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腳

踏腳
拼音:
解釋:1.舉足,邁步。 2.踏步。兩腳原地交替抬起落下。 3.踏板。安置於床前�p車沿前便於上下的設備。 4.腳踏車�p三輪車等人力轉動裝置中腳踩的部位。 5.比喻藉以達到某種目的之手段。
踏腳是回族傳統的體育活動項目,流行於今寧夏回族自治區涇源縣。據該縣園子村回族老人轉述祖輩口碑介紹,踏腳活動早在唐朝中葉,由阿拉伯、波斯等穆斯林商人通過陸海兩路來華貿易帶入。這些回族先民當時居住在我國的長安等地,以後娶妻生子,世代定居,成為回族形成的一個部分。清朝統治年間,因西北回民起義,清政府鎮壓回族人民,居住在長安、渭南等地的一部分回民被迫遷人寧夏涇源縣,踏腳活動由此帶人並代代相傳至今。
踏腳是一項既可娛樂,又可健身、自衛的活動,受到回族民眾的喜愛。在涇源縣園子村,從小孩到老漢,每逢農閒時節,都要聚集到一起進行熱鬧的踏腳活動。踏腳即像踢足球一樣,用腳不用手。可一人對一人,也可二人對四人等。雙方對踏時,靠靈活機智,技藝嫻熟,你踏我閃,你攻我守。其基本的動作是平踏、破腳、背腳、連環轉、飛腳等。平踏時一般側身面對對方,以全腳掌向對手蹬出。破腳,則要單腿跳步,面對對手正面,向高處蹬出。背腳,回族民間俗稱“關後門”,多採用於進攻對方的襠部、臀部。這個動作聲東擊西,防不勝防,一般在背向對手時,突然向後方踏出。連環轉,即快速轉體360度,打擊對手的背面和側面。飛腳,即雙腿騰空,踏向對方的肩部和背部。在對踏中,往往一兩個動作連在一起,成為一個整體動作。如前踏後蹬,就是少數對多數發出的連續進攻動作。在“晦”、“哈”的發聲中,一個前踏動作後,迅速轉身,再猛地向後蹬出,可謂眼觀六路,靈活進攻。
踏腳比賽,有一定規則:一是有平坦寬敞的場地,現在有體育部門給規範成 10米 X 10米;二是不準穿皮鞋等硬底鞋,不準用頭、拳、肘、臂進攻對方。自1989年開始,踏腳活動已被寧夏體育部門列為正規的比賽項目;1991年,在第四屆全國少數民族運動會上,涇源縣踏腳隊榮獲表演一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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