鑊湯地獄

鑊湯地獄

鑊湯地獄,即以鍋鑊煮沸湯,置罪人於其中,以懲其生前罪行之地獄。   據觀佛三昧海經卷五載,此地獄共有十八鑊,每一鑊縱廣皆四十由旬,有七重之鐵網,其內充滿沸鐵。有五百羅剎,以大石炭燒其銅鑊,其火焰焰相承,在地獄六十日(即此娑婆世界之十二萬年)而不滅。系眾生毀佛戒法、殺生祠祀、為食肉焚燒山野而傷害眾生、燒煮生類等所招感之果報。犯罪之人,臨命終時,身心煩悶,不能禁制大小便,身體或熱如湯,或冷如冰,乃萌生得大溫水沐浴之念。獄卒羅剎遂化作僮僕,手擎湯瓮至罪人所,罪人見瓮,心生喜愛,氣絕命終而生此鑊湯中。

名稱

【鑊湯地獄】

出處

《 佛學大詞典 》
即以鍋鑊煮沸湯,置罪人於其中,以懲其生前罪行之地獄。據觀佛三昧海經卷五載,此地獄共有十八鑊,每一鑊縱廣皆四十由旬,有七重之鐵網,其內充滿沸鐵。有五百羅剎,以大石炭燒其銅鑊,其火焰焰相承,在地獄六十日(即此娑婆世界之十二萬年)而不滅。系眾生毀佛戒法、殺生祠祀、為食肉焚燒山野而傷害眾生、燒煮生類等所招感之果報。犯罪之人,臨命終時,身心煩悶,不能禁制大小便,身體或熱如湯,或冷如冰,乃萌生得大溫水沐浴之念。獄卒羅剎遂化作僮僕,手擎湯瓮至罪人所,罪人見瓮心生喜愛,氣絕命終而生此鑊湯中。罪人於其內,身肉消爛,唯余骨存在;即被用鐵叉取出鑊外,鐵狗食之,嘔吐在地,尋復還活;獄卒再驅捕罪人,還令入鑊中。罪人因畏鑊熱,乃攀劍樹上,骨肉斷壞,還墮鑊湯中。因殺生之罪,於一日一夜中有恆河沙之生死果報。罪畢乃出,生於畜生道,豬羊雞狗短命之處,無不經歷,待受身八千萬年後,才生於人道。雖生人道中,仍受多病、短命之報,經無量劫後遇善知識,始能受持五戒、行六度。[正法念處經卷七、經律異相卷五十]

十八層地獄

十八層地獄(或稱十八地獄、十八重地獄、十八泥犁)是地獄名稱。中國民間傳說閻羅王為地獄之首,屬下的十八位判官分別主管十八層地獄。
具體名稱[第一層]泥犁地獄、[第二層]刀山地獄、[第三層]沸沙地獄、[第四層]沸屎地獄、[第五層]黑身地獄、[第六層]火車地獄、[第七層]鑊湯地獄、[第八層]鐵床地獄、[第九層]蓋山地獄、[第十層]寒冰地獄、[第十一層]剝皮地獄、[第十二層]畜生地獄、[第十三層]刀兵地獄、[第十四層]鐵磨地獄、[第十五層]寒冰地獄、[第十六層]鐵冊地獄、[第十七層]蛆蟲地獄、[第十八層]烊銅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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