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學關於推進人才強校工作的實施意見

(1)聚賢工程由學校人才隊伍建設領導小組統一制定方案,各單位分年度實施。 (4)完善對引進人才的履職考核,提高人才引進工作的效益。 (3)後備人才培育計畫:加強青年教師赴海內外著名大學和科研機構學習進修計畫。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中發[2003]16號)和《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關於實施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畫的意見》(中辦發[2008]25號),結合學校發展戰略和師資隊伍建設規劃,為培養造就高素質師資隊伍、提升學校核心競爭力、實現建設高水平綜合性研究型大學的戰略目標提供人才保證,現就推進人才強校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黨管人才的原則,把人才隊伍建設放在學校發展全局的戰略位置,大力推進人才強校工作。統籌人才隊伍建設與學科建設工作,統籌高層次人才引進與校內師資培養工作,建立健全人才隊伍建設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延攬人才、培養人才、留住人才和用好人才的良好環境,搭建人才充分發揮良好作用的事業平台,促使人才隊伍建設走上科學發展之路。

二、總體目標

結合重點學科、優勢學科和特色學科建設,吸引和造就一批學術造詣深、具有國際國內領先水平的傑出人才,培養和支持一批學術基礎紮實、具有突出的創新能力與發展潛力的優秀人才,儲備和培育一批具有發展潛力的青年骨幹後備人才,引進和建設若干優秀教學科研創新團隊。全面提升師資隊伍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打造數量充足、結構合理和素質優良的師資人才隊伍。

三、實施內容

通過實施聚賢工程(引進人才)和英才工程(培養人才)推進人才強校工作。

(一) 聚賢工程


根據學科建設和團隊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強人才引進工作力度,全職(全職是指人事關係已轉入我校,以下同)引進一批高層次領軍人才,柔性聘用一批高水平著名學者,儲備補充若干名高素質青年人才,全職或柔性引進海內外高水平教學科研團隊。聚賢工程包括傑出人才延攬計畫、優秀人才匯聚計畫、後備人才儲備計畫和學術團隊引進計畫。
1、計畫與目標
(1)傑出人才延攬計畫:重點延攬一批在海外著名大學取得博士學位、擔任副教授、助理教授及其以上職務的專家學者。力爭每5年延攬20名左右。
(2)優秀人才匯聚計畫:重點匯聚一批海內外著名大學(科研機構)的中青年學術帶頭人,積極吸引具有海外學習經歷和工作經歷的海外優秀人才。力爭每5年匯聚50名左右。
(3)後備人才儲備計畫:重點儲備引進一批具有發展潛力的海內外著名大學博士研究生。力爭每5年引進300名左右。
(4)學術團隊引進計畫:積極全職或柔性引進海內外優秀學術團隊,重點引進國家自然基金委“創新研究群體”和教育部“創新團隊發展計畫”的創新團隊,充分發揮人才引進和團隊培育建設的雙向互助作用。
2、管理與考核
(1)聚賢工程由學校人才隊伍建設領導小組統一制定方案,各單位分年度實施。
(2)結合學科建設和學術團隊建設需要,運用靈活多樣的形式宣傳介紹引進人才政策,發揮人才鏈的作用挖掘高層次人才信息,多渠道收集高層次人才信息。
(3)建立引進高層次人才快速反應的工作機制,及時研究決策,及時落實待遇,及時協調服務;規範人才引進和師資補充的考核程式, 充分發揮同行專家評審作用,注重對擬引進人才的科研成果、教學科研能力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學術規範的考察和評價。
(4)完善對引進人才的履職考核,提高人才引進工作的效益。全職引進人才的考核與學校同崗位人員一致;柔性引進人才的考核按聘期契約的約定辦理。引進人才的聘後管理與服務由相關職能部門與學院負責。

(二) 英才工程


圍繞重點學科、優勢學科和特色學科建設,切實加強現有人才培養力度,造就一批高層次領軍人才,培養一批優秀學術帶頭人,培育若干青年骨幹教師,打造若干教學科研創新團隊。英才工程包括傑出人才資助計畫、優秀人才支持計畫、後備人才培育計畫和團隊隊伍建設計畫。
1、計畫與目標
(1)傑出人才資助計畫:加大對學科領軍人才、學術帶頭人等的支持力度,重點資助其通過學術休假、國際學術會議等方式參與國際一流水平的學術交流與合作,提升其國際競爭力,切實造就在海內外具有突出創新能力、在本學科領域取得國內外同行公認突出學術成就的學科領軍人才。每5年資助50名左右。
(2)優秀人才支持計畫:積極支持優秀人才赴海內外著名大學和科研機構訪問交流計畫。重點支持其爭取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等,培養一批有國際學術視野、創新能力強、學術水平高的學術帶頭人。每5年資助200名左右。
(3)後備人才培育計畫:加強青年教師赴海內外著名大學和科研機構學習進修計畫。重點資助青年教師赴海外一流學校、一流學科、師從一流導師攻讀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積極營造良好的發展空間與學術氛圍,鼓勵其努力提升自身學歷學位和教學科研水平;培養一大批學術基礎紮實、有發展潛力的青年骨幹教師。每5年資助500名左右。
(4)團隊隊伍建設計畫:大力促進教學科研團隊隊伍的建設和培養。對國家創新研究群體、教育部創新團隊和國家級教學團隊的教師,同等情況下優先給予培養資助。圍繞優勢學科和特色學科,培育若干科研創新團隊和教學創新團隊,為其在團隊隊伍建設創造有利條件,促使其提升實力。
2.管理與考核
(1)英才工程採取集中申報、統一遴選、分年度實施的方式。各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並實施培養計畫。
(2)鼓勵教師赴海內外高水平大學或科研機構學習進修,學歷進修專業應與所從事工作相關。
(3)申請人獲得科研資助金後,經費使用按科研經費管理辦法執行;獲得培訓資助資格後,兩年內完成培訓任務。培養任務尚未完成的,不得新申請同類型資助項目。培訓計畫一般不作變更,未經審批同意自行變更計畫者,兩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所有培訓項目。
(4)用人單位和學校職能部門對教師完成培訓任務的情況進行考核,並將考核結果和相關資料存入檔案。完成考核後,按規定標準報銷培訓費用。考核不合格或未能完成培訓者,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四、保障機制

1.加強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人才隊伍建設領導小組,黨委書記、校長任組長,分管組織、人事、學科建設、教學和科研工作的校領導任副組長;組織部、工會、人事處、研究生部、科技處、社科處、教務處、財務處、國資處等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人事處,組織部部長、人事處處長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人才引進辦公室和師資管理辦公室。學校人才隊伍建設領導小組要加強對人才強校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協調相關單位抓好實施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實施中的困難和問題。人才引進辦公室和師資管理辦公室落實聚賢工程和英才工程的具體工作。
2.創新管理方式
著力構建有利於科學發展的人才管理工作機制,完善學校和學院兩級管理體制和工作運行機制,確立學院在隊伍建設中的主體地位,切實落實人才強校工作的各項計畫。建立快速反應機制,特事特辦,促進聚賢工程和英才工程順利開展。
3.強化督促檢查
建立考核機制,加強監督指導,實行定期檢查,確保落實到位。充分發揮學院(科研機構)在人才強校工作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將人才強校工作落實情況列入其考評內容。學校對聚賢工程、英才工程實施進度進行跟蹤監督,不定期對實施情況進行通報。對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學校每年給予表彰和獎勵。
4.確保經費投入
增加人才隊伍建設經費的投入,提高人才隊伍建設經費投入在學校預算中的比例,為實施人才強校工作提供足夠的經費支持。聚賢工程和英才工程所需經費從學校人才經費、師資培養經費和學科建設經費,以及各單位學科與隊伍建設經費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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