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所市場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機板、中小板是我國證券市場的主機板市場。 創業板市場又被稱為“二板市場”

證券交易所概述

證券交易所是證券買賣雙方公開交易的場所,是一個高度組織化、集中進行證券交易的市場,是整個證券市場的核心。證券交易所本身並不買賣證券,也不決定證券價格,而是為證券交易提供一定的場所和設施,配備必要的管理和服務人員,並對證券交易進行周密的組織和嚴格的管理,為證券交易順利進行提供一個穩定、公開、高效的市場。我國《證券法》規定,證券交易所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施自律管理的法人。

我國證券交易所市場的層次結構

根據社會經濟發展對資本市場的需求和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部署,我國在以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作為證券市場主機板市場的基礎上,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設定了中小企業板市場和創業板市場,從而形成了交易所市場內的不同市場層次。

1.主機板市場。

主機板市場是一個國家或地區證券發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場所,一般而言,各國主要的證券交易所代表著國內主機板市場。主機板市場對發行人的經營期限、股本大小、盈利水平、最低市值等方面的要求標準較高,上市企業多為大型成熟企業,具有較大的資本規模以及穩定的盈利能力。相對創業板市場而言,主機板市場是資本市場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很大程度上能夠反映經濟發展狀況,有“巨觀經濟晴雨表”之稱。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機板、中小板是我國證券市場的主機板市場。上海證券交易所於1990年12月19日正式營業;深圳證券交易所與1991年7月3日正式營業。
2004年5月,經國務院批准,中國證監會批覆同意,深圳證券交易所在主機板市場內設計中小企業板塊市場。設立中小企業板塊的宗旨是為主頁突出、具有成長性和科技含量的中小企業提供直接融資平台,是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分步推進創業板市場建設的一個重要步驟。
中小企業板塊的設計要點主要是四個方面:第一,暫不降低發行上市標準,而是在主機板市場發行上市標準的框架下設立中小企業板塊,這樣可以避免因發行上市標準變化帶來的風險;第二,在考慮上市企業的成長性和科技含量的同時,儘可能擴大行覆蓋面,以增強上市公司行業結構的互補性;第三,在現有主機板市場內射了中小企業板塊,可以依託主機板市場形成初始規模,避免直接建立創業板市場初始規模過小帶來的風險;第四,在主機板市場的制度框架內實行相對獨立運行,目的在於有針對性地解決市場監管的特殊性問題,逐步推進制度創新,從而為建立創業板市場積累經驗。
從制度安排看,中小企業板塊以運行獨立、監察獨立、代碼獨立和指數獨立與主機板市場相區別,同時,中小企業板塊又以其相對獨立性與創業板市場相銜接。
中小企業板塊市場在監管方面主要採取兩項措施:一是改進交易制度,完善開盤集合競價制度和收盤價的確定方式,在監控中引入漲跌幅、振幅及換手率的偏離值等指標,完善交易異常波動停牌制度;二是完善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監管制度,推行募集資金使用定期審計制度、年度報告說明會制度和定期報告披露上市公司股東持股分布制度等措施。

2.創業板市場。

創業板市場又被稱為“二板市場”,是為具有高成長性的中小企業和高科技企業融資服務的資本市場。創業板市場是不同於主機板市場的獨特的資本市場,具有前瞻性、高風險、監管要求嚴格以及明顯的高技術產業導向的特點。與主機板市場相比,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企業規模較小、上市條件相對較低,中小企業更容易上市募集發展所需資金。創業板市場的功能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風險投資機制中的作用,即承擔風險資本的推出視窗作用;二是作為資本市場所固有的功能,包括最佳化資源配置、促進產業升級等作用,而對企業來講,上市除了融通資金外,還有提高企業知名度、分擔投資風險、規範企業運作等作用。因而,建立創業板市場是完善風險投資體系,為中小高科技企業提供直接融資服務的重要一環,也是對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
經國務院同意、中國證監會批准,我國創業板市場於2009年10月23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式啟動。我國創業板市場主要面向成長型創業企業,重點支持自主創新企業,支持市場前景好、帶動能力強、就業機會多的成長型創業企業,特別是支持新能源、新材料、電子信息、生物醫藥、環保節能、現代服務等新興產業的發展。
我國創業板的推出和發展,將發揮對高科技、高成長創業企業的“助推器”功能,為各類風險投資和社會資本提供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進入和退出機制,促進創業投資良性循環,逐步強化以市場為導向的資源配置、價格發現和資本約束機制,提高我國資本市場的運行效率和競爭力。
創業板是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創業板的開板,標誌著我國交易所市場在經過20年發展後,已經逐步確立了由主機板(含中小板)、創業板構成的多層次交易所市場體系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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