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衡傳

許衡傳,許衡(1209—1281),字仲平,世人因其書齋名尊稱為魯齋先生。金河東南路懷州河內縣(今河南沁陽)人。世為農家,父名通,寓居南京路鈞州新鄭縣。衡生於新鄭,八歲入鄉塾,勤敏好學。十餘歲,從舅父當縣吏者習吏事,金朝興建宣宗陵,徭役繁重,衡協助舅父分辦,見民生困苦,而為吏者猶須承命督辦差役,遂不願為吏,決意求學。但這時金朝在蒙古進攻下已瀕於崩潰,人民顛沛流離,無從求師指授,遂依父母之命從占卜術士學習占候之術,以為戰亂中避難計。衡於占者之家見《尚書疑義》(疑即孔穎達正義),抄錄而歸,從此著意研習儒家經典。

許衡,字仲平,學者稱之魯齋先生,出生於金衛紹王大安元年(宋寧宗嘉定二年、元太祖四年)四月初三,為農曆己巳年己巳月丙寅日、公元1209年5月8日,卒於元至元十八年三月初三,為農曆辛巳年壬辰月戊戌日、公元1281年3月23日,葬於至元十八年四月二十,為農曆辛巳年癸巳月乙酉日、公元1281年5月9日。祖籍懷州河內李封(今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區李封村)人,諡文正,封魏國公。他是中國十三世紀傑出的“思想家、教育家和天文曆法學家”(1)。
據《元史》、《許文正公遺書》、《許文正公世家譜》、《元朝名臣事略》、《元文類》、《蒙兀兒史記》以及《辭源》、《辭海》、《中國人名大辭典·歷史人物卷》等史料記載,許衡青少年時即聰敏勤學,博覽群書並立志學以致用;成年後,“凡經傳、子史、禮樂、名物、星曆、兵刑、食貨、水利之類,無所不講”(2),與姚樞、竇默等講程朱理學,“慨然以道為己任”(3);元世祖忽必烈為親王時任京兆提學,於關中大興學校;世祖即位後,任中書省議事、中書左丞,與劉秉中等“立朝儀”(4)“定官制”(5),籌劃立國規模,上書言立國“必行漢法”(6);“犯顏諫諍,剛毅不屈”(6),有元代的“魏徵”之稱;創建並主持元初國學,任集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培育人才,善教,眾多弟子如姚燧、耶律有尚等皆學有成就;對漢蒙文化交流,程朱理學傳播和朱陸合流有較大影響;教領太史院事,與王恂、郭守敬、楊恭懿等改定曆法,“撰《授時曆經》”(8),“新制儀象圭表”(9)等;道德情操高尚,留下了“梨無主,吾心獨無主乎”(10)不食道旁無主之梨的價值標準和道德信念;治家嚴謹,教子有方,其子孫皆學有所成,第四子許師敬先後三居相位,為元仁宗推行科舉制度和使天災頻生的泰定時期呈現治平的盛世,卓有政績。許衡著有《魯齋集》、《魯齋心法》、《授時曆經》、《讀易私言》等,經後世多次修訂編輯再版並易名為《魯齋遺書》、《魯齋全書》,《許文正公遺書》等並收入《四庫全書》。許衡在思想、教育、曆法、哲學、政治、文學、醫學、歷史、經濟、數學、民俗等方面皆有頗深的造詣和卓越的建樹,是我國元代一位百科全書式的通儒和學術大師,“儒學君子”位居相位者,許衡為古今唯一的一人。
引註:
(1)陳正夫 何植靖著《許衡評傳》第一章第1頁
(2)明宋濂等撰《元史》卷158《列傳第四十五·許衡》
(3)明宋濂等撰《元史》卷158《列傳第四十五·許衡》
(4)明宋濂等撰《元史》卷85《志第三十五·百官一》
(5)明宋濂等撰《元史》卷158《列傳第四十五·許衡》
(6)明宋濂等撰《元史》卷158《列傳第四十五·許衡》
(7)明宋濂等撰《元史》卷158《列傳第四十五·竇默》
(8)明宋濂等撰《元史》卷52《志第四·歷一》、清《許文正公遺書》卷十二《授時曆經》
(9)明宋濂等撰《元史》卷158《列傳第四十五·許衡》
(10)明宋濂等撰《元史》卷158《列傳第四十五·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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