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務中的法律問題

因此,有人說,金融既是現代市場經濟的核心,也是一個國家經濟狀況的晴雨表。 管理出效益,依法管理是市場經濟的要求,提高依法管理的水平是企業發展的要求。 後來,不斷到金融機構和其他企業講課,所見所聞、所聽所思深感搞經濟的離不開法律。

內容介紹

金融在市場經濟中起著基礎與核心的作用。一個國家金融形勢好,經濟就發展,社會就穩定。反之,如果金融發生危機,必然導致經濟危機。經濟衰退必然導致工廠開工不足,商業蕭條,大量工人失業,嚴重影響社會的穩定。20世紀90年代後期,東南亞金融危機導致經濟衰退,波及日本、韓國和我國的台灣、香港等,不僅造成社會動盪,甚至引起政局不穩,政權更迭。可見金融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占有多么重要的地位。因此,有人說,金融既是現代市場經濟的核心,也是一個國家經濟狀況的晴雨表。世界各國對金融工作都高度重視,採取多種措施穩定金融秩序,促進經濟的發展。我國政府歷來重視金融工作,特別是在東南亞金融危機之後,採取了許多強有力的措施保障金融穩健運行,把東南亞金融危機對我國的影響降到最低,使我國經濟保持持續、快速、穩定的發展,令世人矚目。
20世紀70年代末,人民法院開展經濟審判之初,由於實行高度統一的計畫經濟,企業是國有的,銀行也是國有的,銀行貸款是按計畫發放的,收不會來,誰的利益也不受影響。因此,金融機構與企業發生了糾紛還很少到法院起訴。隨著經濟體制的改革,法制的不斷完善,人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不斷提高,企業與銀行都逐步成為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的民事主體。銀行逐步認識到用法律手段保護銀行債權的重要性,而因金融活動發生糾紛起訴到人民法院的越來越多。到90年代中期,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受理的經濟契約糾紛案件中,涉及銀行的案件最高時達到40%多,幾乎占經濟庭受理案件的“半壁江山”。在發生的這些金融糾紛案件中,除了用人不當,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外,不懂得法律規定、簽訂契約不認真、履行契約不嚴肅是一個重要的原因。有的企業由於一份契約沒有簽好,使企業陷入困境。有的企業簽完契約後不認真履行,被判承擔違約責任,蒙受巨大損失。慘痛的教訓使越來越多的人深刻體會到,市場經濟需要法律來規範,企業的生產經營需要依法管理。管理出效益,依法管理是市場經濟的要求,提高依法管理的水平是企業發展的要求。進入90年代以後,銀行在加強對金融幹部、職工隊伍業務培訓的同時,更加重視對金融幹部隊伍的法律知識培訓。記得1992年春節前夕,我在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庭工作時,應邀給一個全國性的金融培訓班講課,一些地方的銀行行長感慨地說,要是早點聽聽您的講課,我們就可以避免很大的損失,並要我給他們推薦涉及銀行業務方面的法律書籍。後來,不斷到金融機構和其他企業講課,所見所聞、所聽所思深感搞經濟的離不開法律。銀行每天進行著數以億計的儲蓄、信貸、結算等金融業務,涉及巨額資金的流動,如果不嚴格依法進行,就可能導致難以彌補的損失。
把自己從事經濟審判、民商事審判二十五六年的經驗和心得整理出來,從一個法官的角度看銀行和其他企業在經營管理中的成敗得失,幫助企業與銀行改進經營管理,提高依法管理的水平,儘可能的減少或避免因不懂法造成的損失,是我多年的夙願。但由於工作忙,前幾年忙於編寫《契約法理論與實踐》、《擔保物權審判實踐套用》幾本書,這一願望一直未能實現。去年,和幾位同事說起這件事,大家一致認為這是件好事,應該做好。於是便從我院和南陽中院從事經濟審判、民商事審判工作多年,具有豐富審判實踐經驗,又有較深理論功底的幾位法學碩士與法學博士選了幾位有才學的同志開始編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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