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數義理

象數義理,易學詞語,表示《周易》的組成要素。

詞目:象數義理

基本解釋 

“象”指卦象,爻象;“數”指筮數、爻數。“義”指卦名、卦爻辭的憊義、含義;“理”,指《易》的原理、道理,“象”體現《周易》符號能象徵的事物及時位關係,含有現象、意象、法象等含義,是宇宙萬物理論模式,除卦象、爻象外,還用太極圖、八卦圖、六十四卦圖等圖式表示;“數”為《周易》占筮求卦的基礎,是《周易》的數理表達,是對“象”的定量研究,除筮數、爻象外,還有陰陽數、大衍數、天地數、卦數、河圖數、洛書數等;“義”體現《周易》的原義,有人以為各卦爻辭為第一意義系統,《彖》、《象》、《文言》為第二意義系統,《說卦》、《序卦》、《雜卦》、《繫辭》第三意義系統(成中英《易的象數義理一體同理論》);“理”體現《周易》的哲學思想,包括天道觀、人道觀、天人觀、辯證法等。傳統象數與義理相對立,形成兩大派別,互相攻擊,互相排斥。今人一般認為象、數、義、理具有密切關係,是互相引發,互相補充的。金景芳認為:易兼象數義理,象寓於卦而數生於蓍,象為《易》之體,數為《易》之用。象有奇偶,數分天地,是象中有數,數中有象,象可生數,數還成象,交參互入,如環無端。象數為顯者,義理為隱者。數(筮)、象(卦)為《易》的形式,義理(思想)為《易》的內容。《周易》的本質特點就是用象、數表達義理。(《學易四種》)成中英認為象、數(卜)、義(辭)、理是易發生的四個階段,代表《易經》的四個層次,易的經臉的形象化與象徵化,這是“象”;易的形象和象徵符號的關係化以及在時空位置上的排列化以及套用化與實用化,這是“數”;易象的關係和排列,亦即易象在數的關係中呈現意義及凝為概念,這便是“義”。易的意義和概念發揮為命題及判斷,並形成系統.這又代表“理”的出現,也就是易象、易數、易義的整體化和思辨化,因而是一種同源關係。(《易的象數義理一體同理論》)宋祚胤認為卦象(象)是一個卦基本內容(義)的形象體現,卦名、卦辭和爻辭(義、理)是對它依次作出的從簡單至複雜的說明。(《周易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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