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胡象落第歸王屋別業

送胡象落第歸王屋別業

《送胡象落第歸王屋別業》是唐代詩人岑參的作品之一。

基本信息

作者簡介

岑參岑參
岑參(約715-770年),唐代邊塞詩人,南陽人,太宗時功臣岑文本重孫,後徙居江陵。岑參早歲孤貧,從兄就讀,遍覽史籍。唐玄宗天寶三載(744年)進士,初為率府兵曹參軍。後兩次從軍邊塞,先在安西節度使高仙芝幕府掌書記;天寶末年,封常清為安西北庭節度使時,為其幕府判官。代宗時,曾官嘉州刺史(今四川樂山),世稱“岑嘉州”。大曆五年(770年)卒於成都
岑參工詩,長於七言歌行,代表作是《白雪歌送武判官歸京》。現存詩三百六十首。對邊塞風光,軍旅生活,以及少數民族的文化風俗有親切的感受,故其邊塞詩尤多佳作。風格與高適相近,後人多並稱“高岑”。有《岑參集》十卷,已佚。今有《岑嘉州集》七卷(或為八卷)行世。《全唐詩》編詩四卷。

詩詞正文

看君尚少年,不第莫悽然。可即疲獻賦,山村歸種田。
野花迎短褐,河柳拂長鞭。置酒聊相送,青門一醉眠。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