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馬格里布聯盟

阿拉伯馬格里布聯盟

阿拉伯馬格里布聯盟 (Union of the Arab Maghreb;Union du Maghreb Arabe -- UMA) 成立於1989年2月17日,由摩洛哥、突尼西亞、阿爾及利亞、利比亞和茅利塔尼亞等地處北非馬格里布地區的國家組成,簡稱馬盟。常設秘書處設在摩洛哥的拉巴特。其宗旨是在尊重各成員國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制度的前提下,充分協調經濟、社會方面的立場、觀點和政策,大力發展互補合作,在外交和國防等領域協調立場、互相配合,最終實現經濟一體化。

簡介

阿拉伯馬格里布聯盟阿拉伯馬格里布聯盟

阿拉伯馬格里布聯盟於1989年2月17日成立。馬格里布是一個專有的地理名稱,阿拉伯語意為“西方”,是歷史上對北非地區阿爾及利亞、摩洛哥和突尼西亞的統稱。大馬格里布除上述三國外還包括茅利塔尼亞和利比亞兩國。該地區同屬阿拉伯民族,人口近6000萬。目前有5個成員:阿爾及利亞利比亞茅利塔尼亞、摩洛哥、突尼西亞。1994年11月,埃及正式要求加入馬盟,但馬盟迄今未審議埃及的要求。

元首委員會為最高決策機構,由各成員國元首組成,每年舉行一次例會,主席由馬盟執行主席擔任;外長理事會為常設議事機構,由各成員國外長組成,負責審議後續工作委員會和各部長專門委員會提交的工作報告,為元首會議作準備,並列席元首委員會例會;常設秘書處由各成員國1名代表組成,在執行主席國家元首主持下輪流在5國進行工作;諮詢委員會(即馬盟議會)設在阿爾及利亞,由各成員國選派20名代表組成.

其主要職責是對元首委員會作出的計畫與決定提出意見,並就加強馬盟活動和實現馬盟目標提出建議;後續工作委員會由各成員國主管馬格里布事務的國務秘書組成,負責落實元首委員會的決議;部長級專門委員會設有糧食安全、財政經濟、人力資源和基本建設4個專門委員會;此外還有馬盟法院,由成員國二名法官組成,設在茅利塔尼亞。

相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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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64年,摩洛哥、阿爾及利亞、利比亞和突尼西亞就共同建立了馬格里布常設顧問委員會,以協調各成員國發展計畫,此後又成立了數個特別分委會來建立共同的貿易工業交通和國家財政政策。一直到1989年,成員國發現按部門進行貿易自由化未能實現自由化目標,同時又擔心歐洲共同市場會對其經濟產生不良影響,因此四個國家和茅利塔尼亞簽署條約,建立了馬格里布聯盟,作為共同市場,增加和歐共體的談判力量。

條約規定的宗旨是在尊重各成員國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制度的前提下,加強兄弟關係,促進社會進步和繁榮,保護本地區權益,在所有領域採取共同政策,促進社會進步和繁榮,保護本地區權益,逐步實現人員、貨物、服務和資本自由流動,充分協調經濟、社會方面的立場、觀點和政策,大力發展互補合作,在外交和國防等領域協調立場、互相配合,最終實現經濟一體化。條約規定的實施進程模仿歐盟的進程,到1992年底實現自由貿易區,1995年底實現關稅聯盟,2000年底建立共同市場,最終實現共同巨觀政策和貨幣政策。條約還規定在此之前達成的雙邊貿易協定應逐漸納入聯盟框架,聯盟的組織結構也和歐盟類似。
馬盟的最高決策機構是元首委員會,由各成員國元首組成,每年舉行一次例會,主席由馬盟執行主席擔任;外長理事會為常設議事機構,由各成員國外長組成,負責審議後續工作委員會和各部長專門委員會提交的工作報告,為元首會議作準備,並列席元首委員會例會;後續工作委員會由各成員國主管馬格里布事務的國務秘書組成,負責落實元首委員會的決議;部長級專門委員會設有糧食安全、財政經濟、人力資源和基本建設4個專門委員會.

常設秘書處原為總秘書處,由各成員國一名代表組成,在執行主席國家元首主持下輪流在5國進行工作,1990年元首委員會決定改為常設秘書處。1991年9月,第四次元首委員會會議決定,常設秘書處設在摩洛哥,秘書長任期為三年,可連任一屆;諮詢委員會(即馬盟議會),設在阿爾及利亞,由各成員國選派20名代表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對元首委員會作出的計畫與決定提出意見,並就加強馬盟活動和實現馬盟目標提出建議;此外還有馬盟法院,由成員國二名法官組成,設在茅利塔尼亞;科學院和大學,擬設在利比亞。

摩洛哥國王穆罕默德六世17日就阿拉伯馬格里布聯盟(馬盟)成立15周年分别致電馬盟各國領導人,呼籲建設一個強大而又團結的馬盟,以造福於馬格里布地區各國人民。

穆罕默德六世在賀電中指出,建設強大的馬盟是一種戰略選擇,不僅符合該地區各國人民的利益,也有利於馬格里布國家應對當今世界的各種挑戰。他呼籲馬盟各國領導人“統一立場、協調行動和加強團結”,尊重各國的現實與特性,在睦鄰友好的基礎上推動經濟合作和一體化進程,最終把馬盟建設成為一個“統一的、強大的、能夠在地區和國際事務中發揮重要作用的”國家集團。

1989年2月17日,摩洛哥、阿爾及利亞、突尼西亞、利比亞和茅利塔尼亞5國元首在摩洛哥的馬拉喀什簽署條約,正式宣布成立阿拉伯馬格里布聯盟,並表示在實現經濟一體化的基礎上,最終完成地區統一。但自1995年以來,由於摩洛哥和阿爾及利亞在西撒哈拉問題上發生嚴重分歧,馬盟活動基本陷於停頓。

最近幾年,受經濟全球化浪潮的衝擊,要求重新啟動馬盟建設進程和加強經濟合作的呼聲日益強烈,馬盟的常設機構和一些專門委員會相繼恢復運作,但作為馬盟最高決策機構的元首委員會迄今尚未恢復。

宗旨

在尊重各成員國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制度的前提下,充分協調經濟、社會方面的立場、觀點和政策,大力發展經濟互補合作。在外交和國際領域協調立場,進行合作。優先實現經濟一體化,最終實現阿拉伯統一。

成員

阿爾及利亞、利比亞、茅利塔尼亞、摩洛哥、突尼西亞。1994年11月,埃及正式要求加入馬盟,但馬盟迄今未審議埃及的要求。

總部

常設秘書處在摩洛哥。秘書長哈比卜·本·葉海亞(HabibBenYahia,突尼西亞人),2006年1月任命。

組織機構

(1)元首委員會。最高決策機構,由成員國元首組成,每年舉行一次例會,會議主席由元首輪流擔任並在委員會休會期間任馬盟執行主席。

(2)外長理事會。由各成員國外長組成,負責審議後續工作委員會和各部長專門委員會提交的工作報告,為元首會議作準備,並列席元首委員會例會。

(3)後續工作委員會。由成員國負責馬格里布事務的國務秘書組成,負責落實元首委員會的決議。

(4)部長專門委員會。現有糧食安全、財政經濟、人力資源和基本建設4個專門委員會。常設機構有:(1)常設秘書處。原為總秘書處,由各成員國一名代表組成。1990年元首委員會決定改為常設秘書處。秘書長任期為三年,可連任一屆。(2)諮詢委員會。即馬盟議會,設在阿爾及利亞,由成員國各20名立法代表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對元首委員會作出的決議、計畫提出意見,並就馬盟活動和實現目標提出建議。(3)馬盟法院。由成員國各兩名法官組成,設在茅利塔尼亞。

主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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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2月16-17日,馬格里布5國元首在摩洛哥馬拉喀什舉行會議,簽署了阿拉伯馬格里布聯盟條約,正式宣布成立阿拉伯馬格里布聯盟。

1990年至1994年共舉行了6次首腦會議。

1995年2月,利比亞表示因洛克比危機無法接替阿爾及利亞擔任馬盟主席國。12月,摩洛哥指責阿爾及利亞直接插手西撒哈拉問題,要求暫時中止馬盟活動,並拒絕擔任下屆主席國。此後,馬盟首腦會議未再舉行。

2000年4月,首屆歐非首腦會議期間,阿爾及利亞、摩洛哥、利比亞、突尼西亞四國元首實現多年來的首次集體會晤,四國均重申區域一體化是其戰略選擇。

2001年至2003年,馬盟外長理事會在阿爾及利亞召開多次會議,利比亞在第21次會議上接任馬盟主席國。截至2009年,馬盟外長理事會共召開了29次會議。

2002年1月16日至17日,馬盟外長理事會第19次會議在阿爾及爾召開,會議對馬盟進程進行了總結與展望,制定了一些行動計畫,決定於2002年上半年召開第7次馬盟首腦會議,以全面恢復馬盟進程。由於阿爾及利亞與摩洛哥在西撒問題上歧見凸顯,摩國王託辭不予出席,致使原定於6月20日至21日在阿爾及爾舉行的第七次馬盟首腦會議被迫推遲,馬盟重啟的努力再次受挫。
2003年1月3日至4日,第20次馬盟外長理事會在阿爾及爾舉行,會議就新形勢下深化馬盟機構改革、重啟馬盟進程進行了廣泛的探討,並就年內召開第七次馬盟首腦會議達成原則協定,具體日期將由成員國元首們通過協商商定。

馬盟5國與法國、義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和馬爾他5國於1990年11月建立“5+5”對話關係,目的是加強彼此之間的合作,促進發展,維護西地中海地區的和平與安全。1990年11月(羅馬)和1991年10月(阿爾及爾)舉行了兩次外長會議,後因洛克比事件和西撒問題,雙方對話中斷。隨著洛克比問題的解決,“5+5”第三次、第四次外長會議相繼於2001年1月(里斯本)、2002年5月(的黎波里)舉行。
2003年12月5日至6日,在突尼西亞總統倡導和推動下,馬格里布聯盟和西歐五國首屆5+5對話首腦會議在突尼西亞市召開。會議通過了《突尼西亞宣言》,主要內容為面對歐盟東擴,加強西地中海兩岸關係;協調反恐鬥爭;促進經濟合作區域一體化進程,成立地中海論壇促進貿易、投資旅遊;開展文化交流和對話;強調政治磋商,呼籲根據平等原則推動中東和平進程。
2003年12月21日至22日,馬格里布聯盟外長理事會議在阿爾及利亞首都阿爾及爾舉行,在這次會議上,外長們審議了馬盟成員國成員國專家會議和後續工作委員會會議擬定的聯盟機構改革和推進聯盟進程的提案,並著重討論了成員國經濟一體化問題,其中包括建立自由貿易區和馬格里布聯盟商業和投資銀行的可能性;鑒於阿爾及爾已宣布不再擔任馬盟主席國職務,外長理事會決定由利比亞繼任該職;另外應利比亞的要求,理事會還決定推遲原本定於12月23日和24日在阿爾及爾舉行的第7屆馬盟首腦會議。

2007年2月,馬盟宣布成立馬格里布商人聯盟。

與相關的國家關係

馬盟5國與法國、義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和馬爾他5國於1990年11月建立“5+5”對話關係,目的是加強彼此合作,促進共同發展,維護西地中海地區的和平與安全。2003年12月,首屆“5+5”首腦會議在突尼西亞舉行。會議著重就地區安全與穩定、經濟一體化、社會與人文、文化與文明對話及加強政治磋商等5個議題進行討論,通過了《突尼西亞宣言》。

2004年11月,第四屆西地中海“5+5”外長會議在阿爾及利亞奧蘭市舉行。會議決定建立歐洲-地中海國家自主安全機制,加強打擊非法移民和反恐活動,強調馬盟經濟一體化是建立歐-地自由貿易區的基礎。2005年12月,第二屆西地中海“5+5”國防部長會議在阿爾及利亞阿爾及爾舉行。

會議通過了一項旨在加強西地中海地區安全的行動綱領。2008年1月,第六屆西地中海“5+5”外長會議在摩洛哥拉巴特舉行。會議討論了地區一體化等議題,敦促地區各國在反恐、打擊非法移民和海運安全等方面加強合作。2009年5月,西地中海“5+5”國防部長會議在利比亞的黎波里召開,討論聯手打擊非法移民、掃雷、地中海地區和平與安全等問題。

2010年2月,歐洲27國與“5+5”機制地中海南岸5國在西班牙馬約卡舉行國防部長聯席會議,討論合作應對地區安全威脅、打擊恐怖主義、毒品走私、有組織犯罪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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