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二代

逃二代

有這樣一批人,他們的父母是貪官,東窗事發後外逃,他們被稱為“逃二代”。

簡介

逃二代逃二代

越來越多重量級職務犯罪的落馬者並沒有悔過自新主動“交代”問題,而是選擇“逃跑”,與之一起逃跑的,往往還有他們的子女。就這樣,一批“逃二代”浮出水面。 與“官二代”“富二代”不同的是,“逃二代”們不敢說“我爸是李剛”,在他們的生活中,他們甚至不敢提及父母的姓名。

生涯

隱姓埋名,留學海外

一些外逃官員,當發覺事情不妙時,就會悄悄出國進行“踩點”,然後把子女以出國留學的方式送到國外。在國外,“逃二代”隱姓埋名,開始海外流亡生涯。

實際上,在外逃官員的眼中,對子女留學的國家也有所區分。那些身份高、案值大者,多看中加拿大、美國、澳大利亞等移民國家。身份較低者則會選擇拉美、非洲、東歐或者周邊國家。太平洋島國和中美洲一些國家,也是他們的熱門候選地。

目前,中國的海外留學生總數約為46萬人,其中政府每年公派留學人員僅有2000人左右,其餘都是自費出國。在中國海外留學生里有這樣一個特殊群體:穿名牌、住豪宅、開寶馬、進賭場,這就是人們所說的海外“闊少”一族。

幾年前,在北美地區出現了一批中國闊少,他們揮金如土,引來媒體爭相報導。當時多數媒體分析他們是私營暴發戶的子女。其實,這些“闊少”有一部分人的真實身份是“逃二代”。
對此,有報導說:“這些‘闊少’中大部分是中國官員的子女。現在想起來,無數‘巨額不明來源財產’就沿著這條後路轉移到貪官家屬子女的口袋裡——轉移到這些‘外國公民’的海外資本中。”
在經濟上,“逃二代”並沒有什麼負擔。父母們已經從國內攜帶了大量的巨款,“逃二代”們要做的就是安穩度日。不過,很多“逃二代”剛到國外,並不適應海外的生活。為了打發落寞無聊的時間,他們多會瘋狂消費。

波士頓中國學聯召集人李明證實,“闊少”一族在美國確實存在,這些學生並不在意自己是否能拿到學位,而只是隨心所欲地花錢。這些人有的在美國買房,都是現金,出手闊綽得都能“嚇壞”美國人。
在紐西蘭,一位汽車經銷商碰到這樣一個中國留學生,在留學不到一年的時間裡,先後買了一台寶馬z5敞篷跑車、一台寶馬M3和一台X5寶馬吉普。付款全部使用現金一次付清。一次,這位留學生來購車時,用皮箱一下子提來15萬美元。
其實,“逃二代”之所以能順利地逃到國外,一些國家的服務機構也起了作用。當越來越多外逃官員出現的情況下,與之相應的服務產業也隨之產生。他們主要是通過提供為外逃官員子女留學和配偶定居服務,從中獲取巨大的利潤。
為了把“逃二代”順利送到海外,外逃官員服務產業也會先把他們送往非洲、拉美、東歐等不起眼的、法制不太健全的小國,暫時作為跳板,伺機過渡。在此過程中,對“逃二代”們來說,經歷最為悽慘。

經受折磨,留守“天堂”

其實,在第三國中,“逃二代”不僅要忍受異國他鄉與親人分離的痛苦,還要時時提防被抓獲。在逃跑的過程中吃睡自然不好,身體狀況也會出現異常。有的“逃二代”在第三國,常常以淚洗面,度日如年。
父母們絕對不會想到,自己東窗事發後,沒有主動交代問題而選擇了潛逃,由此帶來的卻是“逃二代”們遠離祖國與家鄉的問題。即使到了目的國家,也並非到了天堂。
事實上,對於“逃二代”來說,海外不光不是天堂,相反,卻常常像地獄一般備受折磨。在海外,“逃二代”所經歷身體與內心的煎熬,也是常人無法想像的。
與長期留學國外的中國闊少不同,隨著父母外逃的“逃二代”們人生地不熟,內心還生怕別人知道實情而對他們進行道德譴責。一時間,“逃二代”成了“過洋老鼠”,惶惶不可終日,東躲西藏,承受著巨大的精神壓力。
賴昌星被捕,最受罪的是他的三個孩子。三個孩子對加拿大很陌生,不敢出門,只能依靠吃速食麵過日子。
在情緒上,三個孩子更是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驚嚇。所以,當賴昌星被保釋後,三個孩子都是面黃肌瘦,表情充滿了恐懼。
即使保釋後,三個孩子也未能與賴昌星住在一起,賴昌星出於“孩子身心健康以及求學”的考慮,只能將他們托給“一個熟人照顧”。

經商

在中國,外逃官員似乎遵守了一個不成文的外逃法則。當職務犯罪者們的資本積累到一定程度時,他們就設法給家屬子女留後路,他們身上有很多本護照,隨時準備東窗事發後外逃。

問題是,有的“逃二代”並不願意接受父母們的安排,他們寧願留下來自己打拚也不跟著父母一起逃亡海外。留下來的原因有很多,有的因愛情家庭、有的為害怕難以適應海外的生活,還有的想繼續經商。
其實,在中國,外逃官員的子女多會從事經商,當父母們東窗事發後,只要他們的經商不違法,靠父母人情所獲得的私利法律一般不會追究責任。這樣的話,換座城市,或換種環境,還可以開始自己的打拚生活。
雖然,沒有了父母的庇護,“逃二代”們的經商要困難得多,但比起外逃的很多不確定因素來說,留下來經商也不失為一種聰明的選擇。而且,由於相關法律的缺位,也給“逃二代”們的經商提供了可能。
目前,國內並沒有領導幹部直系親屬出國留學報批備案制度,以及子女財產的明細登記的相關法律,沒有相關法律的及時跟進,使打擊腐敗只能處於“隱形”的方式。
母東窗事發逃跑後,涉及父母的財產如房子、存款等都可能被凍結,待審查結束後才能確定財產的歸屬。在這期間,“逃二代”多會無家可歸,流落街頭。但過了一段時間,等風頭過去,一切還可以重來。

事實上,在很多外逃案件中,涉及子女的法律責任卻並沒有多少人關注,其實即使子女觸犯了法律他們也只是從犯,如果需要坐牢也不會判罰多么嚴重。幾年牢獄生活後,他們換種環境,仍然會利用人脈資源進行經商,重新開始生意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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