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學領導幹部和教學管理人員聽課規定

《西南大學領導幹部和教學管理人員聽課規定》是一則由相關主管部門制定並下發的一則規範,作為行為準則和工作準則。

簡介

西南大學領導幹部和教學管理人員聽課的規定

西校辦[2006]177號

為了完善本科教學質量監控體系,保證學校領導幹部和教學管理人員深入教學第一線,全面、客觀地了解和掌握教學動態,及時解決教學中存在的問題,特制定本規定。

總則

校領導、學院領導、有關職能部門領導和教學管理人員,每學期都必須保證一定時間深入教學第一線,了解和掌握教學情況。

聽課方式和範圍

(一),也可組織重點聽課、聯合聽課等。

(二)聽課範圍:面向全日制本科生開設的所有課程。新開課程和各專業主幹課程可作為聽課重點。

聽課人員的主要任務

(一)了解教師的教學規範和學生的學習秩序情況;

(二)了解教學中的事故情況;

(三)了解和評價教師課堂教學水平和質量;

(四)了解教師、學生對教學和教學管理工作的意見和要求;

(五)了解教學環境與教學設施情況。

領導幹部、教學管理人員聽課次數的規定

(一)校領導每學期聽課不少於4學時,主管教學的校長每學期聽課不少於8學時。

(二)各學院黨政領導負責人每學期聽課不少5學時,主管教學院長(副院長)、系(教研室、實驗室)主任每學期聽課不少於10學時。

(三)教務處正、副處長每學期聽課不少於8學時,人事處、學生處、招就處正、副處長、工會正副主席、團委正副書記每學期聽課不少於3學時。

(四)教務處其他管理幹部每學期聽課不少於3學時,學院教學秘書、學生班主任、輔導員每學期聽課不少於4學時。

聽課管理

(一)聽課記錄表由教務處統一印製,校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學院黨政領導的聽課記錄表每學期開學前由教務處送發,其他人員的聽課記錄表可在教務處網頁下載。

(二)聽課人員在聽課時應向授課教師出示聽課證,授課教師應積極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聽課人員聽課。

(三)聽課人員應認真填寫聽課記錄表,及時與授課教師交換意見;涉及到教學設施、教風、學風等方面的問題應及時與相關部門、學院溝通,相關部門及學院應採取得力措施,迅速解決。

(四)學院領導、系(教研室、實驗室)主任、教學秘書、學生班主任、輔導員的聽課記錄表交所在學院歸檔,校領導聽課記錄表由黨辦、校辦收齊後交教務處教學質量科歸檔,其他聽課人員的聽課記錄表於每次聽課後一周內交教務處教學質量科歸檔。

(五)每個學期第10周和第18周,各有關單位、部門檢查本單位聽課記錄表,學院領導、系(教研室、實驗室)主任、教學秘書、學生班主任、輔導員的聽課記錄表由學院行政負責人負責檢查,校領導、職能部門的聽課記錄表由教務處負責組織檢查;聽課記錄表檢查結果由教務處負責匯總並向全校公示。

(六)各學院應根據自身情況制定本學院的聽課制度,旨在研討教學內容,交流教學方法,改善教學效果,提高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

(七)領導幹部和教學管理人員聽課聯絡處設在教務處教學質量科。

其他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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