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歷

語出:宋 至 清 初,上級財政機關稽核各州縣官府錢糧的冊籍。 宋 莊簡 《論王子獻等札子》:“ 襄城 一邑,科率至十七萬,謂之助國錢,更不抄上赤歷。”《續資治通鑑·宋孝宗淳熙四年》:“其後 元鼎 奏:‘驅磨本州財賦,惟憑赤歷,難以稽考。’”

赤歷
拼音:
解釋:1.亦作"赤歷"。 2.宋至清初,上級財政機關稽核各州縣官府錢糧的冊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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