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失調證

陰陽失調證

陰陽失調證,指的是機體陰陽消長失去平衡,是一種疾病。

陰陽失調證陰陽失調證
陰陽失調證是機體陰陽消長失去平衡的統稱。是指機體在疾病過程中,由於致病素的作用,導致機體的陰陽消長失去相對的平衡,所出現的陰不制陽,陽不制陰的病理變化。陰陽失調又是臟腑經絡氣血等相互關係的失調,以及表里出入,上下升降等氣機運動失常的概括。
陰陽失調是疾病的基本病機之一,臨床上既用以闡釋陰陽對立制約關係失調的寒熱虛實或真假的病證,也可用以說明陰陽互根互用關係失常的精血津液與氣之間的互損性病證。從更廣的意義上講,由於陰陽概念可用以說明臟腑、經絡、營衛及氣機升降出入等的相互關係,因而陰陽失調又是臟腑、經絡、營衛等相互關係失調及氣機升降出入運動失常的概括。但由於臟腑經絡、精氣血津液、營衛及氣機升降、表里出入之間的關係失調都另有專述,故此處只以陰陽失調的陰陽偏勝、陰陽偏衰、陰陽互損陰陽格拒、陰陽亡失等病機闡釋寒熱虛實、寒熱真假病證及具有寒熱表現的危重病證。一般說來,邪正盛衰是虛實性病證的機理,陰陽失調是寒熱性病證的病機,二者在闡釋疾病的發生髮展及轉歸機理時,是聯合套用、互為羽翼的。
陰和陽是相關事物的相對屬性,存在著無限可分性; 任何事物均可以陰陽來劃分,凡是運動著的、外向的、上升的、溫熱的、明亮的都屬於陽。相對靜止的、內守的、下降的、寒冷的、晦暗的都屬於陰。我們把對於人體具有推進、溫煦、興奮等作用的物質和功能統歸於陽,對於人體具有凝聚、滋潤、抑制等作用的物質和功能歸於陰,陰陽是相互關聯的一種事物或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陰陽的相互作用是事物發生、發展和變化的根本原因;陰陽的對立制約、互根互用和相互轉化,就是陰陽之間相互關係和相互作用的具體形式;而陰陽之間的相互作用是在陰陽雙方不斷的消長運動中實現的;若各種形式的陰陽消長運動處於一定限度、一定範圍、一定時間之內,表現為動態平衡,整個事物就處於正常狀態,反之,就往往陷於異常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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