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山縣國家稅務局

(七)負責本縣國家稅務局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九)負責本縣國家稅務局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縣國家稅務局系統紀檢、監察工作。

機構簡介

鐘山縣國家稅務局前身即鐘山稅務局,1994年9月由國地稅務機構分設,是一個上級國稅局垂直管理的行政單位。鐘山縣國家稅務局內設機構有:辦公室、政策法規股、稅源管理股、納稅服務股(辦稅服務廳)、徵收管理股、收入核算股股、人事教育股、監察室、機關黨辦等9個股(室);直屬機構有:鐘山縣國家稅務局稽查局;派出機構有:鐘山稅務分局、回龍稅務分局、燕塘稅務分局等3個徵收分局;直屬事業單位:信息中心。現有在職幹部89人,其中:黨員61人,占67%;大專以上文化86人,占97%,負責全縣2535戶納稅人的稅收征管工作。重點稅源有電力、非金屬礦產品、有色金屬及商業等。

歷史沿革

1950年3月正式成立鐘山縣人民政府稅務局;1952年9月鐘山縣稅務局和富川縣稅務局合併為富鍾縣人民政府稅務局;1958年3月富鍾縣稅務局、保險公司與縣財政局合併;1961年7月恢復原鐘山縣稅務局和富川縣稅務局;1970年12月,縣財政銀行機構合併(包括稅務);1973年1月,財政、銀行機構分別設定;1979年4月恢復鐘山稅務局;1994年9月由國地稅務機構分設成立鐘山縣國家稅務局。

機構榮譽

建局以來,鐘山縣國家稅務局先後獲得了自治區級“文明單位”、“文明庭院”、“三五”普法先進單位、“全區國稅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 、“全區國稅系統文明創建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縣局領導班子自2004年起至2007年,連續4年在賀州市國稅局領導班子考核工作中名列全市第一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當地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本縣的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縣國家稅務局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稅源和市國家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縣國家稅務局系統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縣中央稅、中央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本縣國家稅務局系統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本縣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縣國家稅務局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八)負責本縣國家稅務局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財務審計和實施政府採購工作。
(九)負責本縣國家稅務局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縣國家稅務局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及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縣國家稅務局系統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本縣國家稅務局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三)調查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四)承辦市國家稅務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信息

朱成裴 鐘山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韋憲鴻 副調研員、鐘山縣國家稅務局機關黨委書記
鍾 強 鐘山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何忠生 鐘山縣國家稅務局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陳文斌 鐘山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呂海林 鐘山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機構設定

根據工作職責,鐘山縣國家稅務局設定內設機構、直屬機構和事業單位,下設3個稅務分局。

1.內設機構

鐘山縣國家稅務局內設機構8個,級別為正科級。
(1)辦公室
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督查督辦工作;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機要、文印、信訪、保密、密碼、調研、政務信息、承擔面向社會稅收宣傳及機關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管理機關和本系統財務、基本建設、資產管理、安全保衛、接待等後勤保障及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實施政府採購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2)政策法規股
負責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防偽稅控管理;負責進出口稅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對出口企業退免稅的審核和確認;組織實施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執行;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組織落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合作等;負責涉稅法律事務;組織實施稅收執法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工作;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政策調研;組織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類審計結論;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等事項。
(3)稅源管理股
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負責所轄納稅人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管理、減免退稅審核調查、日常檢查、戶籍管理、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納稅輔導等;組織實施各稅種納稅評估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4)收入核算股
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計畫、協調和指導組織收入工作,分析檢查稅收計畫執行情況;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監督檢查稅款徵收、解庫、提退情況;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負責重點稅源監控和企業稅收資料調查作;承擔稅收會計、稅收統計核算工作,負責稅收票證管理;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對外發布稅收收入數據。
(5)納稅服務股(辦稅服務廳)
組織協調落實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
負責辦理納稅人的各類涉稅事項,包括辦理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稅務登記事項;辦理髮票發售、代開、審驗、收繳等發票管理事項;辦理納稅申報、認證、稅款徵收、申報資料接收等涉稅事項;實施稅務違法的簡易處罰(發票違章);受理納稅人投訴;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受理納稅人涉稅審批申請;開展納稅諮詢、提供辦稅輔導;辦理其他相關事項。
(6)徵收管理股
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負責欠繳稅款管理;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工作;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稅款徵收、稅收資料、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的管理及推廣套用工作。
(7)人事教育股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及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承擔系統普法工作。
另設機關黨辦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黨建工作;承擔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機關人員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承擔機關統戰工作;指導協調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8)監察室
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受理信訪舉報、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工作。

2.直屬機構

稽查局
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系統的稅收檢查工作;負責對年度檢查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稽查、審理、執行工作;貫徹執行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舉報案件的受理、轉辦或初查、檢查;對下級稅收檢查情況進行複查複審;負責與公安、檢查、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作;負責對全市的檢查計畫、大要案件稽查、稅收專項檢查進行統籌管理。

3.直屬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
組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規劃及實施;組織本系統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與運維;負責本系統套用軟體開發工作;負責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及實施;負責本系統數據集中處理及分析套用工作;負責制定和落實信息化建設管理制度;負責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準、資金安排等工作;承擔金稅工程及相關信息系統推廣套用的技術工作;承擔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承擔本系統信息化技術服務、技術支持、技術保障工作。

4.派出機構

鐘山縣國稅局鐘山稅務分局、鐘山縣國稅局回龍稅務分局、鐘山縣國稅局燕塘稅務分局。
主要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和零星稅款的徵收等,承辦上級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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