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雄縣科技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科技進步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定促進全縣科技進步政策和措施的規範性檔案。
(二)組織研究制訂我縣科技發展重大布局和優先發展領域;推動全縣技術創新體系建設。
(三)編制部門預、決算;管理縣級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參與協調全縣建立風險投資機制的工作,推動科技資源最佳化配置。
(四)研究提出鎮雄縣科技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措施;推動建立和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技術創新機制;研究提出促進民營科技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全縣科技民營事業發展。
(五)參與有關部門組織專家對先進科學技術引進、重大技術改造、重點工程建設進行前期預研、論證和評估。
(六)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科技人才資源合理配置;參與研究制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政策、措施;承擔全縣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的培養引進工作;做好工農業技術職稱評定工作。
(七)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及技術市場工作;促進科技中介組織發展,負責科技中介組織的資質認證和監督管理;負責全縣科技合作與交流。
(八)指導協調全縣各鄉(鎮)、各部門的科技管理工作。
(九)組織、協調全縣科技管理宣傳工作;做好信息產業培育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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