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農村危房改造工程2010年度第一批改造任務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改善農村民生和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的要求,確保2010年度農村危房改造工程順利實施,特制定《赤水市農村危房改造工程2010年度第一批改造任務實施方案》(以下簡稱《第一批實施方案》)。

內容

一、2010年第一批危改任務

根據貴州省農村危房改造工程領導小組第13次會議關於在2010年改造完成全省所有茅草房和剩餘五保戶一級危房的精神,2010年遵義市農危改辦下達給我市第一批改造任務200戶,其中:茅草房147戶,五保戶一級危房53戶。

二、改造對象及政府補助標準

(一)改造對象

1、全市所有茅草房;

2、剩餘五保戶一級危房;

(二)政府補助標準

按照“民眾自建為主,政府給予適當補助”的原則,政府對各類對象的補助標準為:

1、茅草房重建:

①五保戶茅草房,戶均補助2萬元;

②低保戶茅草房,戶均補助2萬元;

③困難戶茅草房,戶均補助1萬元;

④一般戶茅草房,戶均補助0.5萬元;

2、五保戶一級危房,戶均補助2萬元;

3、五保戶二級危房,戶均補助0.5萬元;

4、五保戶三級危房,戶均補助0.3萬元;

5、低保戶一級危房,戶均補助2萬元;

6、困難戶一級危房,戶均補助1萬元;

7、一般戶一級危房,戶均補助0.5萬元;

三、改造時限

從本方案下達之日起,在2010年9月31日前改造完成200戶農村危房,其中:茅草房147戶,五保戶一級危房53戶。

四、政府補助資金及補助資金下達方式

(一)政府補助資金

2010年赤水市第一批200戶改造任務,共需政府補助資金316.5萬元(詳見附表),其中:中央和省級補助資金183.48萬元,遵義市級補助資金94.95萬元,赤水市需匹配資金38.07萬元。

(二)中央和省級、遵義市級補助資金將立即由各上級主管部門行文下達。

(三)赤水市匹配資金下達方式及管理

2010年第一批改造任務所需的赤水市匹配資金38.07萬元將請示市政府批准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聯合行文下達,按照《關於農村危房改造資金匹配有關問題的通知》(黔危改辦通[2009]4號)的要求數額足額匹配,並在一個月內隨同中央和省、遵義市級補助資金一併匹配到位,存入本級財政農危改資金專戶,按《貴州省農村危房改造工程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加強管理,封閉運行,專款專用。不準挪用、貪污、私分,若有違反,要認真查處,追究責任。

五、改造要求

1、各鄉、鎮、辦在安排改造任務時,要嚴格按照“三最”原則,即以滿足農戶最基本需求為目的,優先改造最困難民眾的最危險房屋,基層單位在確定具體改造對象時,要將決定權交給民眾,由村民組民主評議決定,並張榜公示,避免優親厚友,假公濟私的情況發生。

2、各鄉、鎮、辦要將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實施方案、計畫、資金分配等檔案進行公示,並及時向市農危改辦報備。

3、農村危房改造中拆除重建的農房要在滿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嚴格控制建房面積和建造成本。改造資金大部分由政府補助的危房戶,建房面積按照人均不超過20平方米,戶均在40~60平方米之間的標準執行。

4、要加強工程質量管理,組織技術力量現場監督,監督工程質量,重點加強對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施工過程的監管,建築物承重牆應砌築24牆或18牆,禁止砌築12牆,杜絕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同時,要加強對進場材料的監督檢查,不準用舊磚和半截磚砌築建築特承重牆,確保所使用的材料質量合格。對於集中建房點需由施工單位代建的,必須選擇有資質的施工單位,不得將工程發包給無資質的單位或個人。

5、在實施農危房改造過程中,要按照《貴州省建設廳關於加強城鄉建設抗震設防工作的意見》(黔建設發[2009]172號)的有關要求,根據我市地理地質結構特點和抗震設防等級標準,從設計到施工做好抗震設防工作,提高新建房屋的抗災能力。

6、對於農房以木結構為主的地區,在進行農村危房改造的同時,在規劃、建設時應考慮防火措施,利用農村危房改造這一契機,配套完善消防設施,逐步消除火災隱患,保障當地農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7、改造任務結束後,由市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進行竣工驗收,並向遵義市農村危房改造工程領導小組提交竣工驗收報告。遵義市農村危房改造工程領導小組將組織財政、住建、民政、國土、審計、消防等部門,以鎮鄉辦為單位進行複查,並向省農村危房改造工程領導小組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省農村危房改造工程領導小組將根據遵義市危改辦驗收的情況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抽查。

六、相關要求

請各鄉、鎮、辦在收到方案後15天內完善2010年實施改造的茅草房(含五保戶、低保戶、困難戶、一般戶的茅草房)檔案資料(主要包括摸底調查表、改前房屋照片、民眾評議記錄、危改戶改造申請、審批表等),再行實施改造。

註:因中央補助我省農村危房改造資金未正式明確,後續農村危房改造計畫將待中央、省級和遵義市級補助我市農村危房改造資金正式確定後,再行安排後續農危房改造任務。

時間

(2010年3月31日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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