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價值之維:西方政治合法性理論研究

(一)政治合法性的概念及內涵 (一)政治合法性的價值規範取向 (一)政治合法性的價值規範基礎

圖書信息

出版社: 華東師大出版社; 第1版 (2007年7月1日)
平裝: 286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0開
ISBN: 7561753713, 9787561753712
條形碼: 9787561753712
尺寸: 21 x 14.8 x 1 cm
重量: 299 g

內容簡介

《重塑價值之維:西方政治合法性理論研究》內容簡介:政治合法性是政治哲學的核心命題,它主要探討“統治與服從的關係” 、統治者“統治權力的來源”以及民眾“政治服從的基礎”。政治合法性強調統治者在對民眾進行統治和社會治理時,必須要有一個正當性的“統治理據”。這個理據可以基於“法律規則”、“統治績效”、“價值規範”或“ 政治程式”。統治者通過引導型的“意識形態灌輸”(自上而下)或參與型的 “政治價值論證”(自下而上)將其“統治理據”加以確立並鞏固的過程被稱為政治合法化。歷史上不同類型的統治集團都必須通過合法化的途徑來維持、鞏固並發展其政治合法性,在此過程中,統治者需要積極回應民眾基於理性思考與獨立判斷所形成的政治追問:統治者為什麼能夠對民眾進行統治? 民眾向統治者表達的政治服從依據何在? 面對以上兩個合法性問題,西方歷史上一些政治家與政治學者根據各自對政治現實的觀察以及對政治理念的考量給出了不同的應答。有兩種答案最具代表性,其一,認為統治者對民眾的“統治權力”以及民眾對統治者的“ 服從義務”來自於“經驗政治現實”的制度性確認,即“統治與服從”的關係是一種既定的政治現實。“政治合法性”可以視為是統治者駕控社會、整合利益、維持秩序、謀求發展的“政治影響力”的體現。所謂“政治合法化 ”則是指統治集團為了實現公共利益,維持其自身的統治地位,有意識地利用“政治社會化”途逕自上而下對民眾進行意識形態灌輸與操控的過程;其二,認為統治者的“政治統治”以及民眾的“政治服從”並非單純建立在統治集團的“治理績效”基礎之上,而是奠基於特定的政治價值規範系統(終極價值體系或多元價值體系)之上。“政治合法化”則是指民眾在公共領域中經過理性的反思,根據其所信奉的特定政治價值規範,通過制度化的政治程式與互動式的政治溝通機制,自發地在政治系統中對統治集團的“統治行為”與“統治理據”展開論證、反思與批判的過程。上述對“政治合法性” 與“政治合法化”迥然不同的界定反映了自近代以降西方政治合法性理論研究範式的分野與對立,可以將前一種界定稱為是“經驗主義政治合法性理論 ”研究範式,而將後一種表述稱為是“規範主義政治合法性理論”研究範式。
政治合法性理論兩種研究範式的縱橫交織、此消彼長,構成了西方政治合法性理論演進的主要態勢。自肇始之日起,規範主義政治合法性理論就與政治哲學家們對現實政治事務的“價值反思”以及對理想政治形態的“理念訴求”緊密聯繫在一起。規範主義合法性理論因其特有的政治價值反思與批判力度,以及對現實政治的清醒認知與判斷能力,而具有強勁的生命力。然而,由於傳統規範主義政治合法性理論對某種終極價值體系的過度依賴,在科學技術力量占據主導、價值多元化共存的現代社會,其理論的解釋力與論證力受到了兩種合法性研究傾向的巨大挑戰。其一,是唯科學主義者在政治學領域中對政治哲學,尤其是傳統規範主義合法性理論的全面解構。“唯科學主義”者宣揚“合法性問題是政治學學科領域內的偽問題”,從而在理論存在的本源上消解了傳統規範主義合法性理論。其二,是經驗主義者對政治合法性理論的整體性改造,他們認為合法性理論研究應當與政治價值判斷無涉,從而抽走了合法性理論的價值規範核心,經驗主義“政治合法性理論” 在本質上是一種“行政合理性理論”,即失去了價值反思維度的合法性理論。
在經驗主義合法性理論與科學主義思潮所形成的雙重衝擊下,傳統規範主義合法性理論終結了。然而,經驗主義合法性理論並不能從容應對西方晚期資本主義社會危機與現代性危機在政治價值層面所帶來的嚴峻挑戰,現代政治哲學家開始系統反思經驗主義合法性理論在政治價值領域中所遭遇到的時代困境,並開始在理論層面重塑合法性的價值反思維度,這預示著政治合法性理論向規範主義的超越性回歸,現代規範主義合法性理論已經在當代西方政治哲學界重新獲得了發展的契機。
現代規範主義政治合法性理論主張統治集團的統治權力惟有經過民眾在公共領域中通過“正當程式”與“價值反思”而自發表示出服從與認可,該統治集團才具備政治合法性,相反,統治集團通過“意識形態灌輸”以及“ 政治權術謀劃”而得到的只是虛假的合法性,此種虛假的政治合法性是極端脆弱的,在其看似穩定的外表下潛藏著的是民眾與統治集團政治衝突的暗流。
當代思想家約翰?羅爾斯與尤爾根?哈貝馬斯分別從不同的理論視角展開對西方晚期資本主義國家政治合法性的研究。羅爾斯以其“正義原則”試圖重新復甦沉寂已久的契約論自由主義政治哲學,並以建構“公共理性”的方式重整規範主義合法性理論的價值反思維度;哈貝馬斯則試圖從晚期資本主義社會的“合法性危機”入手,希望通過重建卡爾?馬克思的“歷史唯物主義理論”以及系統發展法蘭克福學派的“社會批判理論”,有效解決西方晚期資本主義社會的“現代性危機”與“合法性危機”。哈貝馬斯將其合法性理論稱為是“重建式的合法性理論”。“重建式的合法性理論”強調人類社會“交往理性”的重要作用,並認為惟有在全社會範圍內建構起一個理想的“交往共同體”,民眾才可以在基本交往原則的規約下自由地展開對話,理想的交往行為可以擴展到政治價值領域,在自由民主憲政體制的衛護下,公民針對政治合法性的論證可以有效展開,並最終在政治價值領域中重塑失去了的合法性的價值反思維度。
羅爾斯對“公共理性”的彰顯以及哈貝馬斯對“交往理性”的倚重,預示了現代規範主義合法性理論的復甦與回歸。然而,由於西方學者所特有的 “西方價值中心主義”研究傾向無法輕易消除,因此,復甦後的現代規範主義合法性理論仍然面臨深層的理論困境。這主要表現為,西方價值中心主義的幻想與多元價值共存的現實之間的矛盾;政治架構的多樣化與價值反思的單一化之間的矛盾;科學主義的偏見與政治哲學的反思之間的矛盾等等。
《重塑價值之維:西方政治合法性理論研究》的基本論點是:惟有超越西方價值中心主義,將政治合法性置於多元價值博弈的平台上進行系統的反思與批判,才能最終恢複合法性理論的生命力。重塑合法性的價值反思維度就意味著在政治領域中實行一種真正的“ 價值寬容”,馬克斯?韋伯、愛德華?薩義德、賽亞?伯林、尤爾根?哈貝馬斯等一批思想家為我們提供了這樣一種政治洞見:在政治價值領域中,“ 諸神共存”要優於“一神獨霸”。但是,韋伯是以悲觀的眼光注視著日趨理性化的西方社會,其合法性理論的最終歸宿只能是淪為蒼白乾枯的“行政合理性設計”,而哈貝馬斯則無法從容地超越其對西方政治價值觀由衷的偏愛,其想像中的理想交往共同體的實際建構過程很難不受到西方價值中心論的 “觀念污染”。筆者認為,重塑政治合法性的多元價值反思維度並非是指在合法性領域中採行一種簡單化的“價值中立”立場,更非主張在西方現代政治價值主導下諸種價值間的不平等競爭,而是強調應當在政治價值領域中建立起這樣一種機制,使不同的政治價值可以在其中展開平等的競爭、合作與博弈,力求達到多元價值間“共贏式”的博弈均衡。

媒體評論

導語
著作首先釐清西方政治合法性理論源起及發展的思想史線索,進而通過文獻解讀探究兩種合法性理論研究範式(規範主義與經驗主義)交織的政治哲學背景,分析規範主義合法性理論研究範式回歸的重要涵義,重塑當代政治合法性理論研究的價值反思維度。本書以馬克思辯證唯物主義與歷史唯物主義為分析的基本方法,對西方政治合法性理論的緣起、特質與流變展開系統研究,作者借用薩義德“東方主義”的視角對有著濃厚西方價值中心主義色彩的政治合法性理論體系展開反思與批判,提出了“多元價值反思中的政治合法性理論”,這些都對當代中國政治合法性問題的研究提供了政治哲學層面的理論啟示。該著作的出版為國內政治學界在政治哲學層面對合法性理論研究充當了鋪路石的作用。

目錄

序言
摘要
英文摘要
提要
導論
一、政治合法性的概念及構成要素
(一)政治合法性的概念及內涵
(二)政治合法性的構成要素
二、政治合法性研究範式的流變
三、分析框架、研究動態及理論價值
(一)寫作框架
(二)研究方法
(三)研究動態
(四)研究價值
第一部分 規範主義合法性研究的緣起及發展
第一章 古典時期規範主義合法性研究的緣起
一、城邦秩序中的統治與服從
(一)自然秩序與強力統治
(二)城邦秩序與公民身份
(三)“城邦的黃昏”與斯多葛派的反思
二、法律的至上性與王權的合法性
(一)古羅馬“共和精神”的孕育
(二)統治與服從關係的法律淵源
(三)從“法律統治”到“愷撒意志”
第二章 世俗權力合法性的宗教解讀
一、在“上帝”與“愷撒”之間的世俗權力
(一)合法性與世俗權力的二重性
(二)基督教對世俗權力本質及功能的論述
(三)中世紀基督徒的雙重服從_
二、在“信仰”與“理性”之間的政治合法性
(一)政治合法性的宗教信仰之維
(二)理性之光的端倪——政治合法性的世俗解讀
(三)“技術政治”與馬基亞維利轉向
三、服從的義務與反抗的權利
(一)世俗權力合法性的神學前提
(二)加爾文主義的消極政治服從與革命觀念
(三)胡格諾教派對“反抗權利”的論證
第三章 近代契約理論與合法性理論的發展
一、合法性與“自然狀態”假設的邏輯合理性
二、政治合法性的來源:民眾的同意
(一)基於秩序與安全的政治服從
(二)基於“自然權利”的民眾同意
三、政治合法性與公意主權:盧梭的追問
(一)盧梭政治哲學的特質
(二)盧梭合法性概念的內涵
(三)公意主權與政治合法性
第二部分 失去價值反思維度的政治合法性
第四章 政治技術化與工具型合法性理論的建構
一、價值虛無主義與工具型合法性理論的實質
(一)韋伯的價值虛無主義
(二)政治權威與政治服從
(三)統治類型與獲取政治合法性的手段
二、從統治權利到政治權謀:合法性價值反思維度的缺失
(一)“統治權利”與古典規範主義合法性理論的肇始
(二)政治合法性價值反思維度的缺失
三、從“政治合法性”到“行政合理性”
第五章 經驗主義合法性理論的發展
一、帕森斯對經驗主義合法性理論的總結與反思
(一)政治合法性的價值規範取向
(二)權力、權威與合法性
(三)帕森斯反思的局限性
二、行為主義革命與經驗主義合法性理論的發展
(一)合法性與有效性
(二)體系文化與政治合法性的基礎
(三)政治系統中合法性的基本來源
三、意識形態與經驗主義政治合法性
(一)意識形態概念的界定
(二)意識形態的功能
(三)意識形態與經驗主義合法性的關聯
第六章 古典規範主義合法性理論的終結
一、科學革命與合法性理論價值維度的消解
(一)作為啟蒙代價的“科學至上主義”
(二)在“科學”與“價值”之間
二、政治哲學的衰落與規範主義合法性理論的終結
(一)對傳統政治哲學衰落的再反思
(二)古典規範主義合法性理論的終結
第三部分 重塑政治合法性的價值反思維度
第七章 現代性危機與規範主義合法性理論的重建
一、西方晚期資本主義社會現代性的危機
(一)現代性的內涵及實質
(二)西方現代性的危機及其批判
(三)現代性危機中的合法性理論
二、法蘭克福學派對經驗主義合法性理論的批判
(一)“虛假的合法性”與“革命的合法性”
(二)啟蒙理性與工具理性的局限
(三)社會批判理論及其對統治權力的理性批判
三、公共理性與規範主義合法性理論的復甦
(一)公共理性的概念及內涵
(二)公共領域中的理性溝通
(三)公共理性與規範主義合法性理論的復甦
第八章 商談倫理與哈貝馬斯“重建式”合法性理論
一、政治辯論的形式化與合法化危機
(一)說服、論證與公共輿論
(二)政治合法性辯論的發展歷程
(三)形式化的政治辯論與合法化危機
二、商談倫理與“重建式”政治合法性
(一)交往理性與商談倫理的建構
(二)哈貝馬斯重建式合法性理論的實質
三、哈貝馬斯“重建式”合法性理論的困境
(一)多元價值博弈與西方自由民主價值觀的悖論
(二)法律經驗與價值規範之間的悖論
第九章 多元價值反思中的政治合法性
一、在經驗與規範之間的政治合法性理論
二、多元價值反思與政治合法性的互動式論證
(一)政治合法性的價值規範基礎
(二)從終極價值宰制到多元價值反思
結語 在多元價值反思中澄明
參考文獻
一、政治合法性研究相關譯著
二、政治合法性研究背景性譯著
三、政治合法性研究中文相關著作
四、政治合法性研究英文著作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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