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思本艦隊

阿思本艦隊

阿思本艦隊,亦稱英中聯合艦隊,計有中級兵輪三艘,小級兵輪四艘,造艦武器總經費計八十萬兩,是中國清朝同治年間,由清政府委任英國人成立的一支海軍。艦隊有七艘在英國購置的軍艦,由英國海軍上校舍納德·阿思本(Sherard Osborne)為司令,船上六百名軍官及水手俱在英國招募。艦隊在1863年開到天津,但由於艦隊的司令和清政府對指揮權、用人及花費等各方面皆出現嚴重分歧,最終雙方解除契約,艦隊解散,各軍艦由阿思本帶回倫敦拍賣。

海疆問題

康乾盛世後,由於承平日久,清朝的海防逐漸被人冷落。歷史進入十九世紀中期以後,清王朝國勢日趨衰微。伴隨政治腐朽和經濟落後而來的則是軍事力量的空虛、海防的廢弛。此時中國的海防千瘡百孔,水師官兵腐化,紀律鬆懈,武備廢弛,缺乏訓練;水師戰船規模小,火炮少,且年久失修,幾乎無戰鬥力可言;各地炮台也是陳舊廢棄,形同虛設;炮彈質量更是差不可言。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卻是西方資本主義的崛起與迅速發展,尤其是老牌資本主義國家英國的日益強大。當時,英軍艦船最大者長33.5丈,寬6丈,分三層,安炮72門,每船可載7000餘人;小船長27丈,安炮30門。英軍大炮的射擊距離可達10里以外,且可連續施放,準確率高。中英海上力量的差別可為天壤之別。當時一些講求時務的官員,已經敏銳地意識到海防廢弛將帶來的惡果,紛紛進諫呼籲加強海防建設。

與此同時,為了開拓國外市場,英國的魔爪伸向了自《馬可波羅行紀》問世後一直被西方羨慕、憧憬、嚮往的東方大國,在中國東南沿海進行鴉片走私貿易。鴉片的輸入給中國社會帶來了嚴重的危害,造成了白銀的大量外流。於是禁菸運動提上了議事日程,道光十八年(1838年)12月31日道光皇帝命林則徐為欽差大臣,前往廣州查禁鴉片並取得了虎門銷煙的巨大勝利。

阿思本艦隊阿思本艦隊

其實早在1832年,英國東印度公司派遣“羅爾•阿美士德”號借華使團之名,對中國近海航道進行偵察測量。他們看到清朝裝備最好的廣東水師,戰艦仍都是舊式木帆船,最大的全長30多米,載炮30門,全是舊式土炮。考察廣東海防重鎮南澳時,他們看到78艘類似福建商船的戰船,以及南澳總兵旗下似乎只存在於花名冊中的5000多名水兵,於是宣稱:“由大小不同的一千艘船隻組成的整箇中國艦隊,都抵禦不了一艘英國戰艦”,並在1835年致英國外交大臣的信中表示,只需一艘主力艦、二艘大巡洋艦、六艘三等軍艦、三十四艘武裝輪船和六百名陸戰官兵,就“會在很短的時間內把沿海中國海軍的全部威信一掃而光,並把數千隻土著商船置於我們的掌握之下”。

對華覬覦已久的英國為了滿足其侵略的欲望,以清政府銷毀鴉片為藉口,於1840年6月發動了鴉片戰爭,憑藉其堅船利炮從海上敲開了中國國門。鴉片戰爭是中國有史以來第一次遭受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從海上的大規模侵略,給閉關自守的中國帶來強烈的震動。戰後,一些有識之士開始從戰敗中有所醒悟,朦朧地意識到來自海洋方向的嚴重危機不再是散股的倭寇和海盜,而是日益向外擴展殖民地的西方資本主義強國,並陸續提出了應對之策。林則徐提出了“建立船炮水軍、固守海疆”的構想,堪稱近代中國向洋開眼看世界的第一人;魏源則大膽提出了“師夷長技以制夷”的著名方略,成為近代傑出的海防思想啟蒙家。

阿思本艦隊阿思本艦隊

實際上,就在1839年林則徐任欽差大臣後剛抵到廣州時,便見識了西洋的堅船利炮。他從美國人手中購買了一艘排水量1200噸的“甘米力治”號商船。並將其改為裝有34門炮的兵船。而且林則徐還並仿造了一批西洋火炮。在發配新疆的途中,林則徐進一步強調:“剿夷而不謀船炮水軍,是自取敗也。”在簽訂《南京條約》前夕,道光皇帝也認為戰爭失敗的重要原因在於雙方海軍裝備相差懸殊,造成“其來不可拒,其去不可追”的被動挨打局面。他詔令沿海各省趕造或購買大號戰船,並要多安炮。

在這種全國上下議海防的熱浪中,清政府擺出了積極進取的姿態,切責督促沿海各省製造船艦炮械、整頓海防工程,加強海防建設。其實,早在1856年,清政府就已經開始醞釀裝備洋船洋炮了;但是武裝到牙齒的英法侵略者為了“自由貿易”於1856年藉口發動了第二次鴉片戰爭,使得清政府的購艦計畫暫時擱淺。在這場歷時四年之久的戰爭中,英法侵略者憑藉海軍艦隊的巨大優勢,橫行於中國的萬裏海疆,突破中國的海上藩籬,直導京城。結果皇帝被迫撤離,京城被攻占,圓明園橫遭洗劫。這種嚴酷事實和刻骨銘心的恥辱,迫使中國朝野再次關注海防問題。中國有志之士莫不義憤填膺,亟思籌海之策,如曾國藩提出“師夷智以造炮製船”,左宗棠主張“仿造輪船以奪彼族之所恃”。面對日益深重的海防危機,清政府採納了他們提出的一些主張,開始了力圖創建強大海軍以御外侮的海防自強歷程。

粉末登場

1861年,第二次鴉片戰爭結束,清與列強簽訂《北京條約》之後,西方各國紛紛表示願意提供軍事援助。清政府也不得不在26歲的北愛爾蘭人、中國總稅務司臨時代理赫德等的建議下重新考慮購買洋船洋艦一事。1861年7月7日,恭親王奕訢向鹹豐皇帝奏報赫德建議,他在奏摺中這樣寫道這樣的話“兵貴神速、不容遲緩”;當天,鹹豐皇帝即頒諭:“如能購買外洋跑船,剿賊必能得利”,同意,“速購”。皇帝能夠如此神速的作出答覆,原因是在於,清政府軍與太平軍作戰不順利,而不利的原因是在於艦炮不得力,所以應該從英國購買小火輪船十餘艘,而這些船造價不過幾十萬兩白銀。對於財大氣粗的東方大國來說並無不可。而事件的始作俑者赫德甚至為清政府擬定了一份誘人的時間表:如果1861年年底派人訂購船隻,次年9月,船隻就可全部到華,再經過一段時間訓練,1863年4月即可投入長江作戰,6日之內可抵太平天國首都南京,一天即可攻破南京城。為急於擺脫危機,清政府的中央和地方大員被這樣一份毫無根據的時間表沖昏了頭。同時鹹豐皇帝害下聖諭命江蘇巡撫薛煥、兩廣總督勞崇光、福州將軍文清迅速籌款購船。但事實上購買外洋跑船一事進展十分緩慢。即便如此,事情還發生了變故。就在此事過後一個半月,鹹豐皇帝便病逝熱河,隨即發生“祺祥政變”,購船一事也就暫時的放下了。

就在清政府朝政紊亂之際,太平軍李秀成部連奪寧波、杭州,直逼上海。以議政王身份負責軍機處的恭親王奕訢得到情報說,太平軍進攻上海的目的,是想從此購買一批火炮船。清政府此時對擁有一隻“現代化”艦隊的願望更加迫切了,由於中國缺乏造艦制炮的技術和專門人才,清政府決議政王奕訢值得緊急命令籌款向西方購買一支艦隊。最後商定,此事由回英國休假的中國海關總稅務司英國人李泰國具體操辦。一切準備就緒,清政府從上到下都期待著一支嶄新的艦隊開到中國。至此“阿思本”艦隊粉末登場…

“阿思本艦隊”事件,可謂1862—1863年中英政壇上的大事件,從英國的維多利亞女王大中國的慈禧太后,從英國首相帕麥斯頓、外向羅素和其他內閣成員,到中國的議政王奕訢、軍機處和總理衙門的諸多大員,從英國最活躍的對華外交官之一的李國泰及海軍軍官阿斯本,到中國最有實力的督撫曾國藩、李鴻章等,都捲入了這一事件。

但是,購船的事情一直被拖到1862年2月,兩廣總督勞崇光才和正在廣州的赫德進行協商,商定的結果為:由赫德代為向英國購買中號兵船3艘,小號兵船4艘以及船上所需火炮彈藥。3月14日赫德寫信給已回英國的李泰國,委託他就近代為辦理。

李泰國為中國海關總稅務司。清鹹豐十年1月20日,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成立,委任李泰國為總稅務司,邀他去北京商討關務。他因看到太平軍的威力,“不願與可能會覆滅的王朝保持緊密的聯繫”,以傷病辭謝,請準給假去英國休養,沒有應召上京。其實他所謂“傷病”,是發生在清鹹豐九年7月,因英人掠賣華工,致40多人投江淹死,上海民眾憤起譴責,他出來橫加干涉而受傷。該年10月他早已痊癒,但恭親王卻於4月7日,準他請假,希望他去天津創辦海關後,推遲半個月回英國,4月他回到英國。收到信後,李泰國於1862年6月16日拜會了英國外交大臣羅塞爾,遞交了呈文,請英國政府批准他為大清帝國在英辦理購買軍艦並招募海軍官兵,以便成立一支“英中聯合海軍艦隊。”他說,“這支部隊不會在任何方面妨礙女王陛下政府,反而會使它在沒有進行直接援肋時那些煩惱的情況下,享有一切好處。”

此時,英國外交部收到駐華公使普魯斯的報告,報告正式建議英國政府支持李泰國的計畫。羅塞爾在經過首相帕麥斯頓的同意後,又把李泰國的報告轉到英國海軍部徵求意見,海軍部不僅立即表示同意,還根據李泰國和外交部的要求,明確表示,同意讓皇家海軍官兵參加這支“歐洲海軍部隊”,但艦隊的組建進展情況,要隨時通報海軍部。

其實,當時清政府購買這樣一支艦隊也是有雙重目的的,可以說這支艦隊是一把雙刃劍,第一清政府要藉助這樣一支在當時來看非常先進的艦隊用來剿滅為禍多年的太平天國運動,解除統治者的憂患,因為當時太平天國勢力已經非常猖獗,接連攻克清政府南方多個要地,並且兵圍上海,在清統治者看來,上海一旦丟失,那么太平天國勢力就有可能藉助上海的優勢地位,向西方各信洋教的兄弟國家們購買大量的先進武器,那將是對清統治者的最大威脅。,所以清政府需要儘快購買一批洋船洋艦來對付太平天國,這是雙刃劍的一面。另一面是清政府在有意無意間吸收了魏源提出的“師夷長技以制夷”的戰略,以購買西方先進武器來武裝自己的軍隊,然後在給西方列強予以還擊,達到保衛國家的目的,雖然這樣的想法是幼稚的,但是在清朝末期的那個內憂外患的時代,這樣的辦法也許是統治階級能夠想到的最有效的辦法。但是結果卻始終不如統治者們的意,西方列強對中國的胃口太大了,不是一兩個有心勵精圖治的皇帝、皇后們就能阻止的了的。

事與願違,在李國泰與英國闡明計畫在這樣的情況下,中國人花錢買的艦隊變成了“英中聯合海軍艦隊”。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李泰國為清政府選定的艦隊司令竟是兩次鴉片戰爭的參加者——皇家海軍上校謝立德•阿思本。

7月8日,英國外交部正式致函海軍部,要求允許阿思本“擔任中國政府軍事職務”,並發給許可狀。第二天,海軍部就通知阿思本:“茲奉海軍部各位大臣的命令通知你,他們樂意對你發給許可狀,讓你暫時擔任中國政府的軍事職務。”同時被批准的還有皇家海軍的幾名少校軍官。李泰國自作主張地把阿思本的年俸定為3000英鎊,少校軍官的年俸為700英鎊。

8月30日,英國政府頒布發一項不經過會議同意就能生效的特別法令,授權李泰國和阿思本為中國政府組建陸海軍部隊,並允許招募和僱傭大英帝國的臣民。9月,雖然清政府購買船炮的正式“委託書”尚未到達倫敦,但是李泰國卻已從皇家海軍買下了8艘退役艦隻,又自作主張地為中國的海軍設計好了軍旗,招募皇家海軍官兵600餘人,組成了艦隊。英國海軍部立即向皇家海軍軍官發出訓令,要求尊重李泰國為中國選定的海軍旗幟。英國政府為表彰李泰國組建“英中聯合海軍艦隊”的功績,特授予他大英帝國三等男爵勳章。

兩人還參照英國海軍章程,制定了《英中聯合艦隊章程》:凡捕獲船隻、財貨,三分之一歸清政府,其餘歸艦船人員分配。李泰國強調:“我對中國人的態度是這樣的:如果我幫助你們徵稅,只要外國人的質疑是對的,你們必須去做。如果你們不做的話,我就停止幫助你們……中國政府太腐朽了,不能依靠。我正努力要建造的結構的基礎,得人工來創造。我的地位是作為一個外國人受中國政府僱傭來替他們執行某些工作,而不是受他們的差遣。我根本不需要說,一個高貴的人受亞洲野蠻人差遣的想法是非常荒謬的。我不是中國官員,而是一個沒有頭銜但有很高的地位和影響力的外國顧問。因為我受到信任,受到尊重。”

1863年4月4日,艦隊起航駛向中國。英國《泰晤士報》發表社論:這支中國英裔艦隊的首要任務,是建立帝國的權威——如果太平軍有生命力,南京也許會成為新帝國的首都。但十年的經驗證明,南京是一個“強盜”的大本營。因此,阿思本上校收復南京,對起義軍會是一個沉重的打擊,而對誠實的商人是很有利的。第二個任務,是重新打通大運河的航道並勘探內河,在主要通道上建立電報網,教中國人使用蒸汽和電。第三個任務,是鎮壓流竄在通商口岸的“強盜”。

艦歸誰手

清政府內部也有反對使用洋船的政治力量,但是更多的是,各個洋務集團為奪取該艦隊的控制權開始角逐。其中呼聲最高的就是曾國藩集團。

曾國藩集團是當時清王朝內最大的實力派。對控制該艦隊,曾國藩翹企之至。他除持本集團的實力地位,還運用其他的狡猾手腕,與奕訢等鬥法。曾國藩從一開始就堅持三條對該艦隊的期望,其一:輪船駛至安慶、漢口;其二:配用楚軍水師之勇丁;其三,有關事宜由“臣與胡林翼商定”。其實曾國藩的三點期望都是有很大目的性了,第一條駛至漢口是假,但漢口在曾國藩的實力範圍卻是真,他想藉助艦隊駛至漢口,對奕訢和洋人來一個既成事實,把艦隊的控制權納為己有。後兩點中,也有含糊其詞、欺上瞞下的意思。總之曾是準備把該艦隊收歸己有,“稱霸”一方。

阿思本艦隊曾國藩

奕訢則反對艦隊上駛至安慶,他則要求該艦隊駐守在上海,用於襲擊南京之用。而曾國藩硬說“用之於江面”,“所部兵丁並非生長海上,勢不能於重洋用武,不敢不據陳奏。”好笑的是,曾國藩從1861年1月起就強調“是皖、吳官軍之單薄,在陸而不在水,金陵發逆之橫行,亦在陸而不在水”,以後又不斷重複此論。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其實曾國藩為了能夠得到該艦隊已不乏掩耳盜鈴之拙。但根據當時的情況,清政府對此事只得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而另外一股勢力是以李鴻章為代表的淮軍一方,李鴻章率淮軍抵滬後,與上海的買辦官紳結合,羽翼漸豐,上海相對優勢的條件是他頗為躊躇。從籌夠該艦隊起,至該案結束,上海到處處於近水樓台的地位。最重要的是李鴻章掌握了上海這個財賦重鎮,並同曾國藩聯繫密切,結成“湘淮一家”式的聯盟,上海當時號稱“月收百萬”,僅海關稅收就占全國海關稅收的一半以上。

李鴻章“當暴富之名”,奕訢不得不對他折腰請助。不錯李鴻章則對曾國藩特別照顧,常撥銀餉接濟,奕訢這股勢力則敬而遠之。就這樣他們之間上演了一出鬧劇,一個求勢,一個要錢,又誰都想控制這支艦隊,故而能心志不一地聯合起來對付奕訢集團。

而奕訢集團也想得到該艦隊。奕訢身為先帝鹹豐的弟弟、當朝皇帝同治的叔叔,又是議政王之尊,主持軍機處、總理衙門、內務府、宗人府,為臣者無出其右者,清政府的外交、政治、軍事以至皇室事務都歸其秉持,可謂軍國樞紐在握。

奕訢集團可代表清政府名正言順地控制該艦隊。而且慈禧太后頒發的上諭也與奕訢為此事的湊請完全一致。其實慈禧太后也是在利用恭親王這個人,才在很多事情上順著他。其中有很多原因,首先是在不久前的“麒祥政變”中,奕訢幫了嫂子慈禧太后的大忙,慈禧不得不在某些事情上感恩戴德。其次,當時時值清朝末期,滿洲大員當眾有能力的人已經不多,能夠有恭親王這樣一個辦事得體的人也確實難得,所以在很多事上兩宮太后也不得不多想著小叔子。

然而,“周室式微,諸侯稱霸”,在可能當艦隊主任的名單上奕訢集團之可排到第四位,根本不是曾國藩集團、李鴻章集團以及英國人的對手。甚至連奕訢內定為艦隊統治者的崇厚(1826—1893,滿洲鑲黃旗人。完顏氏。道光二十九年舉人。1861年任三口通商大臣,署直隸總督。後創設北洋機器局,曾在天津組織洋槍隊,與捻軍對抗。1870年,天津教案發生,中法關係緊張,任出使法國大臣,赴法“謝罪”。1878年,伊犁交涉事起,被派赴沙俄談判。次年,擅自簽訂《里瓦幾亞條約》,僅索還伊犁,卻喪失伊犁之外的大片領土。受到輿論譴責,鏇被逮捕入獄,定斬監候。後釋放。)甚至都沒又膽量出來較量一番,就鏇即退場。

儘管如此,奕訢集團也是頗費心機。連出惡招,為此還想出了幾個利己損人的辦法。一是擬拆開艦隊,把艦隊一分為二:北洋、南洋各半。奕訢奏請:艦隊運到後,酌分數隻,駛趕天津,以備北洋防守之用。上諭馬上得到皇帝,實際上是太后們的同意。二是名與器不假人,裁奪之權不放,儘量不讓曾國藩集團得益過多。三是借重洋員,頗有寧付客卿、不託家臣的味道。奕訢由此遺禍無窮,他給李國泰的信件中有行乎不清的“一手經理”字樣,也有曾國藩統一阿思本“綜理一切”。在這方面,奕訢走的最遠的是在該事件的關鍵時刻同李國泰簽訂了《輪船章程五條》,沾沾自喜於該戰爭中規定的空洞的統帥權,對出讓最重要的實際指揮權卻不以為然。

在該事件中,拉攏李鴻章是奕訢集團的最重要措施。奕訢告訴李鴻章,經費上“自不能專令江海關一關支應”,行政上要李國泰、赫德“均著聽候李大人預為酌定”,“此船板就,駛赴上海聽候撥用”。奕訢還私下通知李鴻章:“帶兵十數人或數十人,與該輪船到時立即商船,皆阿思本版是,以分其權”。

奕訢暗中揚李抑曾並不是真要把校對交給李鴻章,他在很大程度上是著眼於挑起曾、李之間的鬥爭,著眼於促使李鴻章作出有利於將該艦隊的船隻轉送北洋的行動。

但是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上述大肆角逐之時,阿思本艦隊尚未離開英倫三島。清政府欲構建現代化海軍,好不容易與洋鬼子“串通一氣”,可連他的汽笛聲還沒聽到,清政府內就已經悄悄地龍爭虎鬥起來。

1863年夏天,這支“英中聯合海軍艦隊”由6艘驅逐艦、1艘炮艇、1艘供應船組成,分別“中國”號,“江蘇”號,“北京”號,“廣東”號,“廈門”號,“天津”號,“遐荒”號,“巴拉萊特”號,它們從英國利物浦港啟碇,駛過當時還需繞道好望角的漫長的歐亞航線,到達了上海。而當時清政府則命名其中的7艘為“一統”號,“金台”號,“廣方”號,“得勝”號,“三衛”號,“百粵”號,“鎮吳”號。

在這支艦隊到上海前幾個月,李泰國由倫敦回到北京,向總理衙門遞交了他以“中國政府全權代表”身份私自與阿思本簽訂的“契約”等檔案,說他在英國訂造的8艘艦隻共支出銀107萬兩;招募英國海軍軍官兵600餘人,議定以4年為期,並訂有契約共13條。李阿契約的主要內容有:

(一)中國建立外海水師,阿思本允做總統四年。除阿思本外,中國不得另延外國人做總統。中國所有外國樣式船隻,或內地雇外國人管理者,或中國調用官民所置各輪船,議定嗣後均歸阿思本一律管轄調度。

(二)阿思本只執行李泰國轉交的中國皇帝命令。若由別人轉諭,則未能遵行。如有阿思本不便照辦之事,則李泰國未便轉諭。

(三)所有此項水師各船員弁、兵丁、水手均由阿思本選用,仍須李泰國應允,方可準行。

(四)此項水師,俱是外國水師,應掛外國樣式旗號……

當總理衙門見到李阿契約時,總理衙門諸公目瞪口呆:“其意竟思藉此一舉,將中國兵權、利權全行移於國外。”

按照這個契約,大清帝國花了100多萬兩銀子買來的艦隊,完全成了掛外國旗,聽命於外國人外國艦隊。而且阿思本不僅是這支艦隊的司令,還成了中國海軍的總司令。總理衙門原來希望的是讓英國人幫助購買船炮,聘請外國官兵來組建一支新式海軍艦隊,但事權——指揮權歸自己。但在接到這份契約後,奕訴卻大吃一驚:“原來英國人想藉此一舉將中國兵權、利權全奪走。”訊息傳出後,朝廷內外立刻一片譁然。

但因急於用艦隊鎮壓太平軍,總理衙門仍做了極大的克制和讓步,與李泰國再三談判,經過反覆討價還價,雙方另行議定了《火輪師船章程》五條,規定由中國人充任艦隊的“漢總統”,阿思本降為“幫同總統”,作戰時必須聽從地方督撫大員的指揮調遣。同時,雙方還訂了攻打太平軍的分贓協定:攻占南京後,所得財物“以三分歸朝廷充分,以三分半歸阿思本賞外國兵弁,以三分半歸中國兵弁作賞;如果阿思本率艦隊獨占南京,則“七分阿思本充賞。”這個《章程》一簽訂,立即被認為直接威脅到湘軍的切身利益。湘、淮系實力派人物一致反對。

未成的艦隊

當經過多路清軍經過十年浴血奮戰,已經屯兵南京城下,大功告成之際。曾國藩、曾國荃、李鴻章等,都對總理衙門與李泰國的協定大為不滿。曾國藩在給李鴻章的信中說:“此次總理衙門奏定條議,將兵柄全予李泰國,而令中國大吏居節制之虛號,不特蔡國祥駢拇枝指無所用之,即吾二人,亦從何處著手?”李更明確表示:“金陵已成合圍之勢,可勿庸外國兵船會剿。”

阿思本艦隊阿思本

曾國藩致函總理衙門說:“購船的人把所購的船看成是自己的東西,中國得到的不是船而是指揮船的洋人。”他還抱怨說,“輪船和湘軍水師的長龍、舢板相比,大小已很懸殊,速度也有天壤之別,如果都停泊一處,輪船好比華岳高聳,湘軍的船則象眾山之上,低列像似兒孫一般。”

曾國荃也上奏說:“湘軍已包圍南京,兵船入江無用武之地,而且各船都由洋人指揮,未必肯受地方督撫節制。”曾國藩甚至還說:“以中國之大,區區170萬之船價,每年90萬之用款,簡直可以視之秋毫,了不介意。或者乾脆將這些船分別賞給各國,不要別人給錢,讓李泰國失去其依靠而殺殺他的驕氣。”

其實在湘淮系實力派人物中,李鴻章是與阿思本艦隊打交道最多的人。在這艦隊到達上海前,李鴻章就同李泰國發生了一場激烈的爭吵。

1863年5月,在阿思本艦隊到達前幾個月,李泰國從倫敦回到上海。第一件事,就是找李鴻章要錢。當李泰國來到江蘇巡撫衙門時,不料李鴻章卻外出視察他兵工廠去了。李國泰只得再巡撫衙門裡苦等了兩個時辰,在中國大大小小的衙門裡,李泰國從來還沒受過如此冷遇,正當他要大發脾氣時,突然巡撫大人回來了。

爭吵的起因就是李國泰找李鴻章要購買艦隊的欠款。經過二李激烈的辯駁後,李鴻章說了一句“本巡撫握有重兵10萬,自進駐上海以來,掃平周圍的長毛,攻占無錫、寧波、揚州等地,從來沒有求過別人幫助。如果你一定要為買船的欠款要挾我,一旦激怒了我手下的將士,那么,我們兩個乾脆各自帶兵決一死戰。”而李國泰怒氣沖沖地走出了巡撫衙門。雖然最後李泰國還是跑到總理衙門去告狀,但是李鴻章就是堅持不給一兩銀子。這也表明了李鴻章雖然想控制艦隊,但又不打算自己掏一分錢的心理,李鴻章所想的事交朝廷出錢購買艦隊,自己對艦隊有控制權。

在沒有要到一兩銀子的情況下,氣急敗壞的李國泰竟然出爾反爾,向總理衙門又提出了他的十三條,並堅持以十三條未辦事準則,而他竟說自己與奕訢等議定的《輪船章程五條》和他毫不相干。

10月15日,阿思本向奕訢提出了最後通牒,揚言若不同意《十三條》各項規定他就拒絕從事任何活動,如果不在四十八小時內,收到他想得到的一種希望的答覆,那么他就將這支艦隊解散,阿思本希望以此來威脅清政府,令清政府作出讓步。而這一事件就是在該案中著名的“一字不可更易”照會。

事情到此,已經非常明朗,清政府連最後一點虛名都保不住了,最肯讓步的奕訢也是進退兩難。為此各懷鬼胎的清政府個股勢力在“撤退阿思本艦隊”的目標下結成鬆散聯盟。

原來,曾國藩集團和李鴻章集團已協同行動,10月15日後奕訢也說該艦隊“有害無利,已屬顯然,若或勉強從事,中外將恐不能相協,將來勝責彼此爭功,敗則互相推諉,設一旦激發聲辯,於大局關係匪輕”。

11月16日,在各派支持下,奕訢主持的總理衙門又幾經周折,終於了解了“撤退阿思本艦隊”一案。當日,清朝政府變法了上諭答覆了奕訢等人的奏摺。而奕訢也親自給曾國藩寫了一封信,謝其“惠書詳論輪船辦法,足征成竹在胸,藎謀宏遠”。而宗國藩給奕訢的回信里也恭維他“尊處博採公議,委令撤退”。事件期間,左宗棠集團雖然與阿思本艦隊一案關係厲害不大,但也與曾、李二人抑制聯繫此事,協調行動。

若將“撤退阿思本艦隊”之功歸於清政府,無疑有點辱沒英國以外的列強們。“阿思本艦隊事件”推出了英國妄圖獨霸中國的殖民主義底牌,它告誡列強,難以在奪取中國海軍的計畫中再分一杯羹。因此這個陰謀被曝光後國際輿論譁然,美國、法國強烈反對,在華的大多數英國人都認為李泰國等過於狂妄。赫德說道:“李泰國的垮台,不僅毀了他自己,也使我受到挫折,致使中國的進步停滯了二十年之久。”

來也匆匆,去也匆匆,上述的鬥爭結果就是“阿思本”艦隊壽終,最終在清政府“博採眾論”後,痛下決心,“將輪船撤退”,並在新一輪談判中採取強硬姿態,取得“輝煌”成果。1863年11月23日,阿思本上校帶領被遣散的艦隊從上海駛回英國。此時,清政府已為這支艦隊支付了9個月的薪工銀,為了遣返艦隊,又支付了37萬多兩的遣散費,還額外送給阿思本1萬兩,送給李泰國14000兩,以後只陸續收回106.8萬兩。實事求是地說,此種談判成果,在中國近代史中,稱得上是外交方面的成功案例。美中不足的是,斡鏇其中、對達成協定起到關鍵作用的人,並不是宣言“分賞各國”的曾國藩,而是另一個英國人,二十九歲的赫德。他在中、英政府間上下其手,藉此擠走一心要為中國海軍做“貢獻”的李泰國,自己如願以償成為第二任總稅務司。此後,他控制中國海關達四十八年之久,極為深刻的影響了近代中國的政治、經濟和外交。而阿思本上校的艦隊為此也在西方的史書上留下了一個級不光彩的名稱:“吸血艦隊”。

最終,大清帝國極有氣度而不明不白地扔掉了67萬白銀之後,大清水師的全部家當還是只有800多艘木製風帆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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