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諒闇”。
【釋義】
1.居喪時所住的房子。
【出處】《禮記·喪服四制》:“《書》曰:‘高宗諒闇,三年不言。’善之也。” 鄭玄 註:“闇,謂廬也。”
《論語·憲問》引作“諒陰”。
《文選·潘岳》:“今天子諒闇之際,領太傅主簿。” 李善 註:“諒闇,今謂凶廬里寒涼幽闇之處,故曰諒闇。”
2.帝王守喪。
【出處】《新唐書·李程傳》:“陛下方諒陰,未宜興作,願回所費奉園陵。”
《明史·王治傳》:“比者人言籍籍,謂陛下燕閒舉動,有非諒闇所宜者。”
《東周列國志》:“幽王為人,暴戾寡恩,動靜無常。方諒陰之時,狎昵群小,飲酒食肉,全無哀戚之心。”
《清史稿·禮志七》:“康熙初元,加上徽號,時以諒陰,不奏書,不行禮,不朝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