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貨幣基金組織

阿拉伯貨幣基金組織是阿拉伯伊斯蘭國家平衡國際收支,促進阿拉伯經濟一體化的區域性金融機構。1975年2月在巴格達舉行的阿拉伯各國中央銀行行長全體會議和阿拉伯經濟統一委員會中央銀行行長第七次會議通過決議,決定成立該組織。與各國聯繫合作只限於中央銀行,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歐盟中央銀行和美聯儲等組織合作密切。其下屬的經濟政策學院每年招收大批成員國的經濟、金融人員,聘請阿拉伯國家、歐盟國家的專家任教。宗旨是向阿國提供貨幣金融政策和改革方面的技術評估和支持,促進阿國經濟發展。


組織簡介

1977年4月在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首都阿布達比正式成立。成員國為阿拉伯國家聯盟的22個成員國。總部原設埃及開羅,1979年4月埃及因與以色列簽訂和約而被凍結會員國資格後,總部遷至阿布達比。其宗旨是向阿拉伯聯盟成員國中國際收支有困難的國家提供援助;給財政上有赤字的國家提供優惠貸款;使所有成員國獲得經濟和社會的均衡發展;增加阿拉伯國家的財源,實現阿拉伯的經濟一體化。該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理事會,由各成員國指派理事2名組成。下設執行董事會,負責日常業務工作。1983年4月,基金組織的核定資本由2.88億阿拉伯記帳第納爾增至6 億,分為5260股。資金主要用於向成員國發放中、短期貸款。成員國為平衡國際收支,有權提取數額為其實繳額75%的貸款。如出現國際收支危機,借款數額可提高到100%。任何成員國一年中獲得的貸款總數為實交資本的1倍。貸款在3年內償還,按統一的優惠利率(3~7%)計息。
與各國聯繫合作只限於中央銀行,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歐盟中央銀行和美聯儲等組織合作密切。其下屬的經濟政策學院每年招收大批成員國的經濟、金融人員,聘請阿拉伯國家、歐盟國家的專家任教。
該基金會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保持了密切的合作,並與歐盟中央銀行和美聯儲保持了密切的聯繫。秘書長表示,非常希望與中國相關部門(如中國人民銀行)開展合作與交流,如交流金融、經濟領域改革經驗,召開研討會等,並希望有機會訪華。

主要職責

(1)在成員國財政預算出現失衡的情況下提供幫助;
(2)為阿拉伯國家間貨幣兌換提供指導價格、協助消除各國間貨幣兌換的障礙;
(3)為阿拉伯國家貨幣合作提供方案,推動阿拉伯國家實現經濟一體化,加快成員國的經濟發展;
(4)為成員國提供對外投資諮詢和建議,確保各項投資的保值和增值;
(5)推動阿拉伯金融市場發展;
(6)研究使用結算貨幣-阿拉伯第納爾阿國實行統一貨幣的可行性;
(7)在成員國金融和經濟面臨問題時負責進行協調,確保全體成員國的利益,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
(8)擴大成員國間支付方式的多樣化,促進成員國間貿易往來。
該基金會通過向成員國提供用於平衡財政預算的短期、中期貸款,為成員國向其他金融機構貸款開具信用證明;協助成員國在阿拉伯金融市場和國際金融市場融資;向成員國提出各種金融、經濟改革方案和要求,推動各成員國的經濟和金融改革。

資金來源

主要是會員國繳納的份額。基金組織最初核定資本總額為2.63億阿拉伯第納爾(1阿拉伯第納爾等於3特別提款權),分成5260股,每股為5萬阿拉伯第納爾。
註冊資產約12.7億美元,自成立以來累計向阿拉伯成員國提供了120億美元的貸款,其中80億用於各成員國進行金融政策改革,40億用於支持阿國間貿易活動。

組織機構

由中央行長委員會、管理與執行委員會、秘書處組成。中央行長委員會是最高領導機構,擁有全部的管理權,每年4月在阿布達比召開會議,如遇特殊情況在半數成員國要求下可召開緊急會議。管理與執行委員會直接隸屬於中央行長委員會,負責基金會的日常管理,並向行長委員會推薦秘書長人選。行長委員會每5 年任命一屆秘書長,現任秘書長為賈西姆·瑪納伊(巴林人,迄今已連任11年)。秘書長為基金會最高行政長官,領導管理與執行委員會,負責基金會的日常工作。
董事會,為最高權力機構,負責制定阿拉伯經濟一體化和會員國之間貿易自由化政策。董事會由會員國各委派一名董事和副董事組成。董事和副董事任期5年,董事會每年至少開會一次。如果半數會員國或擁有半數投票權的會員國要求開會,或根據執行理事會的要求,董事會可隨時召開會議。不論認繳資本多少,每一個會員國均有75票表決權。此外,每認繳一股資本,便增加一票。
執行理事會,為負責日常業務工作的常設機構,由董事會任命的總裁和選舉的8名常務理事組成。常務理事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阿爾及利亞和沙烏地阿拉伯各有一名常務理事。其餘6名常務理事由會員國根據其利益組成6個集團選舉產生。一個集團推選一名。
③ 總裁,為執行理事會主席,任期5年。總裁設立並領導貸款委員會和投資委員會,以便制定信貸和投資方針,向執行理事會提出信貸和投資的具體方案。

業務活動

①向國際收支出現逆差的會員國提供短期和中期貸款,並為其借款提供擔保,以增加會員國的借款能力。為彌補國際收支逆差,會員國可提取借用其繳納資金的 75%,或借用全部繳納資金,但均需在3年內還清。此外,會員國還可以從基金組織獲得其他貸款,但在1年內其額度不能超過其繳納資金的2倍,而且,在任何時候,貸款餘額也不能超過其繳納資金的3倍。一般貸款須在5年內償還,延期貸款在7年內償還,貸款利息按特許的統一利率計算,期限越長,利率越高。
②協調會員國的金融貨幣政策,就會員國的經濟狀況交換意見,磋商解決存在的問題。
③管理會員國存放的資金。
④對會員國的金融機構提供技術援助,如幫助制定銀行法規、穩定貨幣計畫和外匯改革方案,蒐集和處理有關金融經濟統計資料等,目的是使所有成員國的經濟和社會均衡發展,逐步實現阿拉伯經濟一體化。

相關新聞

阿拉伯貨幣基金組織2007年4月20日在摩洛哥首都拉巴特宣布,將向面臨財政資金嚴重短缺的巴勒斯坦提供5000美元的財政援助。
阿拉伯貨幣基金組織董事長賈西姆·曼納伊是在該組織與另外4支阿拉伯基金拉巴特舉行為期兩天的年會後於當天宣布這一決定的。
賈西姆·曼納伊說,這筆資金不會直接交付給由巴勒斯坦伊斯蘭抵抗運動(哈馬斯)領導的巴自治政府,而是直接用於改善巴勒斯坦人民的醫療、教育以及巴勒斯坦貧困人口目前的迫切需要。該基金組織將全面負責協調和統籌這筆資金的有效使用。賈西姆·曼納伊還說,不能指望這筆財政援助能夠解決巴勒斯坦目前面臨的財政危機,但是能夠緩解其目前面臨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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