醜小鴨定理

上個世紀60年代,模式識別研究的鼻祖之一,美籍日本學者渡邊慧證明了“醜小鴨定理”。

醜小鴨定理

上個世紀60年代,模式識別研究的鼻祖之一,美籍日本學者渡邊慧證明了“醜小鴨定理”。

說明

這個定理說的是“醜小鴨與白天鵝之間的區別和兩隻白天鵝之間的區別一樣大”。這個看起來完全違背常識的定理實際上說的是:世界上不存在分類的客觀標準,一切分類的標準都是主觀的。渡邊慧舉了一個鯨魚的例子說明這個定理:按照生物學的分類方法,鯨魚屬於哺乳類的偶蹄目,和牛是一類;但是在產業界,捕鯨與捕魚都要行船出海,鯨和魚同屬於水產業,而不屬於包括牛的畜牧業。分類結果取決於選擇什麼特徵作為分類標準,而特徵的選擇又依存於人的目的。醜小鴨是白天鵝的幼雛,在畫家的眼裡,醜小鴨和白天鵝的區別大於兩隻白天鵝的區別;但是在遺傳學家的眼裡,醜小鴨與其父親或母親的差別小於父母之間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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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引出的一個問題是,事物有沒有“本質”?一個蘋果牛頓看到的是它的質量,遺傳學家看到的是它的染色體中的DNA序列,美食家關心的是它的味道,畫家看到的是它的顏色和形狀,孔融還可能關注其大小並從中看出道德因素。這裡面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所以不可能知道蘋果的“本質”是什麼。在說到“本質”的時候,充其量說的只是“我認為最重要的特徵”,只代表個人的立場,他人並沒有贊同的充分理由。所以任何使用“本質”這個辭彙所進行的論證都是靠不住的。如果一個哲學家說:“思維是人的本質,計算機不具備這種本質,所以機器不能思維。”這種論證只相當於說:“我認為計算機不能思維,所以計算機不能思維。”這當然不能成為有效的論證。問題就在於世界上還不存在能夠判斷什麼是事物的本質的公認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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