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署

語出:《資治通鑑·後漢高祖天福十二年》:“丙辰,帝至 洛陽 ,入居宮中; 汴州 百官奉表來迎。詔諭以受 契丹 補署者皆勿自疑,聚其告牒而焚之。”《續資治通鑑·宋太宗雍熙三年》:“禽酋豪者,隨職名高下補署。”

補署
拼音:
解釋:1.補任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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