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人

行政法人是指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外,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了執行特定公共任務,依法設立具有人事以及財務自主性的公法人。

簡介

行政法人公法人的一種,乃新公共管理風潮下的產物。為因應公共事務的龐大與複雜性,原本由政府組織負責的公共事務,經執行後,被普遍認為不適合再以政府組織繼續運作,而牽涉的公共層面,又不適合以財團的形式為之,遂有“行政法人”的設定。日本稱之為“獨立行政法人”(日語:獨立行政法人/どくりつぎょうせいほうじん Dokuritsu gyōsei hōjin?);英國稱為“政署”(executive agency)。
與財團法人最大的不同是,行政法人的資金來源是國家的預算,並且不再以國家考試的方式進用人員,杜絕公務人員缺乏創新、只求無過的心態,組織采合議制,設有董事會與監事會,定期召開會議,讓領導與執行專業化,也保障專業人員的權益。

特質

(1).其所執行的公共任務是國家有義務確保其實行的。
(2).其業務執行有專業化需求或要強化成本效益和經營績效。
(3).其所執行的任務不適合用傳統的行政機關或民間組織處理。
(4).涉及公權力行使程度較低。

反對力量

自籌經費

大多數的公立博物館都反對行政法人化,此系肇因於自籌經費的壓力。從官辦民營到委外經營,政府的博物館政策一變再變。然而不管怎么變,其目的都指向自籌經費一途。他們耽心,這種壓力可能迫使博物館走向商業化而變質為遊樂場所,失去了教育的意義。雖然行政法人化不一定非得自籌經費不可,但是因為它同樣也指向節省政府開支的目的,所以博物館界很容易將它與民間財團法人劃上等號。

公務員

行政法人化的目的就是要避免因公務員的惡習造成行政效率不彰,阻礙組織的進步發展,會使公務員產生反彈的力量並不讓人意外。而行政法人也有把企業型政府精神納入部分政府組織的理想,然而企業型政府這個概念的成形尚未成熟,會引來可行性的疑慮。

各國(地區)狀況

台灣

目前狀況目前台灣有僅有國立中正文化中心成為行政法人組織。原先國家教育研究院亦有改組成為行政法人的計畫,但遭立法院否決,終至2008年6月19日,由“教育部”宣布先以公務機關進行與既有教育部底下所管轄的相關單位整並工作之後,後續再朝成立基金、法人的方向發展,行政法人法於2011年4月27日制定實施。
根據2011年“行政院”組織改造網資料,未來將可能改制的有“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台灣電影文化中心、“國家表演藝術院”(現國立中正文化中心)、“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和中山科學研究院等組織。

日本

日本在1990年代的橋本龍太郎內閣執政時,為提升部分公共事業機構的行政效率而仿效英國導入獨立行政法人制度,目前有宇宙航空研究開發機構、日本國際協力機構、國立印刷局等超過100個獨立行政法人組織。

英國

撒徹爾夫人在1979年開始組閣後,面對經濟不景氣及赤字預算升高,所進行一連串重大經濟及政府組織改革,在作法上即非常有彈性,在組織改造方面,變革幅度也相對很大。柴契爾政府之改革目標是將過去政府大小通包之治理模式,轉變為儘量由民間承攬,策略上採取民營化及組織精簡之作法,希望提高行政效率與服務品質,建立企業政府。其保守黨政府在作法上是先推動國營事業民營化,大幅減少文官總數,接著政府效率小組在1988年之“續階計畫”推動下,將部份原先由中央主管部會負責之業務改由另外嶄新之組織型態政署執行,在組織編制、人員進用及預算運用上,擁有更大自主,而政署制度於焉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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