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教育廳

貴州省教育廳

貴州省教育廳位於貴陽市中山西路43號,是中國貴州省管理教育的機構。

機構設定

省教育廳(省委教育工委)設16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廳(委)機關重要政務,負責文秘、會務、督辦、機要、檔案、保密、信息、信訪、宣傳、財務、後勤行政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負責全省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研究和法制工作;草擬地方性教育法規及有關教育法規的實施意見,依法受理教師、學生申訴,辦理教育系統行政複議事項;統籌管理教育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三)人事處
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工作;統籌指導教育系統人事工作;組織指導職稱評聘、評優評特和各級教育行政幹部及校長的培訓工作;負責實施教師資格制度。
(四)組織處
指導省屬高等學校黨建工作,制定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考察高等學校領導班子,提出領導班子充實調整方案;指導黨員教育管理與發展工作;指導省屬高等學校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統戰及知識分子工作。
(五)計畫財務處
擬定全省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招生計畫;指導、審核高等學校和省屬中等專業學校的設定與變更;擬定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辦法,指導學校財務管理,監督檢查教育經費執行情況;管理各類教育收費;審定省屬高等學校和直屬單位教育事業費的預決算,制訂基建投資計畫;監督管理教育專項經費、贈援款和貸款;負責全省教育事業、基建、財務統計及信息工作;監督管理高等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協調指導高等學校的後勤改革和中國小勤工儉學工作。
(六)基礎教育
指導、管理全省基礎教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發展目標,組織實施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管理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教育教學改革,管理中國小教學用書和學具,組織審定中國小地方教材和教輔資料;指導中國小德育、校外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普通中國小、幼稚園工作,管理會考工作;指導中國小現代技術教育、實驗室、儀器設備和圖書室建設的管理工作。
(七)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
統籌管理全省各級各類職業學歷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擬定職業教育發展規劃;指導高等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學改革、專業建設、教材建設和實習基地建設;制定高等和中等職業學校管理辦法和辦學評估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中等職業學校德育工作;協調指導職業教育專業師資培訓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各類高等和中等職業學校的工作及職業證書考試;指導高等和中等職業學校現代技術教育、實驗室、儀器設備和圖書室建設的管理工作。
(八)高等教育處(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
統籌管理全省普通和成人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和學位作;指導高等學校學科建設、專業建設、教材建設、自然科學研究工作,擬定高等教育發展規劃與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高等學校教育教學改革、科技推廣、科技成果轉化、校辦產業、實驗室、圖書資料建設和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高等學校的工作。
(九)民族教育處
綜合協調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擬定並實施全省民族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以及民族教育的特殊政策;指導少數民族特殊教材建設,配合做好少數民族師資培養培訓工作;組織協調對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工作。
(十)師範教育處
指導全省師範教育工作;統籌管理高等學校、中國小教師的繼續教育培訓工作,制定工作規劃、管理辦法與評估標準;指導中等師範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指導師德師風建設、中國小教師學歷達標和師範教育實習基地的建設工作。
(十一)社會科學研究與思想政治教育(宣傳)處
指導高等學校社會科學研究、馬克思主義理論課和思想品德課建設、理論學習、形勢政策教育、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隊伍的建設工作;管理全省高等學校德育工作;負責省屬高等學校思想政治以及穩定工作;負責高等學校出版物的監督管理;指導高等學校保衛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二)學生工作處
負責各類高等、省屬中等專業教育學歷和學籍管理工作;指導普通高等、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急需、應予保證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令性分配計畫;研究制定普通高等、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十三)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處(省學校國防教育辦公室)
指導全省學校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擬定有關體育、衛生、藝術工作的發展規劃,制定高等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工作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省性學生體育、衛生和藝術活動;規劃並指導有關專業教材建設、專業師資培訓;協調指導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
(十四)外事處
負責教育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統籌管理全省出國留學和外國文教專家、外國留學生工作;指導教育對外宣傳和對外漢語教學工作;開展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教育合作與交流。
(十五)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辦公室
承辦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日常工作,行使省人民政府賦予的教育督導職權,依法組織對下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指導各地的教育督導工作。
(十六)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指導現代漢語規範化工作,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推廣國語,負責國語培訓測試工作;評估檢查全省語言文字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和目標管理工作。設定機關黨委辦公室。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離退體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單列行政編制7名。加掛審計室牌子,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職能介紹

職能介紹

省教育廳(省委教育工委)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省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協調和監督實施。
(二)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法規;監測全省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管理國內外對我省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三)指導中等和初等教育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指導與評估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的工作。
(四)統籌管理普通高等教育、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職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繼續教育等工作;按許可權審核、審批高等學校的設定與變更;指導高等學校教學改革,組織開展高等教育的評估工作。
(五)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六)規劃並指導省屬高等學校的黨建、統戰工作和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導高等學校幹部隊伍建設,參與考察高等學校領導班子,提出領導班子充實調整方案。
(七)規劃並指導全省學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省的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各級各類學校的編制標準;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工作。
(九)統籌管理各類高等、省屬中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制定各類高等學校招生計畫,協調省屬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計畫;負責各類高等、省屬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籍、學歷管理工作;統籌管理普通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
(十)規劃指導教育系統的自然科學、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指導高等學校科技推廣、科技成果轉化和“產學研”結合工作;協調並指導高等學校承擔國家重大科研項目的實施工作;指導高等學校國家、省重點學科建設。
(十一)統籌管理並協調、指導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以及對外漢語教學工作;負責協調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教育交流。
(十二)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十三)承擔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和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四)負責實施國家學位制度;承辦省人民政府學位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十五)承辦省委、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教育動態

貴州省教育廳關於印發《貴州省國中畢業生學業(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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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修訂稿)》的通知

各市(州、地)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中發〔2007〕7號)精神,積極推進我省國中畢業生學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以下簡稱“體育考試”),逐步完善體育考試評價制度,2008年7月,我廳在貴陽召開“2008年全省中考體育考試工作總結會議”,對各地體育考試施行情況進行了廣泛的調查研究和深入的分析論證,並組織專業人員對考試方案和評分標準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後的《貴州省國中畢業生學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修訂稿)》(以下簡稱“《體考方案》”)印發給你們,從2009年開始在全省實施。

希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加強對體育考試工作的領導,對《體考方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總結經驗,認真研究解決,並將有關意見和建議及時告我廳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

附屬檔案:貴州省國中畢業生學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修訂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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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日

聯繫人:嚴衛聯繫電話:00851-5283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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