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羅王

閻羅王

閻羅王並非是閻王,只是因為兩者名字太接近,從而會使人將兩者混為一談,其實是錯誤的。閻王是中國民間神話中衍生出的神靈,閻羅王是佛教中衍生出的神明,玉帝則是道教衍生出的神靈。閻王與玉帝兩者並無上下級的關係。閻王是東方神話(中國神話、古印度神話﹑佛教神話)中的冥王,閻羅王及十殿閻羅的出現是因為佛教傳入中國後受到本土道教影響,所漸漸演化出來的產物。閻王是冥界之王,閻羅王只是冥界十殿閻君中的第五殿之主(秦廣王、楚江王、宋帝王、五官王、閻羅王、卞城王、泰山王、都市王、平等王、轉輪王)。

基本信息

簡介

閻羅王 閻羅王
閻羅王被迷信是鬼世界的審判主,諸鬼中的大王。 梵語中的另一譯名“雙”,據說是因閻王兄妹兩人共同統管鬼世界之故。兄閻王治男鬼,妹閻王治女鬼,是統管女鬼的“女王”。“雙世”意為閻王自身苦樂並受,自身難保。“遮止”意為 閻王令人不再造惡,予以遮止。“靜息”意為罪人聽王示語,便知己罪而靜息。“平等”意為業鏡平等,其罪自能彰顯。玄應音義二十一:“焰摩”或作閻摩,聲之轉也,舊雲閻羅,又雲閻摩羅。此言縛,或言雙世也,謂苦樂並受,故云雙世,即鬼官總司也,又作夜磨盧迦,亦作閻摩羅社。閻摩,此雲雙,羅社,此雲王,兄及妹,皆作地獄王,兄治男事,妹理女事,故曰“雙王”。 

閻王原來是古印度神話中管理陰間的天王,在《梨俱吠陀》中即已出現,佛教沿用這一說法,稱閻王為管理地獄的魔王,據《問地獄經》載,閻王從前是毗沙國的國王,在與維陀始生王的戰爭中因兵力不敵而立誓,願為地獄之主。他手下的十八大臣率領所屬百萬眾共同立誓,共治地獄罪人。十八臣就是後來的十八地獄之小王,百萬之眾即後來地獄的眾多獄卒。閻王所住的宮殿位於閻浮提洲南二鐵城山外,縱廣六千由旬。另據《禁度三味經》,閻王治下有五官,鮮官禁殺,水官禁盜,鐵官禁淫,土官禁二舌,天官禁酒。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五說:“梵音閻魔,義翻為平等王,此司典生死罪福之業,主守地獄八熱、八寒以及眷屬諸小獄等,役使鬼卒於五趣中,追報罪人,捶拷治罰,決斷善惡,更無休息。”
原來閻王只有一人,由治事分現為五人,其僚佐有十八人。唐代時,就有天帝冊封閻羅王,並由其統率五獄衛兵之說,同時也有地獄分為十殿,十殿均有主,稱地府十王。十王各有名號,合稱十殿閻王。 

地位

閻王 閻王
從佛教的六道輪迴看,閻羅王屬於天。從道教的神系劃分,閻羅王屬於神。
註:關於神、仙地位的說法此處有誤。中國神話系統本身就並非一個完整的系統,且中國地域廣泛,所包含的神話體系本身就眾多,在漫長的歷史演變過程中並未得到完整的融合。

其中一共分化出了四種,西方崑崙神話、東方蓬萊神話、南方楚神話及中原神話,西方崑崙最高為西王母,為九天之神(以崑崙體系看),道教融合之後則為仙,東方蓬萊神話是道教的先聲,最高為仙,因為秦人崇神仙,因此有徐福東渡一說。南方楚神話中女性神和水神的位置十分突出,如巫山神女、九嶷女神、湘夫人(娥皇、女英)、山鬼宓妃等,中原神話的最高位女媧(造人)、盤古(開天)、伏羲(造八卦),為神,而四個文化中被官方認可且官方推崇(從教科書上看就能明白)的就是中原神話和南方楚神話兩大體系,四個本來就不太相干的體系若強行對比只會造成誤差而已。所以神與仙到底誰高誰低說法是不一樣的。

另外在上面說閻羅王在佛教中是神系,但前面說了,不同體系的神話是不能強行對比的,因此閻羅王在佛教是神不代表同樣適用於道教以及其他神話,更不代表神比仙低一等。

發展演變

古印度神話

閻王 閻王
閻王在古代印度的起源至少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000年左右。當時,古代雅利安人的一支開始了在印度北部地區的統治,並在那裡創造了吠陀文化的種姓制度,開創了印度歷史上的吠陀時期。雅利安人使用比梵文更古老的語言寫成吠陀經,其中最早的是《梨俱吠陀》。在《梨俱吠陀》中,耶摩(Yama)神居住在天界的樂土,人死後的靈魂都要到那裡去見耶摩神。耶摩神有兩個使者,它們是兩條狗。這兩個使者經常在人間界巡遊,當用嗅覺發現有人快死的時候,就把他的靈魂引到天界。耶摩神就是閻王的最初來源。
雅利安人在印度發展出現代印度教的前身婆羅門教。 吠陀經是婆羅門教的經典,因此耶摩神的信仰在婆羅門教中被繼承了下來,並有所變化。婆羅門教相信輪迴,認為 耶摩神是傳說中第一個死去的人。後來,耶摩神從天界轉入地界,被認為是專門監督死者生前的行為,並給與賞罰的神祗;進而發展成為地獄中所有死神和死者的王,即地獄的主宰者,擁有眾多的下屬。隨著進一步的演變,耶摩神最後成為專門使死者受苦,凌辱死者靈魂的神祇。

佛教閻王

閻王 閻王
佛教在古代印度興起後,採用了很多 婆羅門教的神話,耶摩神的信仰也被佛教吸收。佛教中閻王的職責是統領陰間的諸神,審判人生前的行為並給與相應的懲罰。在佛教中,閻王信仰有很多各自不同但互相聯繫的說法,如“平等王”、“雙王”等等。
平等王:中國古代的僧人翻譯佛經,有時也把閻王意譯“平等王”,意思是認為閻王可以賞善罰惡,處事公正,待人平等。後來,“平等”的說法和“因果報應”的說法結合起來,成為中國古代最有影響的民間信仰之一。
雙王:在梵語中,耶摩的又譯“雙王”,這點歷來有兩種解釋:其一,據說是因為閻王在地獄身受苦、樂兩種滋味,所以稱為“雙王”。其二,據說是因為閻王有兄妹倆人,共同管理地獄的死神和死者,兄長專門懲治男鬼,妹妹專門懲治女鬼,因此也稱為“雙王”。
在漢地,閻羅王的形象一般跟判官較接近,而在藏傳佛教中,則稱為閻羅法王,是佛教的護法,形象非常地勇武可怖。

民間信仰

閻王 閻王

在中國民間的傳說中,包拯成為公正的化身。有的認為他死後成為閻羅王,繼續審理陰間的案件。有的則認為他“日斷人間,夜判陰間”,就是說白天在人間審案,晚上則成為閻羅王,在陰間斷案。人死後,靈魂到陰間接受包拯的審判,如果確實是受人陷害,包拯會把他放回陽間活命;如果的確有罪,則被送入地獄受罰。
民間傳說中,“四大閻王”一說認為閻王有四位:除包拯外,還有韓擒虎、范仲淹和寇準。另一說則認為閻王有三位,分別是:包拯、范仲淹和寇準。
一是隋將韓擒虎,韓擒虎是隋初大將, 據稱他在13歲時打過猛虎, 所以取名叫擒虎.在隋王朝統一中國的滅南陳戰爭中, 首先渡江進入建業 (南京) , 由此立下了大功.李世民 (唐太宗) 主持的《隋書》記述他病重臨死前夕, "其鄰母見擒 (擒虎, 唐人諱虎字, 故省略"虎"字) 門下儀衛甚盛, 有同王者, 母異而問之.其中人曰: “我來迎王”.忽然不見.又有人疾篤, 忽驚走至擒家曰: “我欲謁王.”左右問曰: “何王也”?答曰: “閻羅王”, 擒子弟欲撻之, 擒止之曰: “生為上柱國, 死做閻羅王, 斯亦足矣.”因寢疾, 數日竟卒."《二十四史》多諱鬼神, 很少記有陰陽界故事, 而韓擒虎死做閻羅王的傳說, 竟被記進本傳, 可見在初唐時, 這條傳說是頗見風行的.所以在晚唐敦煌變文《韓擒虎話本》, 更是惟妙惟肖描述了韓擒虎在滅陳後, 五道將軍持天符請他出任陰司之主, 韓應允, 請假三天.隋文帝楊堅並舉行了告別宴會.第三日, 有一紫衣人、一緋衣人乘烏雲前來迎接, 自稱"原是天曹地府, 來取大王"上任.於是, 他辭別朝廷君臣和家小, 赴陰間當閻羅王去了.顯然, 仍是循《隋書》嬗變而來.
二是北宋名相寇準.寇準以秉直見聞於民間.唯剛正者, 常能令人長相思, 這大概是他得以從諸多文武大臣行列間選拔的一個原因.傳說他的愛妾茜桃臨死前說: "吾向不言, 恐泄陰理; 今欲去, 言亦無害.公當為世主者閻浮提王也" (《涌幢小品》) ."寇準卒, 有王克勤者, 見公於曹州境上, 向從者, 曰: “閻羅處政.”" (《翰苑名談》) 可見他生前已知己要出任閻羅王, 而死後果然當了閻羅王了的.大概在他生前已經流傳此說, 所以當時就有人在驛舍側, 掛起寇準圖像, 上面寫有"今作閻羅王"字樣 (《通俗編》) .
三是北宋名相范仲淹.范仲淹也以清廉、正直著名, 生前就以官聲好譽為民間稱道, 因而在他死後, 就有傳說他"在冥間""見司生殺之權", "人死五七則見閻羅, 豈非文正為此官耶". (《中吳紀聞》)
四是北宋龍圖閣直學士包拯.包拯死後出任閻王, 在當時就有傳說."俗傳包拯為陰司閻羅王, 其說在宋時已盛, 《宋史·包拯傳》雲: 童稚婦女, 亦知其名, 呼曰包侍制.京師為之語曰: 關節不到, 有閻羅包老" (范煙橋《茶煙歇》) .由此元明雜劇、平話多有包拯下陰司審案故事.石玉昆: 《三俠五義》還出現包拯扮閻羅審郭槐"狸貓換太子"情事.包拯的剛正直言、執法嚴峻, 自然是人們理想意境的閻羅王最佳人選.東方傳說文化是講現世報的, 陽世之冤, 陰司必報, 所以必須要有包拯做閻羅王, 才能了結冤報也.

觀念傳播

閻王 閻王藝術形象
在印底古詩集 《梨俱吠陀》中就已有閻王的故事,傳說他是管理陰間之王,佛教吸納這種說法,稱之為陰間地獄之主。合起來,閻王即地獄之王、陰間之王。

奉祀
明清以來,十殿閻王之說盛行,以致有替代道教原有的東嶽大帝主宰生死之勢。但是民間少有專門奉祀十殿閻王的廟觀(除了四川酆都)。一般均在當地城隍廟內設閻王殿,奉祀十殿閻王。各王誕辰之日,雖然也有香火,但主要奉祀十殿閻王,當是在為亡魂舉行超度科儀之時,以祈求各殿閻王開釋亡魂,使其早日受度升天。
民間影響
閻王在中國民間影響很大,傳說他是陰間的國王,人死後都要到陰間去報導,接受閻王的審判,生前行善者,可升天堂,享富貴,生前作惡者,會受懲罰,下地獄。中國佛教中,又有十殿閻羅之說。十殿閻羅是中國佛教所說的十個主管地獄的閻王的總稱,這一說法始於唐末。分別是:秦廣王、楚江王、宋帝王、五官王、閻羅王、卞城王、泰山王、平等王、都市王、五道轉輪王。此十王分別居於地獄的十殿之上,因稱此十殿閻王。 

民間傳說

閻王

閻王,又名“閻摩羅王”、“閻魔王”等,漢譯為“縛”、捆綁、捉拿有罪過之人。他能判決人生前之罪,加以賞罰。閻王的職責是統領陰間的諸神,審判人生前的行為並給與相應的懲罰。在佛教中,閻王信仰有很多各自不同但互相聯繫的說法。
閻王是佛教中的陰間主宰,掌管人的生死和輪迴。在佛教傳說裡面,人死後要去陰間報到,接受閻王的審判。梵語Yama-raja,藏語gsin-rje。又譯夜摩耶摩、焰摩、焰魔、琰摩、剡魔、閻摩、琰魔。在梵語焰摩 Yama 上,再加 raja(王),而成焰摩王、閻羅王、琰魔王、閻王魔、或閻摩羅社、琰魔邏闍、焰摩邏闍、閻魔羅、閻魔羅王。閻王又簡稱閻邏、焰羅、剡王。或稱焰摩天、死王。

中國民間傳說

在民間傳說中,宋代大青天包拯死後,因其廉潔公正、立朝剛毅,不附權貴,鐵面無私,且英明決斷,敢於替百姓申不平。被閻王封為冥界第一殿之主。後來由於包公經常放那些冤死且陽壽未盡的靈魂返回陽間,造成陰陽混亂,閻王降罪將包公從第一殿貶謫至第五殿。因為包公在民間影響甚大,所以百姓也將閻羅王視為冥界主持正義、懲罰罪惡的象徵。

佛教傳說

閻羅王被迷信是鬼世界的審判主,諸鬼中的大王。梵語中的另一譯名“雙”,據說是因閻王兄妹兩人共同統管鬼世界之故。兄閻王治男鬼,妹閻王治女鬼,是統管女鬼的“女王”。但中國佛教僧人對信徒絕對不提這個“女頭頭”,這是因為“女人”在佛教中地位低微,惟恐女人在佛教中起“革命”。“雙世”意為閻王自身苦樂並受,自身難保。“遮止”意為閻王令人不再造惡,予以遮止。“靜息”意為罪人聽王示語,便知己罪而靜息。“平等”意為業鏡平等,其罪自能彰顯。玄應音義二十一:“焰摩”或作閻摩,聲之轉也,舊雲閻羅,又雲閻摩羅。此言縛,或言雙世也,謂苦樂並受,故云雙世,即鬼官總司也,又作夜磨盧迦,亦作閻摩羅社。閻摩,此雲雙,羅社,此雲王,兄及妹,皆作地獄王,兄治男事,妹理女事,故曰“雙王”。
原來閻王只有一人,由治事分現為五人,其僚佐有十八人。唐代時,就有天帝冊封閻羅王,並由其統率五獄衛兵之說,同時也有地獄分為十殿,十殿均有主,稱地府十王。十王各有名號,合稱十殿閻王。
中國古代原本沒有關於閻王的觀念,佛教從古代印度傳入中國後,閻王作為地獄主神的信仰才開始在中國流行開來。中文“閻王”是從梵語中音譯過來的辭彙,本意是“捆綁”,具體意思是捆綁有罪的人,也譯作“閻羅(王)”、“閻魔(王)”、“琰魔”等等

印度神話

閻羅王 閻羅王
閻王原來是古印度神話中管理人間的天王,在《 梨俱吠陀》中即已出現,佛教沿用這一說法,稱閻王為管理地獄的魔王,據《問地獄經》載,閻王從前是毗沙國的國王,在與維陀始生王的戰爭中因兵力不敵而立誓,願為地獄之主。他手下的十八大臣率領所屬百萬眾共同立誓,共治地獄罪人。
十八臣就是後來的十八地獄之小王,百萬之眾即後來地獄的眾多獄卒。閻王所住的宮殿位於閻浮提洲南二鐵城山外,縱廣六千由旬。另據《禁度三味經》,閻王治下有五官,鮮官禁殺,水官禁盜,鐵官禁淫,土官禁二舌,天官禁酒。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五說:"梵音閻魔,義翻為平等王,此司典生死罪福之業,主守地獄八熱、八寒以及眷屬諸小獄等,役使鬼卒於五趣中,追報罪人,捶拷治罰,決斷善惡,更無休息。"
傳說很早以前,閻羅王是毗沙國的一個國王,他生性好戰,而且從不服輸。當時惟一能和他敵的是由韋陀菩薩統治的一個國家,軍隊同樣也很強大。他們連年交戰,兵戎廝殺。
由於毗沙王一味地窮兵黷武,國力漸漸不支,終於在一次大的戰役中,毗沙國的軍隊被韋陀菩薩幾乎殺得兵馬殆盡。毗沙王好不容易殺出重圍,一個人落荒逃至另一個星球,他的十八個部隊,糾集了百萬人馬,到山上來找他。他們先把毗沙王安慰一番,然後群情激憤,朝打敗他們的韋陀菩薩所在的方向,對天起誓:“至死追隨毗沙王!一定要懲治兇惡的仇敵,就是到了陰間地府,也要稱王,血戰到底!”接著,他們就在毗沙王的帶領下,義無反顧地直入地獄。於是,毗沙王便成了威名赫赫的閻羅王,他的十八個部從分別做了十八層地獄裡的判官,而跟隨他的百萬之眾,也一個個變成了獄卒。毗沙王的誓言終於實現了!生前他敗在維陀生王的手下,死後當上了地獄之王,維陀始生王到期了地獄也真夠他受的。那些數也數不清的各式地獄,千奇百怪,應有盡有。什麼八寒地獄、八熱地獄、孤獨地獄、泥犁地獄、刀山地獄、鐵床地獄、寒冰地獄、剝皮地獄、畜生地獄、刀兵地獄、蛆蟲地獄等十八層,每一層都有著殘酷的刑罰,擺著血淋淋的刑具。
也許是後來陰地府的案子越來越多,一個閻王很難審理完,就一分為十。十王分別為秦廣王、楚江王、宋帝王、五官王、閻羅王、卞城王、泰山王、都市王、平等王、轉輪王。他們各自在地獄十殿中審判押到自己殿上的鬼魂。因為閻羅王名氣最大,所以居“ 十殿閻羅”之首。據傳說,人死後靈魂要到各大經堂報到。

十殿閻羅

第一殿,秦廣王蔣,二月初一日誕辰,專司人間夭壽生死,統管幽冥吉凶、善人壽終,接引超升;功過兩半者,送交第十殿發放,仍投入世間,男轉為女,女轉為男。惡多善少者,押赴殿右高台,名 曰孽鏡台,令之一望,照見在世之心好壞,隨即批解第二殿,發獄受苦。

第二殿,楚江王歷,三月初一日誕辰,司掌活大地獄,又名剝衣亭寒冰地獄,另設十六小獄,凡在陽間傷人肢體、奸盜殺生者,推入此獄,另發入到十六小獄受苦,滿期轉解第二殿,加刑發獄。

第三殿,宋帝王余,二月初八誕辰,司掌黑繩大地獄,另設十六小獄,凡陽世忤逆尊長,教唆興訟者,推入此獄,受倒吊、挖眼、刮骨之刑,刑滿轉解第四殿。

第四殿,五官王呂,二月十八日誕辰,司掌合大地獄,又名剝剹血池地獄,另設十六小地獄,凡世人抗糧賴租,交易欺詐者,推入此獄,另再判以小獄受苦,滿日送解第五殿察核。

第五殿,閻羅天子包,正月初八日誕辰,前本居第一殿,因憐屈死,屢放還陽伸雪,降調此殿。司掌叫喚大地獄,並十六誅心小獄。凡解到此殿者,押赴望鄉台,令之聞見世上本家,因罪遭殃各事,隨即推入此獄,細查曾犯何惡,再發入誅心十六小獄,鉤出其心,擲與蛇食,鍘其身首(包公即善於用鍘刀),受苦滿日,另發別殿。

第六殿,六城王畢,三月初八日誕辰,司掌大叫喚大地獄,及枉死城,另設十六小獄。忤逆不孝者,被兩小鬼用鋸分屍。凡世人怨天尤地,對北溺便涕泣者,發入此獄。查所犯事件,亦要受到鐵錐打、火燒舌之刑罰。再發小獄受苦,滿日轉解第七殿,再查有無別惡。

第七殿,泰山王董,三月二十七日誕辰,司掌熱惱地獄,又名碓磨肉醬地獄,另設十六小獄。凡陽世取骸合藥、離人至戚者,發入此獄。再發小獄。受苦滿日,轉解第八殿,收獄查治。又,凡盜竊、誣告、敲詐、謀財害命者,均將遭受下油鍋之刑罰;

第八殿,都市王黃,四月初一日誕辰,司掌大熱大惱大地獄,又名惱悶鍋地獄,另設十六小獄。凡在世不孝,使父母翁姑愁悶煩惱者,擲入此獄。再交各小獄加刑,受盡痛苦,解交第十殿,改頭換面,永為畜類。

第九殿,平等王陸,四月初八日誕辰,司掌豐都城鐵網阿鼻地獄,另設十六小獄。凡陽世殺人放火、斬絞正法者,解到本殿,用空心銅樁,鏈其手足相抱,煽火焚燒,燙燼心肝,隨發阿鼻地獄受刑。直到 被害者個個投生,方準提出,解交第十殿發生六道(天道、人道、地道、阿修羅道、地獄道、畜生道)。

第十殿,轉輪王薛,四月十七日誕辰,專司各殿解到鬼魂,分別善惡,核定等級,發四大部州投生。男女壽夭,富貴貧賤,逐名詳細開載,每月匯知第一殿註冊。凡有作孽極惡之鬼,著令更變卵胎濕化,朝生暮死,罪滿之後,再復人生,投胎蠻夷之地。凡發往投生者,先令押交孟婆神,酴忘台下,灌飲迷湯,使忘前生之事。
一般認為,佛教於在西漢末年傳入中國,並在南北朝時期獲得了極大的發展。隨著佛教傳入中國,閻王的信仰也開始廣為接受,並和中國民間原有的迷信和道教信仰互相影響。中國民間原本就有關於鬼神的觀念,這在中國本土宗教道教信仰的“東嶽大帝”身上得到體現。“東嶽大帝”原本是民間崇拜的泰山神,泰山被認為是人死後靈魂通往冥界之地,而泰山神則是[冥王]。佛教傳入中國後,佛教中的一些神被民間信仰加以改造後吸收和採納;另一方面,佛教本身為了發展也主動本土化,以適應新的社會環境。於是在佛教中原本只有一位的閻王,逐漸演變成為“十殿閻羅”。“十殿閻羅”的信仰形成的具體時間沒有確切的證據,根據人們估計約在宋朝時期。這時,閻王已經成為“十殿閻羅”里的第五殿閻羅,而且被認為是由北宋時的大臣包拯擔任。

相關俗語

閻王不在家,業鬼由他鬧:比喻主事的人不在時,下面的人趁機胡鬧,類似於“老虎不在山,猴子稱大王”。
閻王好見,小鬼難纏:比喻為首的人還容易對付,但手下的人刁三阻四非常難纏。
閻王判你三更死,絕不留人過五更:反映人們所持“生死由命”、壽命為“命中注定”的觀念。
閻王也怕拚命鬼:比喻不怕死的人,是萬夫莫敵的。
閻王叫人三更死,誰敢留你到五更!

神秘學分類導航

神秘學:指超自然的形上學,亦即有關神秘力量的學問。也指研究“秘密知識”或是“隱瞞起來的知識”的學問。
傳說占卜預言超常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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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仙妖怪

相信每一個人都有伴著鬼怪故事入眠的經歷,涼風習習的夏夜,幽黑的天幕上點點星光閃爍。狐狸精蠍子怪,一個個或美如天仙或醜陋惡毒,張牙舞爪的撲面而來,帶給我們別樣的刺激。鬼怪故事經久不衰,讓我們伴著傳說故事,一起重溫那些經典的鬼怪妖精形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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