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休

補休

補休,顧名思義,就是用平時不休息的時間來彌補該休息而未休息的時間。《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勞動法》規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是平日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二是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三是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市勞動部門認為,根據《勞動法》,加班工資應高於平時正常工作的工資報酬,給補休單,只能反映加班收入與平時工作收入同等。

基本信息

基本內容

【注音】:bǔ xiū

【釋義】:補假休息,一般在工作中發生。

英漢詞典:to study for a second time courses one has flunked; to make up

補休代替加班違法

《勞動法》規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是平日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二是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三是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因此職工遇到第一、三種情況,單位用補休代替加班工資就是違法行為。市勞動部門認為,根據《勞動法》,加班工資應高於平時正常工作的工資報酬,給補休單,只能反映加班收入與平時工作收入同等。顯然,非休息日加班,用補休代替加班工資損害了職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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