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腹女

遺腹女

遺腹女指懷孕婦人於丈夫死後所生的女兒。而遺腹女事件是指,哈爾濱“10·11警察打死大學生”一案的刑事和民事部分的庭審都已結束。林松嶺家屬索賠50萬元賠償金。案件之所以不公開審理,是因為涉及死者林松嶺遺腹女追討撫養費的問題。

案件介紹

(圖)遺腹女遺腹女

2008年10月11日晚,哈鐵公安局直屬公安處刑警大隊副大隊長齊新、肇東市公安局民警李鋒、哈鐵公安局指揮中心民警劉力男哈爾濱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民警李鑫宇、香坊分局民警王金剛、交警支隊民警欒奡,乘車來到南崗區西大直街糖果酒吧。在酒吧門前,林松嶺和原大學同學車亮、楊森、潘興、王振超以及兩名女青年,與齊新等人發生口角進而廝打,事件中林松嶺死亡。 其女友已經懷孕約6個月,目前遺腹女才兩個月大。

針對該女孩是否為林松嶺的女兒,雙方當事人曾經有過分歧,因此還對該女進行了親子鑑定。

案件情況

在2009年3月25日一天的庭審中,法庭曾經提出雙方就民事賠償部分進行調解,被告人劉力男表示願意給被害人一方進行賠償,但齊新的態度很堅決,堅持認為自己是無罪的,所以不願意進行調解。

林父要求判兇手死刑

而林家方面也拒絕了法庭的調解建議,稱一定要嚴懲兩名被告警察。林松嶺的父親林吉利表示,如果哈爾濱中院不判處殺人兇手死刑,他肯定不能夠接受。

林家的代理律師胡鳳濱認為從現有的證據來看,證人口供有前後不一致的地方,而且監控錄像也沒有拍攝到捷運護欄後發生的事情,所以要判對方死刑的可能性不是太大。

遺腹女做過親子鑑定

2009年3月25上午,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繼續審理警察打死人案。由於涉及個人隱私,這部分訴訟進行了不公開審理。之所以不公開審理,是因為涉及死者林松嶺遺腹女追討撫養費的問題。

原告撤銷對4警察的訴訟

按照法院計畫,昨日進行的是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林吉利、鹿慶紅等三人向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齊新、劉力男、李鑫宇、王金剛、欒奡、李峰、哈爾濱市南崗區糖果盒咖啡廳(糖果酒吧)經營者金梅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

剛剛開庭,原告方就表示,撤銷對李鑫宇王金剛欒奡李峰4名警察的訴訟,4人隨即離開了法庭。

遺腹女才兩個月大

在前一日的庭審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除了林松嶺的父母外,還有一名“林某某”。他(她)是誰?

“林某某”原來是林松嶺的遺腹女。林松嶺死亡時,“林某某”的母親已經懷孕約6個月,目前小女孩才兩個月大。據了解,針對該女孩是否為林松嶺的女兒,雙方當事人曾經有過分歧,因此還對該女進行了親子鑑定。

林松嶺的父親林吉利承認了該女孩的存在,但他否認該女孩的母親是傳聞中林松嶺的女友吳瓊,“人家還是個學生”。在昨日的庭審中,劉力男誠懇的態度打動了原告方。他能夠原諒劉力男,但絕對不會原諒齊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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