甚恥之,寔乃獨吊焉。及後復誅黨人,讓感寔,故多所全宥
寔在鄉閭,平心率物。其有爭訟,輒求判正,曉譬曲直,退無怨者。至乃嘆曰:“寧為刑罰所加,不為陳君所短。”時歲荒民儉,有盜夜入其室,止於樑上。寔陰見,乃起自整拂,呼命子孫,正色訓之曰:“夫人不可不自勉。不善之人未必本惡,習以性成,遂至於此。梁上君子者是矣!”盜大驚,自投於地,稽顙①歸罪。寔徐譬之曰:“視君狀貌,不似惡人,宜深克己反善。然此當由貧困。”令遺絹二匹。自是一縣無復盜竊。
及黨禁始解,大將軍何進、司徒袁隗遣人敦寔,欲特表以不次之位。寔乃謝使者曰:“寔久絕人事,飾巾待終而已。”中平四年,年八十四,卒於家。
(選自《後漢書》卷六十二)
注釋: 
1、歲:年成。儉:生活艱難。
2、寔(shí):陳寔,東漢穎川許縣(今河南許昌東)人
3、整拂;穿戴梳洗。
4、夫:句首語氣詞,無實義。勉:努力。
5、譬(pì):曉諭,說道理給人聽。
6、克:約束。克己:約束自己。反:通“返”,回歸。
7、遺(wèi):贈送。
8、色:臉色
9、止:停留
10、徐:慢慢的

背景

陳寔字仲弓,是河南許昌人。出身於寒微之家,小時候做縣吏,常常從事一些公差雜役,後來做了都亭長的佐官。陳寔立志勤奮學習,不停讀書。縣令鄧邵試著與他交談,認為他是個奇才,讓他到太學裡學習。後來縣令又召他為縣吏,他卻隱居躲避到陽城山中。當時發生了一起殺人案,同縣的楊吏懷疑是陳寔乾的,縣裡於是逮捕囚系他,鞭笞拷問沒有得到證據,而後才放出來。等到陳寔當了督郵,還暗中囑託許昌縣令,以禮召見楊吏。遠近的人聽到這事,都讚嘆佩服他。後來又調任太丘縣令。陳寔修養德行,追求為政清靜,百姓得以安居樂業。鄰縣有要來投奔的人,陳寔就訓導解釋,曉諭他們,把他們交給有關官員讓他們回到各自的居地。縣裡官員擔心有人打官司,稟告陳寔要禁止。陳寔說:“打官司是為了求得公正,(如果)禁止他們,公理將如何表明?千萬不要限制他們。”有關官員聽到這件事,感嘆說:“陳君說話到這樣地步,怎么會被別人埋怨呢?”縣裡終於沒有人來打官司。
等到後來逮捕黨人,事情也牽連到陳寔。其他人為了免罪大多逃避,陳寔說:“我不到監獄裡,大家就沒有依靠。”於是自請囚禁。後來遇到赦免才得以放出。靈帝初年,大將軍竇武徵召他為下屬官員。當時中常侍張讓權傾天下,張讓的父親死了,要歸葬許昌,雖然全郡的人都來了,但沒有一個名士前往,張讓感到很羞恥,陳寔一人去弔唁。等到後來又誅殺黨人的時候,張讓感謝陳寔,因而寬恕保全了許多黨人。

譯文

陳寔在鄉間,以平和的心對待事物。百姓打官司時,陳寔總力求判決公正,告訴百姓道理的曲直,百姓回去後沒有埋怨的。大家感嘆說:“寧願被刑罰處治,不願被陳先生批評。”當時年成不好,民眾沒有收成,有小偷夜間進入陳寔家裡,躲在房樑上。陳寔暗中發現了,就起來整頓衣服,讓子孫聚攏過來,正色訓誡他們說:“人不可以不自我勉勵。不善良的人不一定本性是壞的,(壞)習慣由(不注重)品性修養而形成,便會落到這樣的地步。梁上君子就是這樣的人!”小偷大驚,從房梁跳到地上,跪拜在地,誠懇認罪。陳寔慢慢勸喻他說:“看你的長相,也不像個壞人,應該深自克制,返回正道。然而你這種行為當由貧困所致。”命令贈送二匹絹給小偷。從此全縣沒有再發生盜竊。
等到黨禁開始解除,大將軍何進、司徒袁隗派人敦請陳寔,想要上表授予他以高位。陳寔向使者說:“我很久以來就隔絕人事,只想作一介平民終老而已。”中平四年,年齡八十四歲,在家中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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