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制

軍制

軍制是上層建築,由經濟基礎決定,並受社會政治制度、經濟條件、科技水平和戰爭局勢、戰略方針、武器裝備、軍事理論以及民族、歷史、地理等多種因素的制約和影響。它反映一定階級的意志,為一定的階級利益服務。它的基本作用在於保障軍事建設,以便有效地準備和實施戰爭。軍制隨著國家、軍隊的產生而產生,發展而發展。在馬克思主義指導下,隨著無產階級革命的發展和社會主義國家的建立,產生了社會主義軍制。

軍制(military system)
組織管理發展儲備軍事力量的制度。軍事制度的簡稱。主要包括:國家的軍事領導體制、武裝力量體制、國防經濟體制、武器裝備發展的管理制度、兵役制度、動員制度、國防教育制度和民防制度,軍隊的組織體制編制、訓練體制、政治工作制度、人事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後勤保障體制和稱謂、標誌的規定等。一般由國家(或政治集團)及其軍隊制定,以法律、法令、條令、條例、規則等規範性檔案頒行。軍制屬於上層建築,由經濟基礎決定,並受社會政治制度、經濟條件、科學技術水平和戰爭局勢、戰略方針 、武器裝備、軍事理論以及民族、歷史、地理等多種因素的制約和影響。反映一定階級的意志,為一定階級的利益服務 。基本作用在於保障軍事建設,以便有效地準備和實施戰爭 。以軍制為研究對象的理論體系通稱軍制學,是軍事科學的一門學科。基本任務是:研究軍制的產生、發展、內容、形式、本質和作用等,揭示其規律,闡明其原理 ,為軍制的制定和實施提供理論依據。
沿革 軍制是隨著國家、軍隊的產生而產生的。如公元前18世紀,古巴比倫王國的《漢穆拉比法典》中,規定有軍人為王服役、奉王命出征、領取份地、保持家庭和財產、違法懲處等方面的內容。中國古代軍制(古代亦稱兵制)已有4000多年連續不斷的發展歷史,其內容豐富,已經形成了比較完備的系統。南宋學者陳傅良撰《歷代兵制》,是中國歷史上迄今所見的第一部軍制史專著。K.馬克思、F.恩格斯深刻地揭示了軍制的本質和發展規律,為建立社會主義軍制奠定了理論基礎。V.I.列寧、I.V.史達林、毛澤東和各國無產階級革命家、軍事家,在領導武裝鬥爭和國防建設的實踐活動中,闡明了無產階級建設軍事力量的基本原理、原則,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的軍制理論。
內容
綜觀現今世界,不同的國家,不同的時期,其軍事制度各具特色,自成體系,但又互相參仿,互有聯繫。軍制的內容已更加廣泛地涉及國家的各個領域,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①軍事領導體制。包括最高軍事統帥、決策機關、執行機關和各級地方軍事部門的設定、職權、相互關係等制度 ,以保證國家或政治集團軍權高度集中,平時對軍事建設和各領域的戰爭準備實施有效的領導,戰時對各武裝組織的作戰和各領域支持戰爭的活動實行統一指揮。
②武裝力量體制。包括以軍隊為骨幹的各種正規的和非正規的武裝組織的規模、編組、任務區分、相互關係等制度,以保障國家或政治集團建設各種武裝組織,形成整體力量 ,有效地運用他們完成作戰及其他任務。
③軍隊的組織體制和編制。包括軍隊領導指揮機關,作戰部隊、院校、科研及後勤等系統的設定、編組、任務區分、相互關係等制度,以保證軍隊各級各類組織有機地編成,人和武器裝備有效地結合,形成強大戰鬥力。
④軍隊的各項工作制度。包括軍隊的軍事訓練、政治 、人事、行政、後勤保障、紀律、稱謂、標誌等制度和規定 ,以保證軍隊有效地造就和使用人才,提高軍政素質,培養戰鬥作風,建立正規秩序和紀律,協調內外關係。
⑤國防經濟體制。包括國民經濟各部門各層次實現平戰結合、軍民結合的組織體制和管理制度,戰略物資儲備體制,軍費的分配和使用制度等,以便從財力物力上保障國防建設,不斷增強戰爭實力和潛力,並在必要時能將國民經濟迅速轉入戰時軌道,滿足作戰的需要。
⑥武器裝備發展的管理制度。包括武器裝備發展的預測、規劃、論證和決策等制度 ,武器裝備的研製、試驗、生產 、採購、使用各個環節管理和協調機構的設定、任務區分、相互關係等制度,以保證充分利用先進科學技術,不斷改進和更新武器裝備。
⑦動員制度。包括武裝力量動員、國民經濟動員、人民防空動員、政治動員的計畫和實施,動員令的頒布和實施 ,動員機構的設定和任務區分等制度,以保障在必要時使全國或局部地區(部門)由平時狀態轉為戰時狀態,把戰爭潛力轉化為戰爭實力,集中統一地調動人力物力財力為戰爭服務。
⑧兵役制度。包括國家關於公民服兵役、接受軍事訓練、軍人優撫、各級兵役機構的設定和任務區分等制度,以保障現役部隊的補充、更新和後備兵員的訓練、儲備,滿足平時軍隊建設的需要,建立戰時兵員動員的基礎。
⑨國防教育制度。包括在農村和城市,通過機關、學校、廠礦、企業和社會團體,開展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軍事體育活動等制度,以保證公民具有戰鬥精神、良好體質和基礎軍事知識與技能。
⑩民防制度。包括民防機構和專業隊伍的設定與任務 、民防計畫的制訂與實施、民防設施的構築與管理等制度,以組織居民平時應付災害,戰時實施隱蔽、疏散和消除空襲後果,保護居民及經濟等重要目標的安全。
⑾軍事法制。包括軍事法規的制定和實施、軍事司法和檢察機構的設定、職權、執法、管理等制度,以保障軍事建設和軍事行動的實施,保護軍隊和軍人的合法權利,保證軍人遵守法紀與履行義務。
歷史
軍制出現在世界上已有五六千年。中國自夏朝初期產生軍制,至今也已四千餘年。四千多年來,由於社會政治制度的變革、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和長期連綿不斷的戰爭所影響,使得軍制有著極為豐富的內容。中國在夏、商和西周時期,已經確立並發展了體現奴隸主階級意志的軍事制度,各朝的王既是國家的最高統治者,也是最高的軍事統帥。貴族大臣平時管理民事,戰時即為軍隊領導,統兵打仗。王不僅擁有強大的王室和王族軍隊,而且還可以徵調方國與諸侯的軍隊。軍隊的最大編制單位為師。士卒由奴隸主和平民充當,平民戰時應徵當兵,平時在家務農,奴隸隨軍服雜役。軍隊逐步發展為以車兵為主,武器裝備以青銅兵器為主,兼用木、石及骨制兵器,主要有刀、矛、戈、弓、矢、盾、護甲和兵車等。對參戰人員制定了簡單而嚴厲的賞罰制度,如《尚書?甘誓》載:“用命,賞於祖。弗用命,戮於社。”到春秋時期,隨著奴隸制逐步解體,封建制度開始興起,周王室漸趨衰微,諸侯、卿大夫的軍權不斷擴大。各諸侯國開始軍制變革:廢除了奴隸不能充當甲士的制度,開始實行郡縣徵兵制;出現了文武分職,開始實行武官任免制度;南方吳、楚、越等國建立了一定規模的舟師,有的諸侯國還建立了步兵,車兵雖然仍是主要兵種,但地位開始下降,步兵地位逐步上升;軍隊的最高編制單位為軍。
戰國時期,是軍制變革異常活躍的時期。當時封建制度開始確立,隨著封建經濟的發展和鐵制兵器的廣泛採用,諸侯大國之間的兼併戰爭連綿不斷。各國為實現富國強兵,紛紛變革軍制,出現了一系列反映新興地主階級意志的軍事制度。諸如剝奪私屬武裝,建立統一軍隊;集中軍權,由國君直接掌握軍隊徵調大權,實行憑璽印、虎符任將發兵;軍隊設定專職武官,實行文武分職;建立按軍功晉爵升賞的制度;在主要推行徵兵制的同時,還出現了徵募農民當兵的募兵制;建立騎兵,擴大步兵,使步兵發展為主要兵種,秦、楚等國還建立了水軍。
自公元前221年秦朝統一中國,到末1840年的鴉片戰爭,&127;在兩千多年的漫長歲月里,歷代封建王朝都建立了符合自身特點的軍事制度。在軍事領導上,建立了軍權高度集中於皇帝的體制,各朝皇帝都是最高軍事統帥,輔以宰相為核心的最高軍事決策集團,並設定中央軍事行政機關和軍事指揮機關。在武裝力量體制上,通常是採用中央軍、地方軍、邊防軍與民眾武裝相結合,以中央軍為主體的體制。在兵種構成上,車兵逐步消失,步兵和騎兵成為主要兵種,並有一定數量的水軍,到宋、金時期建立了炮兵部隊?D一一炮手軍,元朝時編有炮兵萬戶府,明朝組建的火器部隊稱神機營。在武器裝備上,宋朝以前,軍隊一直使用刀、矛、劍、戟和弓箭等冷兵器作戰,從宋朝開始使用火槍、火炮、火箭、火球等火器,逐漸進入了冷兵器與熱兵器並用的時代。在兵役制度上,各朝因勢採用徵兵制、募兵制、世兵制或多種兵役制度相結合,但不論哪種兵役形式,農民始終是軍隊兵員的主要成分。歷代封建王朝很重視運用法律手段推行軍事制度,將許多軍制內容,諸如軍隊的編制、軍隊的調發、番上宿衛、校閱當值、屯田戍邊、軍人職守、武官選任、加銜晉級、兵丁揀點、逃兵懲治、軍需補給、兵要機密、兵役軍賦、驛站通道、廄庫管理和武器的製造與配發等,都通過法律的形式頒布執行。
鴉片戰爭以後,中國逐漸變成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軍隊成為維護封建地主階級和買辦資產階級利益的工具。清朝未年、北洋軍閥時期和國民黨政府時期的軍事制度也隨之具有封建、買辦性質。在這一時期,武器裝備完成了由冷兵器向熱兵器的過渡;國家的軍事領導機構、軍隊的體制編制、軍隊的教育訓練制度和軍隊的管理制度等逐步向近、現代過渡。
趨勢
隨著現代社會生產力的巨大發展 、科學技術的突飛猛進和武器裝備的日新月異,世界各國,首先是軍事強國,都在不斷革新軍制。總的趨勢是:根據未來戰爭的要求,從本國實際出發,利用各自政治、經濟、軍事及其他條件 ,運用科學技術的最新成果,發展和更新武器裝備,改革軍事組織,健全軍事工作制度,增強軍事實力和潛力。軍事領導指揮體系,在使用現代技術手段的基礎上,正繼續朝集中統一、嚴密分工、減少層次、快速反應的方向改進。新的軍種、兵種將陸續產生,參謀、科研、教育訓練、技術保障和後勤保障等體制將不斷加強。常備軍將更加精幹,後備役部隊將更大發展,快速動員體制、國防教育體制和民防體制將不斷改進。電子計算技術和資訊理論、系統論、控制論等將更廣泛套用于軍制研究工作,軍製革新的周期將縮短。組織、管理、發展、儲備軍事力量的法律、法令、條令、條例、規則等將更健全和完善,軍事制度規範化、法律化的程度將逐步提高。軍制理論將得到較快的發展,軍制學科將進一步分化出一些新的分支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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