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古斯滿語族

通古斯--滿語族緣於同一族群(祖先),故其在人類體質學上有極為相似的特徵。 1949年,社會主義新中國成立,滿族人民生活在社會主義制度社會中,成為中華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員。 滿族的社會政治在中國歷史上曾產生過重大的影響。

概述 

 
通古斯--滿語族是發源於黑龍江流域、松花江流域、長白山脈、大小興安嶺地區和外興安嶺的一個古老的民族共同體,現在屬於這個語族的包括滿族(錫伯族)、赫哲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及生活在俄羅斯境內的奧羅奇人、那乃人(都是赫哲人,即原女真人的一支)、烏底蓋人、烏爾奇人、雅庫特人(都是原女真人)等。主要分布在亞洲東北部,南起北緯40度,北至北冰洋,西至葉尼塞河,東迄太平洋。人口大約在一千萬左右,其中的主幹為現在的居住在中國境內的滿族(約九百多萬)。

詞義解釋

 “通古斯”這個詞出現於近代,其含義現存在不同的解釋,有“蓄豬之民”和“東方的人”之說。現國內外將其作為對具有親緣關係的一些民族的統稱。 最先是西方學者對阿爾泰語系的某些民族的稱呼。
通古斯--滿語族的祖先在數萬年以前居住在東北亞黑龍江流域、松花江流域、長白山脈、大小興安嶺地區和外興安嶺等廣大地區,他們在那裡循序漸進地完成了從舊石器時代到新石器時代的最初的所有的發展階段。在“新石器時代末期”,原始通古斯人的一部分離開了原地來到了東部地區(即黑龍江上中游和牡丹江、烏蘇里江流域),後發展成為女真和滿族。留在當地的原始通古斯人繼續發展,後來被操突厥語族的外來人所融和。
通古斯--滿語族緣於同一族群(祖先),故其在人類體質學上有極為相似的特徵。後因一些外界的因素的影響而分化為南北兩支,即北通古斯族群和南通古斯族群。通古斯人中的滿族(錫伯人)被劃分為南通古斯人,赫哲族是後來從女真人中分化出來的一支,其的體質特徵介於南北通古斯人之間,之外的通古斯人皆屬於北通古斯人。南北通古斯人雖然出自同一原始族群,但在外表上還是有一定區別的,如南通古斯人(滿-錫伯)的外表具有長面、直鼻、眼距較近、眼裂較小和上眼瞼無褶皺或不明顯褶皺等特點,北通古斯人具有臉型較寬和皮膚的顏色發藍等特徵。當然這些特徵都不是絕對的,因為南北通古斯人畢竟都屬於一個原始的族群並且他們之間一直都存在通婚的現象,所以各方的特徵都存在於雙方的族群中。通古斯人就象漢族一樣,分南北漢人,有體質、遺傳上的區別。
通古斯--滿語族的先世在歷史上的足跡
古老、勇敢勤勞的通古斯--滿語族早在有文字記載以前就曾幾度活躍在歷史的舞台上。她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有不同的名稱,如數千年前的肅慎(相當於中國周王朝時期)、挹婁(相當於中國戰國時期)、勿吉(相當於中國南北朝時期)、靺鞨、渤海(相當於中國的隋唐時期)、女真(從中國北宋至十六世紀)以至最後的滿族都是通古斯--滿語族在歷史上的稱謂。(註:以下簡稱“滿族”)
滿族的先世在有歷史記載時起就已經居住在白山黑水間的廣袤的土地上,其祖先數次建立的國家曾一度稱雄於人類歷史的舞台上,曾經象雄師一樣地在亞洲的舞台上怒吼。其所創造的豐功偉績曾令世人所矚目。歷史上,滿族的社會形態經歷了幾個階段。
十六世紀中葉至十七世紀初時,滿族的直系祖先女真人,當時分為三大部,其中建州女真和海西女真處於奴隸制社會,發展較緩慢的東海女真其社會形態仍處於原始公社氏族部落時期。
滿族進入遼瀋地區後,由於一系列政治、經濟的變革,其社會形態開始向封建社會轉化。1644年,順治帝遷都北京,之後由於承襲了明朝全部封建法制和政權模式,滿族社會完全進入封建社會。留在關外的滿族有的則仍處於原始社會末期。
十九世紀四十年代,鴉片戰爭爆發之後,由於西方列強的入侵,一系列不平等條約的簽定,中國社會一步步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1949年,社會主義新中國成立,滿族人民生活在社會主義制度社會中,成為中華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員。
滿族的社會政治在中國歷史上曾產生過重大的影響。
1616年,建州女真(滿族的前身)的傑出首領努爾哈赤統一了女真各部,在赫圖阿拉(遼寧新寅縣老城)建立“大金國”,史稱“後金”,這是奴隸主的政權。八旗制度是其基本的政治制度。1636年,皇太極稱帝,改國號為“大清”,標誌著後金政權的進一步鞏固與擴大。1644年,順治帝遷都北京,建立中央集權的封建王朝,幾乎承襲了明朝全部封建法制和政治制度。
滿清入關後,為了擴大和鞏固政治經濟上的封建特權,清王朝制定了一系列以民族壓迫形式表現出來的階級壓迫政策。一方面,滿清貴族掌握軍政大權,在政治上處於極其優越的地位;另一方面,滿清統治者相繼推行了剃髮、易服、投充和逃入法等民族壓迫和奴役政策。當時的社會矛盾是以階級矛盾為實質的民族矛盾。從康熙年間開始,由於滿清統治者進行了許多改革,社會主要矛盾才趨於緩和。
從康熙初年到鴉片戰爭以前,滿清政府通過平等三藩與準噶爾部貴族分裂集團,以及統一台灣等國內戰爭,實現了全國的統一,通過歷次制止外國侵略的自衛戰爭,鞏固了中國的邊疆。又根據各地區不同情況,進行了一系列地方行政制席的改革,其中包括對西南各省進行的大規模的“改土歸流”,確定了對全國各地區由中央直接派員進行管轄而又適合各地特點的地方行政制度,對鞏固和確立中國統一和領土完整起到了關鍵作用。
由於滿清政府實行“閉關自守”的外交政策,再加上封建專制王朝政治上的腐敗,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的中國已遠遠落後於西方資本主義國家。鴉片戰爭之後,清廷被迫簽定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清廷變成了洋人的朝廷,滿清政權開始了衰落的過程。滿族中的一些開明人士及中下級官員在資產階級改良主義思潮的影響下,開始進行政治上的變革。1898年,光緒帝頒布了具有資產階級改良主義性質的政治綱領,力圖變法維新,但是受到以清太后葉赫拉那氏為首的守舊派的反對和破壞,最終失敗。
1911年,滿清王朝被辛亥革命推翻。
1932年,日本帝國主義利用滿清廢帝溥儀,在東北建立了“滿洲國”傀儡政權,東北淪為殖民地。
1949年,新中國成立。滿族人民成為中華民族中平等的一員。在“民主、平等和共同繁榮”的民族政策下,滿族人民的政治權利得到保障。根據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滿族的聚居區建立了自治縣、自治鄉,讓滿族人民行使自治權。通過民主選舉,滿族人民同其他各族人民代表一起,共同參與國事,行使管理國家大事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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