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山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鐘山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主要是為建立健全我區應對突發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範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緊急救助,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民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1、實行統一領導原則。即區級《應急預案》由區政府統一領導,統一決策,統一指揮。
2、實行按部門職能分工,各負其責的原則。即:《應急預案》中涉及的有關自然災害預測、預警緊急回響、相關物資和資金保障、災後恢復重建等環節,由相關部門按職能劃分,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3、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即:《應急預案》按照區級、鄉(鎮、街道)級分層制定。
(三)《應急預案》適用的範圍
本預案適用以下災種範圍:洪澇災、旱災、地質災害、其它災害。
三、啟動的條件和方式
(一)啟動條件
1、洪澇災害。當本行政區域內發生洪澇災害時,災情已經達到或明顯超過本行政區域前5年內洪澇災害的指標。即:災害一次造成倒塌房屋100間,因災死亡3人以上,農作物絕收面積3萬公頃,需緊急轉移安置民眾1萬人。
2、旱災災害。當本行政區域內發生旱災時,災情已經達到或明顯超過規定指標。即:連續40天降雨少於常年80%以下,蓄水比常年同期減少3%,因災造成1000人以上或500頭牲畜飲水困難,農作物絕收面積3萬公頃,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
3、地質災害。當本行政區域內發生地質災害時,災情已經達到或明顯超過規定指標。即:一次災害直接經濟損失達到上年本區地區生產總值5%。災害一次造成倒塌房屋100至500間,因災死亡3至10人以下,需緊急轉移安置民眾1至3萬人。
(二)啟動方式
由區災害緊急救助指揮部辦公室協調市氣象局、市地震局對災情進行科學評估,確認後報區災害緊急救助指揮部啟動預案。
1、由區政府立即召開救災領導小組會議,通報全區災情和救助工作情況,分析研究可能出現的更大災害及對策。
2、立即將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報告市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和市有關部門,請示市政府救災主管部門現場查看災情,特殊情況可直接報省民政廳。
3、由災害緊急救助指揮部辦公室統一協調災民安置,籌集救災資金,落實調配救災物資,協調組織災民開展生產自救,組織發動社會捐助等。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指 揮 長:區政府分管民政工作副區長
副指揮長:區武裝部部長、武警鐘山中隊隊長、區政府辦主任、區民政局局長、鐘山國土分局局長、區交通局局長、區水利局局長。
成員單位:區武裝部、武警鐘山中隊、區政府辦、區監察局、區發改局、區經貿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鐘山國土分局、區農業局、區衛生局、區交通局、區教育局、區建設局、區水利局、區審計局、鐘山公安分局。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區民政局,區民政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鐘山國土分局局長、區水利局局長、區交通局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工作人員從成員單位抽調組成。
(二)工作組劃分及其職責
1、災情信息組
由區民政局牽頭,區水利局、區農業局、鐘山國土分局配合,負責災害信息蒐集匯總;組織人員調查核實災情,確定災害等級;牽頭制定災害救助方案;負責抗災救災協調工作;申請、管理、分配救災款物;指導災區轉移安置災民和安排民眾生活;負責災民倒塌房屋恢復重建;組織救災捐贈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按本預案規定的職責分工,做好應急物資儲備、應急經費落實、應急物資運輸、社會治安維護、組建搶險隊伍、實施緊急救助等工作。?
2、搶險救災組
由區武裝部、武警鐘山中隊、鐘山公安分局負責組織指導。發生洪澇災害、土石流、地震等危及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災害時,迅速組織人員投入現場搶救,轉移災民和財產。
3、資金物資保障組
區財政局負責籌措救災資金,區水利局、駐區部隊負責籌措抗洪搶險、抗震救災、抗旱救災等所需要的高炮、車輛、麻袋、救生衣、衝鋒艇、抽水機、柴油機;區民政局、區衛生局、區糧食局負責籌措、調配、督辦災民需要救濟的糧食、食品、藥品、飲用水、衣被、帳篷等,保證各類救災物資及時到位。
4、運輸及通訊保障組
由區建設局、區水利局、區交通局、鐘山電力公司分別協調市供電局、市自來水公司、市電信局、貴陽鐵路分局六盤水站負責指導因災被損毀的鐵路、公路、橋樑、電廠、城市基礎設施、水路、電路和通訊設施的搶修恢復,保證搶險救災期間救災物資的搶運、轉運、迅速、及時、準確地將救災物資運送到災區和指定地點。
5、安置救濟組
由區民政局、區發改局、區衛生局、區糧食局、駐區部隊負責組織指導被洪水圍困和在地質災害中有生命危險災民的轉移安置以及臨時住房的搭建等。
6、宣傳報導組
由區委宣傳部、區文體局協調《六盤水日報》和《六盤水晚報》社、六盤水市電視台、六盤水市人民廣播電台負責採訪、蒐集、宣傳報導自然災害緊急救助指揮部對搶險救災、救災救濟的工作部署,宣傳報導各級黨委、政府組織抗災救災的情況,所有宣傳報導送指揮部審核後發布。
四、緊急救援隊伍及裝備
(一)組建區級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隊
從區武裝部、武警鐘山中隊,鐘山消防中隊抽調精幹人員,以此為主體,組建成區級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隊,人數為100人左右。隊員日常進行消防、礦山救護、水上救生等訓練。主要擔負防洪搶險、轉移災民等任務,區級災害緊急救助隊由區災害緊急救助指揮部直接領導和調動。
(二)區級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隊必需的救助設施
1、越野汽車2輛
2、救生衣100件
3、行動電話10部
4、其它物品
五、緊急救援物資的儲備和分布
緊急救援物資儲備按適量儲備和有效採購程式相結合的原則,採取以下方式實施:
(一)修建區級救災物資倉庫,適量儲備救災帳篷、救生衣、單衣、棉衣、棉被。
(二)各相關部門根據職能劃分,制定出本部門緊急救助預案。
1、口糧救濟:由區糧食局參照每人每天一斤糧食的標準,按5000人制定糧食救助預案。
2、衣被救濟:由區民政局制定相應衣被緊急救助預案。
3、因災傷病:由區衛生局制定醫療緊急救助預案,預案中要提供醫院、病床、常用藥品、可調動醫療人員的數量和分布情況。
4、災民的臨時住房安置:按照救災工作以鎮鄉(街道)安置為主、區里支持為輔的原則,主要採取借住倉庫、非受災戶對口接收受災戶、投親靠友、搭建窩棚、調撥帳篷等辦法安置。
5、交通保障:由鐘山公安分局牽頭,區交通局配合,制定交通保暢預案。
(三)區級災害緊急救助隊設備物資按戰備物資儲存在區武裝部。
六、災後救助工作
(一)迅速組織恢復生產、播種、補種工作,有組織、有計畫組織勞務輸出。
(二)認真組織查災核災,重點是因災房屋倒塌、農田絕收、家產全部損失等特重災民及其它方面的損失情況,據核災後的災情數據,制定災民倒房恢復重建、災民吃飯、穿衣等總體方案,報區政府審定後,分步實施。
(三)各有關職能部門落實救災優惠政策,儘量減輕災民負擔。
七、災後恢復資金和物資的籌集及來源
具體來源包括:各鎮鄉(街道)預算安排,區財政預算安排,請求省、市財政支持。救災經費、物資的具體安排是:通盤考慮,分類指導,突出重點。根據災情,首先確保災害緊急期間的救助需要,其次重點安排口糧救濟、倒房恢復。因災引起的疾病治療所需藥品及衣被問題原則上通過捐贈解決,即:可從當年新災救災款中安排一定數額用於因害引起的疾病治療。倒房恢復工作所需資金,採取自己籌一點,親友借一點,政府補一點的辦法解決。吃糧救濟,採取豐收地區捐贈一點,機關企業對口幫扶一點,糧食部門借一點,親友互助支持一點,政府救濟一點等多管齊下的辦法解決。通過採取各種有效措施,確保災民的基本生活。
八、《應急預案》實施中的獎懲
(一)本預案從巨觀角度總攬全區救災應急工作,為鐘山區救災應急措施、救災救濟辦法的總綱,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和人員必須認真執行。
(二)獎勵
在《應急預案》實施過程中有如下表現的相關職能單位、工作組和個人,給予獎勵和表彰:
1、對氣象災害和地質災害的預報、信息蒐集等及時準確,能夠作為指揮部決策重要依據的。
2、對《應急預案》需要的人力資源、物資資源、輔助資源準備充分的。
3、在預案實施過程中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確保整個《應急預案》順利實施的。
4、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三)懲罰
在《應急預案》實施過程中有如下表現的相關職能單位、工作組和個人,給予批評、撤職或追究刑事責任:
1、不認真履行職責,對本單位、本組承擔的職責和任務不清楚,無計畫安排,工作被動的。
2、不堅守崗位,氣象災害、地質災害信息、資料等蒐集不及時、不準確造成損失的。
3、對《應急預案》需要的人力資源、物資資源、輔助資源無準備或準備不充分,無法確保指揮部實施指揮的。
4、在預案實施過程中互相推諉,有礙《應急預案》實施的。
5、造成其他損失的。
九、附則
(一)本預案由區民政局負責解釋。
(二)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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