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府

語出:《清史稿·世祖紀一》:“兵興以來,地荒民逃,流離無告。其令所在有司廣加招徠,給以荒田,永為口業,六年之後,方議徵租。各州縣以招民勸耕之多寡、道府以責成催督之勤惰為殿最。歲終,撫按考核以聞。”

道府
拼音:
解釋:1.清時道一級地方政府,或該級政府的行政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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