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水年

在實測資料系列中年降水量和年徑流量比多年平均值大的一些年份,又稱多水年 。

在國家標準《水文基本術語和符號標準》(GB/T50095-98)中,將河川徑流豐、平、枯劃分為:特豐水年、偏枯水年、平水年、偏枯水年和特枯水年五大類別。在水資源分析中常將特豐水年、偏枯水年稱為豐水年;特枯水年和偏枯水年稱為枯水年。

特豐水年:河川徑流量為歷年最大值或接近最大值的年份;偏豐水年:河川徑流量顯著大於平均值的年份;平水年:河川徑流量最接近平均值的年份;偏枯水年:河川徑流量顯著小於平均值的年份;特枯水年:河川徑流量為歷年最小值或接近最小值的年份。

用保證率劃分豐平枯水年

徑流系列一般服從P_Ⅲ型機率分布,採用頻率分析法確定統計參數和各頻率設計值作為劃分徑流量豐平枯水年標準 。

用距平百分率劃分豐平枯水年

採用《水文情報預報規範》(GB/T22482-2008)中的距平百分率P作為劃分徑流豐平枯的標準。距平百分率P=(某年年徑流量-多年平均徑流量)/多年平均徑流量×100%。

以上兩種方法計算的結果是相近的,方法二相對於方法一計算要簡便些。豐平枯劃分完畢後,應對劃分結果進行評價。即統計各特徵級別出現的次數的百分比,(如:豐水年出現次數,占總系列的百分比),如各個特徵級別的百分比基本均衡,說明系列代表性較好,劃分妥當,能夠反映客觀規律。否則,應延長系列或適當修正級別中的P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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