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衡不食梨

《許衡不食梨》,古文,流傳至今。

作者簡介:

許衡,字仲平,學者稱之魯齋先生,出生於金衛紹王大安元年(宋寧宗嘉定二年、元太祖四年)四月初三,為農曆己巳年己巳月丙寅日、公元1209年5月8日,卒於元至元十八年三月初三,為農曆辛巳年壬辰月戊戌日、公元1281年3月23日,葬於至元十八年四月二十,為農曆辛巳年癸巳月乙酉日、公元1281年5月9日。祖籍懷州河內李封人,諡文正,封魏國公。他是中國十三世紀傑出的“思想家、教育家和天文曆法學家”

原文:

許衡嘗暑中過河陽,渴甚,道有梨,眾爭取啖之,衡獨危坐樹下自若。或問之,曰:“非其有而取之,不可也。”人曰:“世亂,此無主。”曰:“梨無主,吾心獨無主乎?人所遺,一毫弗義弗受也。”庭有果,熟爛墮地,童子過之,亦不睨視而去。其家人化之如此,帝欲相之,以疾辭。卒後,四方學士皆聚哭,有數千里來聚哭墓下者。諡文正。

譯文:

早年許衡曾經跟很多人一起逃難,經過河陽(今河南省孟州市),由於行走路途遙遠,天氣又熱,十分口渴,同行的人發現道路附近有一棵梨樹,樹上結滿了梨子,大家都爭先恐後地去摘梨來解渴,只有許衡一人,端正坐在樹下,安然如常,大家覺得很奇怪,有人便問許衡說:“你怎么不去摘梨來吃呢?”許衡回答說:“那梨樹不是我的,我怎么可以隨便去摘來吃呢?”那人說:“現在時局這么亂,大家都各自逃難,這棵梨樹,恐怕早已沒有主人了,何必介意呢?”許衡說;“梨樹沒有主人,難道我的心也沒有主人嗎?別人丟失的東西,即使一絲一毫,如果不合乎道義也不能接受。”
鄉內的果樹每當果實成熟,掉落在地上,鄉里小孩從那邊經過也不看一眼,鄉民都這樣教導子弟,不要有貪取的心理。平日凡遇喪葬婚嫁時,許衡一定遵照風俗禮儀辦理,全鄉人士,都受感化,鄉里求學的風氣,逐漸盛大。許衡的德行傳遍天下,元世祖聞知,要任用許衡為宰相,但是許衡不慕榮利,以病辭謝。
許衡去世後,四方人士都來聚集靈前痛哭,也有遠從數千里外趕來拜祭痛哭在墓下的。皇上特賜諡號為“文正”。

啟示:

許衡不吃無主梨告訴我們雖然梨可以無主,但是我們的心是不可以無主的,誠實就是金子,只有誠實的人才能受到別人的尊敬和信任.
做人要有自己的原則. 為人處事,有自己的道德標準.

加點字:

啖:吃
或:有人
睨:斜著眼看
獨:難道
暑中:盛夏里
化:感化
疾:疾病
其:自己
奇:對……感到詫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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