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原縣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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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況

鎮原縣人民檢察院現有幹警職工48人,其中幹警45人(女7名),工人3人。全院科級以上幹部21人,科員24人,有兼職法警5人。幹警中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39人,占總人數的81.2%,本科學歷25名,占52%。黨員39名,占81.2%。全院下設11個業務科室,具體有:辦公室、政工科、調研室、反貪局、反瀆局、公訴科、偵監科、監所科、民行科、控申科、預防科。

基本職能

鎮原縣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 、對於叛國案、分裂國家案以及嚴重破壞國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統一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檢察權。
2 、對於直接受理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犯罪案件,進行偵查。
3 、對於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偵查機關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逮捕、起訴或者不起訴。並對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4 、對於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於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裁定是否正確和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5 、對於監獄、看守所等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6 、對於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
7 、對於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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