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縣

清乾隆二十九年析昭烏達盟翁牛特右旗地設烏蘭哈達廳,駐烏蘭哈達(今內蒙紅山區)。乾隆四十三年將烏蘭哈達廳改為赤峰縣,縣之專名“赤峰”始此,屬承德府。

1940年撤銷赤峰縣,復設翁牛特右翼旗。1945年析翁牛特右旗,設赤峰市和赤峰縣。1947年撤銷赤峰市,併入赤峰縣,屬熱河省。1955年7月30日將赤峰縣劃歸內蒙昭烏達盟。1958年10月20日撤銷赤峰縣,設立赤峰市(縣級)。1962年10月20日復設赤峰縣,以原赤峰縣併入赤峰市的行政區域和翁牛特旗的部分行政區域為其行政區域,與赤峰市並存。1969年7月5日將內蒙古自治區的昭烏達盟劃歸遼寧省。1979年5月30日將遼寧省的昭烏達盟劃歸內蒙古自治區。1983年10月10日撤銷昭烏達盟,設立地級赤峰市,同時撤銷赤峰縣,併入赤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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