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永斌

鄭永斌,曾任廣東省揭陽市惠來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隆江鎮黨委書記。 2018年10月涉嫌行賄、受賄、介紹賄賂,被檢察機關決定逮捕。

履歷

曾任廣東省揭陽市惠來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隆江鎮黨委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5月,據揭陽市紀委監委訊息:揭陽市惠來縣委常委、縣委辦公室主任、隆江鎮委書記鄭永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10月,日前,揭陽市紀委監委對惠來縣委原常委鄭永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鄭永斌任惠來縣東港鎮黨委書記、惠城鎮黨委書記和惠來縣委常委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送禮金禮品;違反組織紀律,不報告、不如實填報生育子女情況;在組織進行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超計畫生育子女;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錢款,涉嫌受賄犯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錢款,涉嫌行賄犯罪;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涉嫌介紹賄賂犯罪。
鄭永斌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市監委委務會審議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鄭永斌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決定逮捕

2018年10月,揭陽市人民檢察院對涉嫌行賄、受賄、介紹賄賂的原惠來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隆江鎮黨委書記(副處級)鄭永斌決定逮捕。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