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瓦斯汀

阿瓦斯汀

阿瓦斯汀(Bevacizumab,Avastin)是重組的人源化單克隆抗體。2004年2月26日獲得FDA的批准,是美國第一個獲得批准上市的抑制腫瘤血管生成的藥。通過體內、體外檢測系統證實IgG1抗體能與人血管內皮生長因子(VEGF)結合併阻斷其生物活性。而阿瓦斯汀包含了人源抗體的結構區和可結合VEGF的鼠源單抗的互補決定區。阿瓦斯汀是通過中國倉鼠卵巢細胞表達系統生產的,分子量大約為149,000道爾頓。阿瓦斯汀為無色透明、淺乳白色或灰棕色、pH值6.2的無菌液體。阿瓦斯汀有100mg和400mg兩種規格,對應的體積為4ml和16ml(25mg/ml),不含防腐劑。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部分中文阿瓦斯汀處方資料(僅供參考)

原產地英文商品名:阿瓦斯汀 Avastin

原產地英文藥品名:貝伐單抗 BEVACIZUMAB 中文參考商品譯名:阿瓦斯汀 阿瓦斯丁

分子結構名:貝伐單抗

阿瓦斯丁Bevacizumab(商品名Avastin)中文說明書

【性狀】

劑型:水劑。劑量:兩種,100mg/4ml或400mg/16ml。

【臨床藥理學 作用機制】

Bevacizumab(商品名Avastin)是一種重組的人類單克隆IgG1抗體,通過抑制人類血管內皮生長因子的生物學活性而起作用。

也就是說阿瓦斯汀可結合VEGF並防止其與內皮細胞表面的受體(Flt-1和KDR)結合。在體外血管生成模型上,VEGF與其相應的受體結合可導致內皮細胞增殖和新生血管形成。在接種了結腸癌的裸(無胸腺)鼠模型上,使用阿瓦斯汀可減少微血管生成並抑制轉移病灶進展。

【藥代動力學】

阿瓦斯汀的藥代動力學曲線,只檢測其血清總濃度(即不區分游離的阿瓦斯汀和結合到VEGF配體上的阿瓦斯汀)。基於一定人群的藥代動力學分析:491名患者接受1~20mg/Kg阿瓦斯汀,每周1次,每2周1次,或每3周1次,估計阿瓦斯汀的半衰期大約為20天(範圍在11~50天)。達到穩態的時間預計為100天。採用劑量為10 mg/kg,每2周1次的阿瓦斯汀治療時,其血清蓄積率為2.8。阿瓦斯汀的血清清除與患者的體重、性別和腫瘤負荷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通過體重較正後,男性較女性有較高的清除率(0.262 升/天 對. 0.207升/天)和較大的清除體積(3.25 升對2.66 升)。腫瘤負荷大的(大於或等於腫瘤體表面積中位值)患者較腫瘤負荷小的(小於腫瘤體表面積中位值)患者有較高的清除率(0.249升/天 對0.199升/天)。在一項813名患者參加的臨床隨機實驗研究中,沒有證據證明,在套用阿瓦斯汀時,相對於女性和腫瘤負荷小的患者,男性或腫瘤負荷大的患者的療效差。臨床療效與阿瓦斯汀暴露量之間的關係目前還沒有定論。

【特殊人群】

人口統計分析數據提示:無需因為患者的年齡或性別做劑量調整。

腎功能受損患者:目前還沒有阿瓦斯汀在腎損害患者中的藥代動力學研究。

肝功不全患者:目前還沒有阿瓦斯汀在肝功不全患者中的藥代動力學研究。

【臨床研究】

有兩個隨機的臨床研究用於評價阿瓦斯汀聯合以5-Fu為基礎的化療在治療轉移性結直腸癌的療效和安全性。阿瓦斯汀聯合IFL方案靜脈推注。 研究1是一個雙盲、隨機的臨床研究,用於評價阿瓦斯汀做為轉移性結直腸癌的一線治療。病人隨機分配到三個組:第1組為IFL靜推+安慰劑(伊利替康125 mg/m2靜推,5-氟脲嘧啶 500 mg/m2靜推,四氫葉酸鈣20 mg/m2靜推,每周1次,連用4周,6周為1周期);第2組為IFL靜推+阿瓦斯汀(5 mg/kg每2周1次);第3組為5-FU/LV+阿瓦斯汀(5 mg/kg每2周1次)。

預先決定,當IFL靜推+阿瓦斯汀方案的毒性被評價為可以接受時,第3組的入組即中止。813名患者被隨機分配到第1組和第2組,中位年齡是60歲,40%為女性,79%是高加索人,57%的患者ECOG評分為0分,21%原發於直腸,28%接受過輔助化療,56%患者的主要病變部位位於腹外,38%患者的主要病變部位在肝臟。各研究組之間患者的各項特性基本是相似的。

兩個主要實驗組還根據其年齡、性別、人種、ECOG評分、原發腫瘤的部位,是否接受過輔助治療,轉移的部位以及腫瘤負荷的大小分成不同的亞組,評價其接受阿瓦斯汀治療的臨床受益率。

在第3組的110名患者,中位生存期是18.3月,中位無進展生存期是8.8月,總有效率是39%,中位緩解時間是8.5月。

阿瓦斯汀 阿瓦斯汀

阿瓦斯汀與5-FU/LV聯合研究2研究1是一個隨機的臨床研究,評價阿瓦斯汀與5-FU/LV聯合作為轉移性結直腸癌的一線治療方案。患者被隨機分配到3個組,第1組為接受單純5-FU/LV方案治療(5-氟脲嘧啶 500 mg/m2, 四氫葉酸鈣 500 mg/m2 每周1次,連用6周,8周為一周期1);第2組為5-FU/LV化療+阿瓦斯汀5 mg/kg 每2周1次;)第3組為5-FU/LV化療+阿瓦斯汀10mg/kg 每2周1次;患者接受治療直到病情進展。首要的研究終點是有效率和無進展生存期

接受5-FU/LV+阿瓦斯汀5 mg/kg治療組在無進展生存期方面顯著好於未接受阿瓦斯汀治療組。然而,在總生存期和總有效率方面,兩組之間無顯著性差異。而接受5-FU/LV+阿瓦斯汀10 mg/kg治療組在療效方面與未接受阿瓦斯汀治療組沒顯著性差異。

【阿瓦斯汀單藥治療】

目前,還沒有阿瓦斯汀單藥治療結直腸癌的療效結果。然而,有一項正在進行的隨機研究,在接受以5-氟脲嘧啶+伊利替康為基礎的化療仍進展的轉移性結直腸癌患者,給予單藥阿瓦斯汀治療,但此研究因單藥阿瓦斯汀治療的療效和生存期方面比接受以5-氟脲嘧啶+四氫葉酸鈣+奧沙利鉑的FOLFOX方案差而被中止。

警告

胃腸穿孔/傷口癒合併發症(見 “劑量和用法:劑量調整”)

胃腸穿孔/傷口癒合併發症,伴發腹腔內膿腫,與對照相比,接受阿瓦斯汀治療的患者有較高的發生率。在臨床前期的動物模型上,阿瓦斯汀會影響傷口的癒合。

在研究1,IFL+安慰劑組中,396名患者中有1名(0.3%),IFL+阿瓦斯汀組中,392名患者中有6名(2%),5-FU/LV+阿瓦斯汀組中,109名患者中有4名(4%)出現胃腸穿孔,有些甚至是致命的,這些併發症可伴或不伴腹腔內膿腫,並可發生於治療期間的任何時候。根據報導,典型的表現是腹痛,伴一些便秘或嘔吐等症狀。

另外,IFL+安慰劑組中,396名患者中有2名(0.5%),IFL+阿瓦斯汀組中,392名患者中有4名(1%),5-FU/LV+阿瓦斯汀組中,109名患者中有1名(1%)在治療過程中出現傷口開裂。在手術後要間隔多長時間才能開始進行阿瓦斯汀治療以避免對傷口癒合的影響,目前還沒有定論。在研究1,研究方案不允許患者在術後28天內使用阿瓦斯汀。有1例患者(研究1共有501名患者接受阿瓦斯汀治療),在術後超過2個月時接受阿瓦斯汀治療,出現了吻合口開裂。

同樣,為了避免阿瓦斯汀治療影響傷口癒合,在阿瓦斯汀治療結束後要間隔多長時間再進行選擇性手術,目前還沒有定論。在研究1,190名接受IFL+阿瓦斯汀治療的患者中,有39名在阿瓦斯汀治療結束後接受了手術,在這些患者中,有6名(15%)出現傷口癒合/出血併發症。

在同一研究,193名接受IFL治療的患者中,有25名在治療結束後接受了手術,在這些患者中,只有1名(4%)出現傷口癒合/出血併發症。治療結束和出現傷口開裂的最長間隔出現在接受IFL+阿瓦斯汀治療的患者中,間隔時間是56天。在阿瓦斯汀治療結束後和隨後的選擇性手術之間的間隔時間要考慮阿瓦斯汀的半衰期(大約為20天)。如果患者在套用阿瓦斯汀的過程中出現胃腸穿孔或需要醫療干預的傷口開裂,那阿瓦斯汀將永久停用。

出血(見“劑量和用法:劑量調整”)。

在接受阿瓦斯汀治療的患者中,出現兩種不同的出血情況。最為常見的是輕微的出血,主要表現為1級鼻出血;第2種情況為嚴重的,有時甚至是致命的大出血。嚴重的出血事件最初出現在治療非小細胞肺癌的患者中,這提示了阿瓦斯汀不應被批准用於治療非小細胞肺癌。

有一項非小細胞肺癌的臨床研究,患者被隨機分配到化療加或不加阿瓦斯汀治療,在13名接受化療加阿瓦斯汀治療的鱗癌患者中的4名(31%)和53名接受化療加阿瓦斯汀治療的非鱗癌患者中的2名(4%)出現危脅生命或是致命的支氣管大出血,而在單純化療組中,32名患者無一例發生(0%)。

在這些出現致命出血的患者中,有許多在接受阿瓦斯汀治療時或治療之前,出現腫瘤空洞或壞死。這些嚴重的出血,發生都很突然,表現為大咯血。目前沒有關於中樞神經系統轉移的患者,接受阿瓦斯汀治療時發生中樞神經系統出血的危險性的評價,因為在這項Genentech公司資助的研究中,有中樞神經系統轉移伴有中樞神經系統出血的在1期研究時就被排除了。還有一些報導,在接受阿瓦斯汀治療時曾發生的一些不太經常的嚴重出血包括胃腸道出血,蛛網膜下腔出血和出血性休克。

患者如果出現需要醫療干預的嚴重出血,應馬上停用阿瓦斯汀並給予積極的醫療處理。近期出現出血的患者不應接受阿瓦斯汀治療。

a包括一次或多次收縮壓或舒張壓超過標準值

在阿瓦斯汀治療組發生嚴重高血壓的患者中,有略過半數(51%)的患者舒張壓超過110,而收縮壓小於200。對接受阿瓦斯汀治療發生3級高血壓的患者所做的醫療處理包括使用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β-抑制劑、利尿劑、鈣通道抑制劑。

在停用治療4個月後,26名接受IFL+阿瓦斯汀治療中的18名,10名接受IFL+安慰劑治療中的8名仍有持續性的高血壓。在所有的臨床研究中(n = 1032),有17名患者出現高血壓或高血壓加重而需要住院治療或停用阿瓦斯汀治療。這17名中有4名出現高血壓腦病。有一名嚴重高血壓患者並發了蛛網膜下腔出血。

在出現高血壓危象的患者,阿瓦斯汀要長期停用。在醫療處理沒控制的嚴重高血壓,建議阿瓦斯汀應暫時停用。

蛋白尿(見:“劑量和用法:劑量調整”)

在研究1,相對於IFL+安慰劑,接受IFL+阿瓦斯汀治療的患者中,蛋白尿(尿蛋白為+或更高)的發生率和嚴重性均有升高。IFL+安慰劑治療組中有14%的患者出現尿蛋白為++或更高,IFL+阿瓦斯汀治療組有17%的患者出現,5-FU/LV阿瓦斯汀治療組有28%的患者出現。收集新發或蛋白尿加重患者的24小時尿,158名接受IFL+阿瓦斯汀治療患者中有3名(2%),50名接受5-FU/LV+阿瓦斯汀治療患者中有2名(4%)出現3級 蛋白尿(根據美國國立癌症研究所毒性標準,即24小時尿蛋白>3.5 g)。

在一項不同劑量阿瓦斯汀,安慰劑對照治療腎癌的隨機對照研究中,就是因為這個情況而沒被批准。大約收集了一半受試者的24小時尿,在這些人當中,19名接受阿瓦斯汀(10 mg/kg,2周1次)治療的受試者中有4名(21%),14名接受阿瓦斯汀(3 mg/kg,2周1次)治療的受試者中有2人(14%)出現3級蛋白尿(24小時尿蛋白>3.5 g)。

而15名安慰劑對照受試者無一出現。在Genentech公司資助的這項研究中,1032名受試者有5名(0.5%)出現腎病綜合症。其中,有1人死亡,1人需要接受血液透析,另外3人在停用阿瓦斯汀幾個月後蛋白尿仍嚴重異常,無一例在停用阿瓦斯汀治療後蛋白尿恢復正常。

有腎病綜合症的患者應停用阿瓦斯汀。中到重度蛋白尿患者使用阿瓦斯汀的安全性,目前還沒定論。但在大多數的臨床研究中,當24小時蛋白尿≥2 g時,即停用阿瓦斯汀,如果24小時蛋白尿<2 g,患者根據24小時尿確診為中到重度蛋白尿時,應定期監測,直到情況惡化或好轉才決定是否停用阿瓦斯汀。

充血性心力衰竭

充血性心力衰竭,根據美國國立癌症研究所毒性標準為2~4級左心功能不全。 在Genentech公司資助的這項研究中,根據報導,1032名接受阿瓦斯汀治療的受試者有5人(2%)出現充血性心力衰竭。

44名同時接受阿瓦斯汀和蒽環類藥物治療的受試者中有6人(14%)發生,在299名曾經接受過蒽環類藥物或左胸壁放療的受試者中有13人(4%)出現。在另一個對照研究中,患者接受阿瓦斯汀+化療組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發生率高於單純接受化療組。心功不全患者起用阿瓦斯汀治療的安全性還沒在研究。

注意事項

概述

對阿瓦斯汀或其產品的任一組分過敏的患者應慎用。

輸液反應

首劑套用阿瓦斯汀出現輸液反應的情況並不常見(< 3%)。有2名患者出現嚴重輸液反應。1人在首次套用時出現喘鳴,呼吸困難。

另一名患者,在使用泰素後繼用阿瓦斯汀時,出現3級過敏反應而需要住院處理。在他們第三次使用阿瓦斯汀時,兩個患者均對採用的醫學處理有效,目前沒有後繼的信息。當出現嚴重的輸液反應時,阿瓦斯汀應停用並採取適當的醫療措施。目前還沒有資料關於以什麼方法鑑別那些曾經發生過嚴重輸液反應者再次使用是否安全。

手術

最少應在術後28天才開始阿瓦斯汀治療。在開始阿瓦斯汀治療時,手術切口應完全癒合。因為阿瓦斯汀有影響傷口癒合的潛在危險。在選擇性手術時,應暫停阿瓦斯汀治療。

目前還不知道最後一次阿瓦斯汀治療與手術之間要間隔多長時間才合適,然而,阿瓦斯汀的半衰期估計是20天(見臨床藥理學:藥代動力學),間隔時間應考慮藥物的半衰期。(見警告:“胃腸穿孔/傷口癒合併發症”)

心血管疾病

如果患者在治療前一年曾發生過較嚴重的心血管疾病,將被排除在阿瓦斯汀的臨床研究之外。因此,有較嚴重心血管病症患者使用阿瓦斯汀的安全性還沒得到充分的評價。

免疫原性

做為一種治療用的蛋白質,必然存在潛在的免疫原性。在接受阿瓦斯汀治療的患者中抗體的發生率目前還沒有充分的結論。因為檢查方法對檢測低滴度抗體還沒有足夠的敏感性。500名接受阿瓦斯汀治療(主要是和化療聯合)的患者的血清中,採用酶聯免疫吸附法檢測,沒有高滴度的抗阿瓦斯汀抗體存在。

由於免疫原性的數據高度依賴於檢測方法的敏感性和特異性,而且,檢測陽性率還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包括樣品處理,樣品收集的時間,同時進行的治療以及潛在的疾病。因為這些原因,可能會誤導阿瓦斯汀抗體發生率與其它物質抗體發生率的比較結果。

實驗室檢查

在患者接受阿瓦斯汀治療期間,每2~3周應監測其血壓。如果出現高血壓的患者應更加頻繁監測其血壓。由於接受阿瓦斯汀治療而誘發或加重高血壓而停藥的患者,應繼續定期監測其血壓。

接受阿瓦斯汀治療的患者應進行系統的尿液檢查以監測是否誘發或加重蛋白尿。患者出現2+或更嚴重的蛋白尿時應檢查24小時尿做進一步評價。(見警告:“蛋白尿和劑量和用法:劑量調整”)

藥物相互作用

目前還沒進行阿瓦斯汀與抗腫瘤藥物相互作用的正式研究。在研究1,患者給予伊利替康/5-FU/CF(靜推IFL)聯用或不聯用阿瓦斯汀。

在單純靜推IFL和聯合阿瓦斯汀時,伊利替康的濃度是相同的。但在IFL聯合阿瓦斯汀患者中,伊利替康的活性代謝物SN38的濃度比單純靜推IFL組的患者平均高出33%。在研究1,靜推IFL聯合阿瓦斯汀者發生3~4級腹瀉和中性粒細胞降低的發生率高,但由於入組患者的多樣性和樣品的有限性,阿瓦斯汀聯合伊利替康所致的SN38水平升高的影響程度還不清楚。

致癌性,致突變性和對生育能力的損害。 目前還沒有關於阿瓦斯汀對人和動物致癌性的數據。阿瓦斯汀可能損害生育能力。按10或50mg/kg阿瓦斯汀的劑量連續給予雌性彌猴13或26周后發現卵巢和子宮的體重,子宮內膜的增殖,月經周期數量減少以及卵泡發育阻滯和黃體缺失存在劑量相關性。

停藥並給予4~12周的恢復時間,在高劑量組進行了檢查,計畫恢復組中的兩隻雌性彌猴的檢查結果提示損害是可逆的。12周的恢復期後,卵泡發育阻滯消失,但卵巢重量仍有中等度的減輕,子宮內膜的增殖減少消失,但子宮重量的減少仍是顯著的,2隻彌猴中有1隻仍有黃體缺失和月經周期數量減少(67%)。

妊娠的影響

以mg/kg為單位,當給予家兔2倍推薦劑量的阿瓦斯汀時會產生畸形。觀察到的影響包括母親和胎兒體重的減少,胎兒流產的增加,和胎兒身體和骨胳變化發生率的增加。所有劑量組均觀察到了對胎兒的影響。

血管的生成對胎兒的發育是至關重要的。接受阿瓦斯汀治療所致的血管生成受到抑制可能是導致妊娠副作用的原因。但在阿瓦斯汀對妊娠婦女的影響方面,還沒有充分和有良好對照的臨床研究。只有在充分權衡阿瓦斯汀對胎兒潛在危險的時候,才能讓懷孕婦女和沒有採取適當的避孕措施的婦女接受其治療。所有患者都應在治療開始之前被告知阿瓦斯汀對胎兒發育的潛在危險。

如果患者在接受阿瓦斯汀治療過程中懷孕了,她應被告知阿瓦斯汀對胎兒的危害和流產的潛在危險。即使是停藥的患者,她也應被告知停藥後續的殘留(阿瓦斯汀的半衰期大約為20天)和它對胎兒發育的可能影響。

特殊人群

哺乳期的母親

目前還不知道阿瓦斯汀是否能分泌到人的乳汁中。由於人的IgG1是能分泌到人的乳汁中的,因此由於其可能被胎兒攝取和吸收所致的危害還不得而知。因此,在接受阿瓦斯汀治療時及其後續的殘留時間,考慮到產品的半衰期,大約為20天(範圍在11~50天),這段時間內應停止哺乳。

(見臨床藥理學:藥代動力學)

小兒的使用

目前還沒有關於阿瓦斯汀對小兒患者的安全性和療效的研究。但在幼年彌猴中,使用低於推薦劑量(以mg/kg為單位)的阿瓦斯汀4周后,觀察到了發育不良。發育不良的發生率和嚴重性是有劑量相關的,但至少有一部分在停止治療後是可以恢復的。

老年人的使用

在研究1,(根據美國國立癌症研究所毒性標準)發生3~4級副作用的人數的包括了所有受試者(396名IFL+安慰劑,392名IFL+阿瓦斯汀,109名5-FU/LV+阿瓦斯汀)。但發生1~2級副作用的人數只包括了309名亞組受試者。

因此沒有收集到足夠的發生1~4級副作用≧65歲患者樣本數以證明老年患者發生總的副作用情況與青年患者有所不同。392名接受IFL+阿瓦斯汀治療的患者中,有126名≧65歲,這些患者在疲乏無力,敗血症,深部血栓靜脈炎,高血壓,低血壓,心肌梗塞,充血性心力衰竭,腹瀉,便秘,食慾減退,白細胞減少,貧血,脫水,低鉀血症,低鈉血 症副作用的發生率比<65歲的患者高。在總生存期方面,阿瓦斯汀的療效在老年組與年輕組相同。

在入組Genentech資助助的臨床研究中,記錄到了742名患者發生的所有副作用。其中有212 名(29%)是年齡≧65歲的,更有43名(6%)是年齡≧75歲的。任何級別的副作用,在老年組中的發生率均比年輕組高,正如上面所描述的,有消化不良,胃腸道出血,水腫,鼻衄,咳嗽加重和聲音改變。

副作用

與阿瓦斯汀有關的最嚴重的副作用有:

胃腸穿孔/傷口開裂綜合症(見警告)

出血(見警告)

高血壓危象(見警告)

腎病綜合徵(見警告)

充血性心力衰竭(見警告)

在1032名入組Genentech資助的臨床研究並接受阿瓦斯汀治療的患者中,最常見的嚴重副作用是:貧血,疼痛,高血壓,腹瀉和白細胞減少。

而在742名入組Genentech資助的臨床研究並接受阿瓦斯汀治療的患者中,各級別中最常見的副作用是:貧血,疼痛,腹痛,頭痛,高血壓,腹瀉,噁心,嘔吐,食慾減退,口腔炎,便秘,上呼吸道感染,鼻衄,呼吸困難,剝脫性皮炎,蛋白尿。

由於在臨床試驗研究存在許多不同的條件,因此在實驗中觀察到的某種藥物的副作用發生率不能與另一藥物的副作用發生率做直接比較。而臨床試驗所獲得的副作用信息也是如此。但是,可以做為鑑別藥物相關副作用及其發生率的基礎。

總共有1032名患者(568名轉移性結直腸癌和473名其他腫瘤)入組Genentech資助的臨床研究並接受了阿瓦斯汀治療,單藥治療有157名,與化療聯用有875名。其中除外290名的742名患者的所有副作用均有收集,所有的(NCI-CTC)3、4級副作用均有收集,而1、2級副作用(如高血壓、蛋白尿和血栓性事件)有選擇性地收集。

Genentech資助的臨床實驗研究中所收集的副作用將用於將來特異性副作用的進一步鑑定。(見警告:出血,高血壓,蛋白尿,充血性心力衰竭和注意:老年人的套用。)副作用的對比資料,目前僅限於研究1,一個897名患者參與的治療轉移性結直腸癌的的隨機研究。

所在人員發生的全部3、4級副作用及有選擇的某些1、2級副作用(高血壓,蛋白尿,血栓性事件)均有報導。在研究1,中位年齡是60歲,男性60%,78%原發於結腸,29%接受過輔助或新輔助化療。研究1,第2組阿瓦斯汀的中位暴露時間是8個月,第3組是7個月。在一個309人的亞組中,所有的副作用,包括1、2級副作用(NCI-CTC)均有報導。這個309人的安全性亞組的入組標準與整個研究的入組標準是一樣的,並且三個研究小組有很好的平衡。嚴重的或危脅生命的(NCI-CTC3、4級)副作用,在IFL靜推+阿瓦斯汀組的發生率(2%)較IFL靜推+安慰劑組高。見表4:

皮膚黏膜出血

在研究1,接受阿瓦斯汀治療的患者嚴重或非嚴重出血的發生率均較高(見警告:出血)。在收集的309名發生1~4級出血的患者中,鼻出血是比較普遍的,IFL+阿瓦斯汀組的發生率為35%,而IFL+安慰劑組的發生率僅為10%。這類副作用一般都很輕(NCI-CTC1級),無需處理就可恢復。而一些輕到中度副作用的發生率在IFL+阿瓦斯汀組高於IFL+安慰劑組,包括消化道出血(24% vs. 518 6%),小的牙齦出血(2% vs. 0)和陰道出血(4% vs.2%)。

血栓栓塞

在研究1,18%的IFL+阿瓦斯汀組患者和15%的IFL+安慰劑組患者出現3-4級的血栓栓塞事件。在下列3-4級的血栓栓塞發生率在IFL+阿瓦斯汀組高於IFL+安慰劑組,腦血管事件(4 vs. 0 患者),心肌梗塞(6 vs. 3),深靜脈血栓(34 vs. 19),,腹內血栓形成(13 vs. 5)。而與之相反的是,肺栓塞的發生率在IFL+安慰劑組高於IFL+阿瓦斯汀組(16 vs. 20)。

在研究1,392名接受IFL+阿瓦斯汀患者中有53名(14%)和396名接受IFL+安慰劑患者中的30名(8%)發生血栓性事件而接受全劑量的華法令治療。每組患者中各有2名(共4名)因此而出現出血並發證。而在2名接受阿瓦斯汀和全劑量華法令治療的患者中,此類事件與他們凝血功能的國際標準化比值有關。這53名接受IFL+阿瓦斯汀治療患者中的11名 (21%)和30名中接受IFL+安慰劑治療患者中的1名 (3%)出現了再次的血栓性事件。

其他嚴重副作用

下列嚴重副作用事件被認為是接受細胞毒藥物化療的腫瘤患者不常見,而在阿瓦斯汀的臨床研究中至少有1人發生。

軀體:漿膜炎

消化系統:腸梗阻,腸壞死,腸系膜靜脈阻塞,吻合口潰瘍形成。

血液和淋巴系統:全血細胞減少

代謝/營養性病症:低鈉血症

泌尿生殖系統:輸尿管受限。

過量

阿瓦斯汀的最大耐受劑量還不明確。在人類的最大測試劑量為(20 mg/kg IV),16名患者中有9名出現頭痛,其中3名為嚴重頭痛。

劑量和用法 推薦劑量為5 mg/kg,第14天給藥1次,靜脈輸注,直到病情進展。在主要手術後28天內不應開始阿瓦斯汀治療。開始阿瓦斯汀治療前,手術切口應完全癒合。

劑量調整

不推薦使用阿瓦斯汀治療時減少劑量。如果需要,阿瓦斯汀應按如下方法停用或暫時推遲使用。

患者如果出現消化道穿孔;需要醫學處理的傷口開裂;嚴重出血;腎病綜合徵或高血壓危象應永久停用。 患者如果出現需進一步檢測才決定的中到重度蛋白尿和醫學處理尚未控制的嚴重高血壓則推薦暫時推遲使用。在中到重度蛋白尿患者繼續使用或暫時推遲使用阿瓦斯汀的危險性尚未明確。在選擇性手術前,阿瓦斯汀應暫時停用幾周。(見警告:消化道穿孔/傷口癒合並發證和預防:手術)。應在手術切口完全癒合後才能重新開始使用阿瓦斯汀。

使用前準備

阿瓦斯汀應通過專業衛生人員採用無菌技術稀釋後才輸注。按5 mg/kg的劑量抽取所需的阿瓦斯汀,稀釋到總體積為100 mL的0.9%氯化鈉注射液(美國專利)。由於產品未含防腐劑,應拋棄小瓶中的剩餘部分。做為注射用藥物,在使用前,應肉眼觀察有無顆粒物質和變色。

稀釋後的阿瓦斯汀溶液應在2-8°環境中保存,最長可達8小時。阿瓦斯汀與聚氯乙烯和聚烯烴袋沒有不相容。

阿瓦斯汀不應使用糖溶液配製或與糖溶液混合。

使用

首次套用阿瓦斯汀應在化療後靜脈輸注90分鐘以上。如果第一次輸注耐受良好,第二次輸注可為60分種以上, 。如果60分鐘也耐受良好,以後的輸注可控制在30分鐘以上。

穩定性和保存

阿瓦斯汀應保存在2-8°的冰櫃中,避光保存於原先的紙箱中直到使用。

包裝 :有4ml和16ml兩種規格,為置於一次性玻璃瓶中的無菌溶液,每瓶分別含100 和400 mg 的Bevacizumab。 單個100 mg包裝:含有一瓶4ml的阿瓦斯汀。(25 mg/mL). NDC 50242-060-01 606 單個400 mg包裝:含有一瓶16ml的阿瓦斯汀。(25 mg/mL). NDC 50242-060-02 608。

保質期:3年

生產廠家:羅氏集團

參考文獻: 1. Presta LG, Chen H, O\'Connor SJ, Chisholm V, Meng YG, Krummen L, et al. 人源化的抗血管內皮生長因子受體的單克隆抗體用於治療實體瘤和其他病症。Cancer Res 1997;57:4593-9.

Avastin獲準作為晚期結腸癌二線治療藥 (2006-6-22)

生物製藥公司Genentech在6月20日稱,FDA已批准Avastin的擴大適應症,即作為晚期結腸癌的二線治療藥物。

此前,Avastin+化療聯用已獲準作為晚期結腸癌的一線治療藥。

目前,Avastin+化療聯用已獲準作為晚期非小細胞肺癌的一線治療藥。

安維汀相關事件

2010年在中國上市的唯一抗腫瘤分子靶向藥——安維汀,被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用於晚期結、直腸癌。然而安維汀早在2004年已在全球多個國家上市,2006年10月,更新增適應症非小細胞肺癌,2007年,歐盟國家批准用於乳腺癌。

近年來美國陸續有醫生臨床治療時發現,由於安維汀作用對象為抗血管內皮增生因子(VEGF),可中和黃斑部不正常的高濃度眼疾VEGF,從而抑制AMD(年齡相關性黃斑變性)惡化,用來治療這一老年人常見的,可導致嚴重視力損傷的眼病成功性很大。安維汀的療效在醫生圈子內傳開,久而久之,國際間幾乎所有治療黃斑變性眼病的醫生都曾使用或推薦使用過安維汀。2009年,國內一些大型醫院等亦開始將其用於臨床治療AMD,至今已注射超過10萬例次。這正是抗癌藥安維汀(貝伐珠單抗)國內上演“上海眼藥門”的起因。

在中國將癌症用藥安維汀治療眼底病早不是秘密,它甚至早被全世界眼科醫生臨床實踐證實具有治療眼底病功效且價格低廉,一直活躍在眼科醫生的私人藥方單上,這次上海的醫療感染事故讓它以替罪羊的身份出現在人們的焦點中,並引發了“假藥”、“倒藥”等爭論。

那為什麼多年來全球性使用的安維汀(貝伐珠單抗),到現在才關注藥物副作用問題?據“上海眼藥門”事件後的調查,問題源於患者使用的這批安維汀屬“走私”性質。安維汀(貝伐珠單抗)是一種生物製劑,是一種單克隆抗體蛋白,一旦運輸和保存環節條件不夠好,會導致蛋白質變性,進而會出現變態反應,導致免疫原性炎症,因此安維汀一定需要冷藏運輸。但那些通過各種“走私渠道”進來的安維汀,顯然在《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管之外。

在今年羅氏醫藥的安維汀(貝伐珠單抗)上市北京發布會上,國內專家接受採訪時表示,安維汀是世界領先的抗腫瘤血管生成藥物,將成為癌症治療領域未來的發展方向,以此為基礎形成的“抗腫瘤血管生成+抗腫瘤細胞增殖”治療策略正在成為國際上腫瘤治療的核心策略。 

阿瓦斯汀被FDA撤銷用於乳腺癌治療的許可

阿瓦斯汀是2008年2月22日被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的用於治療一系列癌症的藥物,由於羅氏公司未能提供其安全性的評估數據,且未能明顯改善癌症患者的生存時間,於2011年11月18日被FDA撤銷其用於乳腺癌治療的許可,但仍用可於結腸癌、肺癌、腎癌和腦癌的治療。

癌症種類

癌症醫學術語亦稱惡性腫瘤,中醫學中稱岩,為由控制細胞生長增殖機制失常而引起的疾病。>>>進入科學百科
前列腺癌 鼻咽癌 食道癌 直腸癌 肝癌
腦瘤 子宮頸癌 結腸癌 乳腺癌 皮膚癌
骨癌 胃癌 甲狀腺癌 胰腺癌 卵巢癌
膀胱癌 肺癌 腎癌 子宮癌

藥品分類導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二條關於藥品的定義:藥品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及其製劑、抗生素、生化藥品、放射性藥品、血清、疫苗、血液製品和診斷藥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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