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情概況
民居
村莊全貌農村經濟
該村有耕地總面積360.00畝(其中:田52.00畝,地308.00畝),人均耕地1.55畝,主要種植水稻、玉米等農作物;擁有林地2,273.00玉米畝,其中經濟林果地19.00畝,人均經柿子濟林果地0.08畝,主要種植桐果等經濟林果;荒山荒地1,225.00畝,其他面積102.00畝。2009年農村經濟總收入56.5萬元,其中:種植業收入24.9萬元;畜牧業收入16.6萬元(其中,年內出欄肉豬88頭,肉牛27頭,肉羊96頭);第二、三產業收入0.5萬元,工資性收入14.5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1630.3元,農民收入以種植業、養殖業等為主。全村外出務工收入14.5萬元,其中,常年外出務工人數15人,在省內務工5人,省外10人。該村到2009年底,已簽定農業承包契約47份,農村土地承包面積360.00畝。已建立了農村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制度。農村財務管理實行自行管理,“一事一議”籌資3978元,其中:人均籌資17元,“一事一議”籌勞968個。
柿子基礎設施
苗族服飾
村中民居自然村大盤點(三)
| 自然村是自然形態的居民聚落。它往往是一個或多個家族聚居的居民點。自然村是農民日常生活和交往的單位,但不是一個社會管理單位。與自然村對應的概念是行政村。村是一個包括農業生產資源、以農業為主要生產方式的人口居住群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